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依依抬起头来,看见了胡枢,笑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说的就是胡世子吧?我昨儿泡的米浆刚磨好,胡世子就来了。”
“这是米浆?”胡枢走上前去,看锅中依旧畅游的小小“虾米”。
“对,米浆。”沈依依快手快脚地把小“虾米”舀起来,盛进了瓷碗里,“这是米豆腐,不知胡世子有没有吃过?”
“不曾。”胡枢摇了摇头。
“没吃过?那不妨尝尝?”沈依依拿起长柄银勺,从砂锅里舀出浓浓的鸡汤,淋在了米豆腐上,随后又捻起一小撮葱花,洒在了汤面上——这并非正宗的米豆腐,但她最擅长的,就是随心所欲地做创意菜,从不拘泥于正经的菜谱。
鸡汤金黄,米豆腐雪白,葱花翠绿,肉香扑鼻,米香清雅,葱香浓郁,视觉和嗅觉顿时得到了双重的享受。
胡枢注目良久。
松烟生怕他伸手去接,忙忙地叫道:“世子!”
胡枢便强迫自己移开了视线,道:“多谢沈大小姐,只是我从不在外用膳,就不浪费你的米豆腐了。”
从不在外用膳?沈依依还记得上次他和蔡礼来给她暖房的时候,也说过同样的话,当时她以为是客气,原来并不是。
不过富贵人家的公子,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小怪癖,忌讳也很多,她便没有强求。
只是她一抬头,就看见松烟在咽口水,忍不住又笑了:“胡世子不吃,那你吃不吃?”
“吃!吃!”松烟还没征求胡枢的同意,就忙不迭送地把碗接了过来,“世子,我替您尝尝味儿!”
他嫌勺子费事,直接端起碗,连汤带米豆腐喝了一大口,嚼得满面生光:“这东西真是米浆做出来的?又软又嫩,却又带着点嚼劲,沈大小姐,您这厨艺开脚店,真是可惜了!”
她本来就不是开脚店的,沈家不仅是武昌府首富,而且把酒楼都开到京城去了。胡枢想着,看了松烟一眼。
然而沈依依却笑道:“米豆腐用料简单,成本低廉,就算不配鸡汤,加点酱油和醋也好吃,正适合在脚店里卖。”
如此美味而又新奇的米豆腐,竟是她专门为了脚店做的不成?松烟大为惊讶,心道如果脚店的食物都像米豆腐一样好吃,他以后还去什么正店啊,天天下脚店得了。
胡枢没吃米豆腐,香味却一直朝他鼻子里钻,特别是旁边还有个捧着碗吸溜吸溜的松烟,让他愈发觉得心烦气躁,很快便向沈依依告辞,离开了脚店。
世子怎么走了?他还没吃完呢!松烟赶紧朝嘴里猛灌一口,倒尽最后一粒米豆腐,追了出去。
“米豆腐很合你的胃口?”胡枢面无表情地主动问他。
松烟瞧着胡枢面色不善,忍不住嘀咕:“世子,都这么多年了,您还没习惯啊?”
他家世子自小对很多食物都过敏,所以从不在外用餐,即便离京办差,也是自带厨子。当然了,豪门大宅里是非多,为了防止有心人蓄意谋害,这件事一直是晋国府的秘密,只有他最亲近的几个人知道。
胡枢骑在马上,没有理会他。
松烟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凑近了挤眉弄眼:“世子,您刚才看沈大小姐的时间,是不是太长了?”
“我从来不知道,下厨这件事,也可以这么美。”胡枢远眺着前方,似有无限的感慨。
松烟深以为然,连连点头:“我一直以为做饭就是满头油烟,乌烟瘴气,没想到沈大小姐做饭,却是一举一动都透着娴雅,就像是……就像是……”
胡枢认为他“娴雅”二字用得极好,侧头问他:“就像是什么?”
松烟挠着头想了半天,猛地把头一拍:“就像是世子画儿里的那些仕女,在拿着团扇扑蝴蝶!”
奇怪,明明是做饭而已,怎么会让他想起夏日流萤扑蝴蝶呢?
松烟认为他的比喻是不恰当的,但胡枢却是勾了勾唇角,猛地一抖缰绳,策马而去了。
松烟使劲儿地揉了揉眼睛,望向胡枢离去的方向——他刚才是不是看花眼了,世子那是……笑了?从来板着个脸的世子,居然……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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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门脚店,生意冷清,客人稀少,李贵无事可做,蹲在店门口犯愁。忽然有人从门前经过,笑话他道:“阿贵,以前住在你这里的沈小姐,如今在北关门瓦子西街也开了家脚店,生意比你好万倍哩!”
“沈小姐开脚店了?那我得去贺一贺。”李贵却是半分妒忌心也无,当即站起身来。
可是说话的这个人……李贵盯着他看了又看:“你是汪清吧?我见过你。”
“记性不错啊。”汪清哈哈一笑,上前抓住他的胳膊一拽,“走吧,沈小姐等着你呢。”
他带着李贵到了北关门瓦子西街的脚店,把他朝门口一推:“沈小姐,人给你带来了!”
李贵站稳脚,朝前看去,果见沈依依站在脚店前,而在她身后,是大排长龙,挤得密不透风的客人们。
“沈小姐。”李贵跟沈依依打着招呼,抬头去看招牌,这间脚店,竟是有名字的,叫做“好再来”。
沈依依转了个身,跟他一起看,笑道:“他们说,脚店一般都是没名字的,即便有名字,也得通俗点,不然看着不搭。”
那是,脚店的客人,都是大字不识的粗汉,弄个文雅高深的名字,他们哪里看得懂。李贵看看店里火爆的生意,无不羡慕地道:“沈小姐,还是你有办法,杭州这么多脚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