这一枪子弹的威力,完全未曾让贾珑失望。
虽不到大口径反器材步枪那种一枪炸裂敌人全身等级,但这颗小小子弹,居然也掀掉了猎豹半颗脑袋!
以五点七毫米弹头威力而言,可谓技惊四座了,绝对会被载入史册。
红眼动物已不是普通动物范畴,但脑袋被爆,这头猎豹也绝对没有幸存之理,飞扑中瞬间砸落地面。
“毛毛,退!”
一群红眼动物扑至眼前,贾珑不可能选择站在原地死拼,她冷静中叫唤毛毛一声,便在另一头红眼猎豹扑到脸上前,瞬间一个翻滚,险之又险的躲开其扑击。
耳边是猎豹身躯滑过身侧的呼啸声浪。
猫科动物那柔顺而多的毛发,似乎都擦刮到了贾珑肌肤,让她下意识毛孔倒竖。
利爪破空风声,在零点一秒不到时间里,扫着触碰到她身背的小背包,被猎豹平时奔跑中收缩的拇指爪——decla,轻轻勾到。
叱!
布帛破裂的声响,在黑夜笼罩的草原大地上极其刺耳。
可得益于达到中级的翻滚技能,贾珑在这巨力刮蹭中,仍稳定住瞬间失去点平衡的娇躯,在地面翻滚一圈。
然后她抬手朝扑过身体的猎豹腹部,扣下扳机。
一般四足动物的心脏,都在腹部前端方位,贾珑瞄准的正是它心口。
噗!
血花四溅,这一梭子弹的威力,将这第二头红眼猎豹后心击碎,子弹旋转着在其内脏造成恐怖破坏,而且并没射穿这头猎豹,而是停于猎豹身体里,搅烂了其内脏。
这颗子弹带有的停止作用是非常可怕的,一般手枪因特殊战斗环境,它们所需要的也正是这样的近距离停止作用。
这头猎豹也在漫天尘土中倒下地面。
隐隐可见其面颊上,有几道鲜血淋漓爪痕,应该正是毛毛先前一爪抓伤的那头个体。
当贾珑与这头猎豹战斗之际,毛毛也往后飞退。
只是它人小腿短,跑的并不快。
于是后方冲来一头眼眸血红,重达近百公斤,体长在一米三前后,大约有小半人肩高的非洲野猪,追到了它的后背。
体长只有三十多公分的小毛毛,在这头近百公斤重,生有尖利獠牙的非洲野猪面前,就像一只小玩具,人家一踩都能踩扁。
但毛毛却未有丝毫怯怕情绪。
“呀呀呀,敢追毛毛。”
毛毛就像气急败坏,当这非洲野猪咬来的血盆大口,即将要临身时,奋而转身。
逃不掉,也只能反击了吧。
野猪血盆大口张开,欲要一口咬死毛毛。
这头血红色眼瞳的野猪,早已不是寻常野猪般畏惧其他动物。
何况野猪本就属于暴脾气,它们本性是畏惧其他动物的,但性格却是在畏惧到某种极限后,连狮子都敢反冲锋的勇敢角色。
它那张血盆大口,可是轻易能咬断树根,树干。
乃至于连其他动物的骨骼,同样能一口咬断的。
不错,多数大家认为的素食动物,包括各种野猪甚至家猪在内,在特定条件下,都是会袭击其他动物,食用它们身上肉的。
大自然优胜劣汰,本就如此。草食动物与素食动物划分,有时并没有那么万无一失。
而毛毛面临此庞大体型的野猪,就像它不是熊,对方也不是猪类,而是双方关系调转,它是小猪仔,对方是凶恶的食人大熊。
可毛毛仍没退确。
它举起自己细幼的小爪子,对准咬来的猪嘴,一爪子挠了过去。
早在龙夏家乡县城时,贾珑就试验过小家伙爪子有多锋利,同时测试过,这小家伙的反应力有多敏捷。
而也正是那些试验,让她做出这次带毛毛前来非洲冒险的决策。
连贾珑都被打动的能力,会差吗?
很显然,并不会。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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