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都市现代>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290】见义勇为

宫彩彩一愣,“我没有偷你们的东西啊!”

黄毛伸手一指宫彩彩的大胸:

“我们本来有四只兔子,两只被你藏进衣服里了,居然还不承认!”

宫彩彩为之气结,好半天才涨红了脸解释道:

“我没有偷你们的兔子!这不是兔子!”

“。请使用访问本站。那又是什么?”刀疤男也加入了对宫彩彩的调笑,“就是兔子!刚才我还看见它们在动呢!”

在天桥中央发生这样的争执,来往的人群并非看不见,只不过他们多数都以各扫门前雪的态度远远避开,只有一个穿灰西服、拿公文包的中年人看不过眼,站在远处似乎拨打了报警电话。

被冤枉偷东西的宫彩彩两眼噙着泪水,眼睛红得跟笼子里的兔子也差不了多少。看这意思,两兄弟非要敲出一大笔钱来才肯放宫彩彩走。

中年人打过电话以后,站在桥头左右张望,我估摸着他是在等警察。

可惜冬山市警力资源有限,出警速度更不敢恭维,只能说是因人而异。

相比之下,倒是扫黄大队出警速度最快,连缉毒打黑组都自叹弗如。这可能是抓到嫖客可以大罚其款,嫖客又不像黑帮毒贩会开火还击之故。

此时的宫彩彩在那两人的包夹下,呈现缺水植物奄奄一息的状态,黄毛还把手伸到宫彩彩胸部的高度,淫笑道:

“你说你没藏兔子,就解开扣子让我检查一下吧!”

我本来是不想出手的。

不知怎么回事,我一沾上“学委”这种生物的边,就一定会走霉运。

比如,初二上学期的时候,刑部五虎在二十八中的后面欺负一个低年级的小学委,我救了她,她却只管哭,不把事情跟同伴说清楚,搞得班长以为是我欺负了她,从那以后就对我各种敌视。

拿宫彩彩来说,我上次挑人帮我抄圣经的时候,因为跟她说错了话,居然惹得班长用三角尺扔我,险些一死而谢天下。

原指望警察快点过来,我就可以不用出手,得以留住今天的好运气的。

但是不知道跟交通拥堵有没有关系,这出警速度实在是不给力,连桥头的大叔都脱下了西服上衣,放在公文包上打算见义勇为了。

我知道自己不能再袖手旁观了,说到底宫彩彩是初二(3)班的人,班长不在,保护同学的责任就得我负起来,不能麻烦人家大叔。

束紧单肩包,空出双手。

把自己的脸上,为了降低威胁度而强加上的善意,全数抹除。

调整呼吸,把“铁血孤狼”的气场开放至最大,我仿佛能透过皮肤,嗅到敌人喉管里鲜血的味道。

踏前一步,周遭的空气随之凝结,我森然道:

“不想死的话,就把手从那个女孩身上拿开!!”

兄弟俩迟疑地转过头,我那想要吃人的目光看得他们很不舒服。

他们虽然年纪比我大些,但是可能是在家不好好吃饭的缘故,无论身高和肌肉都及不上我,我以一对二,并未显出任何劣势。

以斯巴达的方式锻炼出来的孩子,到底在作战能力上把同龄人甩出多远,你们很快就会知道的!

黄毛倒吸一口凉气,但没有撒开宫彩彩的手,却说:

“你是哪个高中的?敢管老子的闲事!”

诶?你智商堪忧啊!我明明穿着跟宫彩彩同样式样的校服,你却问我是哪个高中的,我长得就那么老吗?难道刚才在地铁里,有人猜我比小芹大三岁,那其实代表了旁人的普遍看法吗?

这个时候,宫彩彩才看到了一身煞气、穷凶极恶的我,看她的眼神,一时间完全无法判明,我到底是来救她的还是来杀她的。

只是仔细琢磨我喊出的那句话,她才领悟到,今天的我居然是正义的朋友,受苦受难者的救星。

她张开嘴想说什么话,但是因为怕极了,声音太小,淹没在我和刀疤男、以及黄毛的争吵当中。

虽说是争吵,但说话的主要是他们两个,我则一直冷笑着看着他们,常言道“怯犬狂吠”,说得越多,越表示对自己没有信心。

“你小子搞毛啊!”黄毛说,“你是冬山一中的吗?穿初中生的校服干什么?”

冬山一中是市立高中,距离青姿学园只隔一条街,据说里面正经有一些能打的野蛮人,刚哥没有考上这所高中,而是去了东城区较远的高中,其实我挺遗憾的。

如果离我近一点,说不定不用被挑断手筋的。

刀疤男把手揣在牛仔裤里,故意显得裤兜里藏着什么武器似的,这种伎俩对我是没用的。

“冬山一中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好几个哥们都在那!”刀疤男叫道,“这丫头干扰我们卖东西,我们跟她算账,你出来充什么大瓣蒜?难道她是你马子不成?”

跟混混打交道,其中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别让人给问住了,要显得到处都有你,到处都关你的事,总而言之,想让对方怕你,就是要蛮不讲理永不示弱。

于是我不客气地点头,“没错!就是我马子!你没看见我一直站在她身后不远吗?我穿初中生的校服,就是为了泡初中生小妹妹!我是萝莉控我自豪!咋地?不服就整!”

虽然内容很丢脸,但气势上没有输,如同第一次见面就自承是变态的曹导演一样,我的宣言对他们造成了很大的震撼。

我的谎话把宫彩彩弄成了大红脸,她有心开口否认,又被我一个眼神瞪过去,老实地闭上了嘴,回归了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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