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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四章 善政

良久,南大人才沉吟着道:“此为善政,然,多有不妥。

一干属官哪还敢插嘴,行此善政,让皇上,六部部堂,内阁重臣如何自处,让天下人如何去想,去做,又如何看待台湾三司的居心。

马城面色不改,堂皇道:“圣人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一干巡抚衙门大员听的哑口心中冷笑,这是当年东林党嘴炮们攻讦先帝的原话,如今被老子一字不差的照搬,送给朝中诸位谦谦君子,这就是报应呀。老子倒要看看朝中诸位东林大员如何自辨。南居益有些恼羞成怒,这是将他架在火上烤呀,朝廷可还在廷议,要加农税呢。

加农税,征辽饷,这事其实是东林党和温体仁合伙干的。

朝廷在商议着加农税,征辽饷,台湾巡抚衙门偏偏搞出个粮食保护价,到时候天下人唾骂,温党,东林党一个都跑不掉,这不是和中枢对着干么。

良久,南居益才咬牙道:“可,拿个章程出来吧。”

下首几十位属官,也有忍不住羞愧汗颜的:“我等愧读圣贤之书,惭愧。”

一言既出,各位大人脸上都是火辣辣的,爱民,治国是圣人思想的核心,圣人是主张国富民强的,可又有哪一个读圣贤书的真正做到了。倒还不如一个军伍出身的武人看的明白,也做的明白,能不心中羞愧么。这一善政若能落到实处,那便是流芳千古的真正善政,从未有过的壮举。

崇贞四年,正月。

台湾巡抚衙门忙碌起来,属员们开始核算粮食保护价政策所需要投入的成本。

善政,也要巡抚衙门能出的起钱。

马城提出的粮食保护政策,并不仅仅是价格保护,还包括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比如成立农耕司,对种粮农户提供技术支持,提供种子耕牛,并由官府制定一个最低收购价格,如此一来,受到冲击最大的便是粮商,奸商,有效避免了奸商伤农。这个最底保护价对奸商的杀伤力有多大,天知道,因为这个最低收购价格是官府定的,而不是由粮商定的。

官府将定价权握在手里,拿捏奸商,这又是一个大杀器。

大明朝可不是后世的法制社会,还有法律的漏洞可以钻,掌握了定价权的官府会和你讲道理么,不可能嘛。官府制定一个最低收购价,你出的价格低了,百姓便将粮食卖给官府,想收粮只能比官价高一些,什么,你敢哄抬粮价么,试试看官府的刀子利不利,以南居益的性子多半会一刀两断。

定价权是好东西呀,马城得意,将一扇大门在南居益和台湾官员面前,徐徐推开。

这是明末,还是崇贞四年的明末,粮食定价权是掌握在哪些人手中的呢,奸商。马城坚决的认为在大明朝搞什么自由定价权呢,自由定价权只会导致奸商横行,尤其是涉及到救命的粮食,发国难财的奸商不要太多。将定价权收回来,日后早晚会出现物价局这种大杀器,时逢乱世,由官府掌握粮食定价权便很重要。

马城不是经济学家,也不懂官府收回定价权,将对大明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他只是因势利导,利用后世的知识影响这个时代,至于因此会衍生出什么样的问题,那是巡抚衙门属员该考虑的难题,久居上位,马城早已懂得为上之道,切不可事事都要亲自过问,将专业的事情交给专家去办,上位者只需要因势利导,做到这四个字便足够了。

马城能确定的是这个定价权之争,免不了会天下震动,招来士绅阶层的反弹。

却不在乎,民意反弹又能如何,能挡的住重骑兵么,真有一日老子坐了天下,早晚要收拾那帮江南奸商。

清人是如何对付江南奸商的呢,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呀。

明朝收商税,江南人不想交,一拖再拖导致大明灭亡。

后来江南人觉得清肯定会像明那样好说话,甚至比明还要好,所以清过来的时候江南人高兴坏了,以为收税的大明灭亡了,来了一个不收税的,可惜清来了以后比秃尾巴狗还横,比狼还狠,可不像明那样好说话。

想像明那样拖延不交岁,拖出去砍。

想像明那样上街示威,拖出去砍。

想私下议论,坐牢杀头。

以为清像明那样,你不交税皇帝只是骂,只是生气却不会下狠手。

清可不管这些,不听话就杀,杀到你们听话为止。

如何收税,在马城的历史知识中,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是极好的,前世大清的摊丁入亩,也不过是将一条鞭法完善了,张居正是个大能人呀。马城曾经在万能的读者文摘上看到过一篇文章,说清初,是完全沿用了大明万历年间的一条鞭法征收田赋。

大明的一条鞭法,是把部分丁银摊向地亩征派,但不彻底,弊端较多。

清朝将一条鞭法彻底完善了,采用固定全国丁银征收总额的办法,取消了按丁按地分别征收赋税的双重标准,使征收内容、征收程序和征收方法更加简便,税负降低,有效限制了贪官污吏与土豪劣绅转嫁丁赋、苛剥百姓、中饱私囊的不端行动。其后又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完成了赋役合一的摊丁入地改革,促进了农业生产,培植了税源,国家税收大幅增长,财政状况显著好转。

清朝的商税有盐税、关税、茶税、酒税和当税等,税目比以前历代都多,税额也逐渐增大。万历五年,大明一年税赋收入,岁入三百六十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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