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赛进行了三周。第一周,旧金山49人的胜利,可以说是奇兵致胜;第二周,旧金山49人的胜利,可以说是幸运女神;那么,第三周,旧金山49人的胜利,则是强强对碰之中以硬朗的作风完成了虎口拔牙。
借口和质疑势必还会存在,但三连胜却已经证明了陆恪的能力。作为横空出世的新秀四分卫,陆恪的市场行情自然是水涨船高。
和家里、坎蒂丝通话结束之后,来电和短信断断续续地一直在进来,前前后后已经有二十多个来电以及五十多条短信了——作为联盟三十二支队伍三十二名四分卫之中,唯一一名没有经纪人的球员,陆恪现在真正地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做“炙手可热”。
“我很幸运,我们现在在辛辛那提。”莱赫意味深长地说道。
虽然说,辛辛那提是一个巨型交通枢纽,但这里却不是体育经纪人最理想的驻扎城市;联盟之中的顶级经纪公司,超过百分之八十都选择了洛杉矶和纽约作为大本营。
今天的客场比赛在辛辛那提,所以即使那些经纪人再着急、再迫切,电话和邮件也是他们的最佳选择。相较而言,第二周比赛结束之后,就已经开始行动的莱赫,再次抢占了先机。
陆恪一下就听明白了话语里的深意,轻笑了起来,“你又怎么确定,面对面的交谈,可以让你占据先机?”
“给我一个’我不是最合适经纪人’的理由。”莱赫根本不慌张,轻描淡写的一句反驳,就让陆恪不由语塞。
可是,陆恪却不是一个简简单单就可以击败的对手,“那么换一种说法,你又怎么能够确定,我就是那个正确的选择呢?”
“你对自己不确定?”
“不,我对自己充满了确定;现在的问题是,整个联盟里的每一个人都不确定。”
这一来一往的对答,速度非常之快,几乎没有思考时间,仅仅只是以本/能的反应在交谈,突然,莱赫就停顿了下来,没有继续接下来,眼底流露出了笑意,转移了视线,也收敛了锋芒,接着说道,“听说,你在大三担任陪练的时候,就是一个疯子。”
莱赫没有回答陆恪的疑问,而是更换了话题;话题的选择也非常有趣,陪练生涯。
对于联盟来说,对于教练来说,陪练生涯是没有参考价值的,因为陪练没有系统的战术训练,也没有系统的体能训练,他们的作用更像是活动的沙包。那段生涯,几乎用一句话就可以总结了。
莱赫却提起了陆恪的陪练生涯。
事实上,莱赫不仅仅是展开了调查,而且还亲自询问了陆恪的大学队友,凯文-普瑞斯、约翰-沃德等等,那些远离体育赛场的名字,莱赫都亲自拜访了。
对于莱赫来说,他选择一名球员,天赋很重要,能力很重要,但在这之外,意志力、比赛气质和个人作风也十分重要——像大本那样不断在场外惹是生非的运动员,莱赫不介意为他收拾烂摊子,但对于职业生涯的延长确实是不利的。
2006年的车祸,大本无照驾驶,差一点就躺在医院,永远醒不过来了。
伴随着年龄的增长,莱赫挑选球员的眼光和要求,也渐渐发生了变化。
“主要看你如何定义疯子。如果全心全意投入训练,竭尽全力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我承认。”陆恪一脸坦然,丝毫没有被揭短的局促和不安,“但老实说,在训练这方面,真正的疯子是jj-瓦特,你看过他的训练吗?上帝,和他相比,我简直就是小羔羊。”
“你和jj是朋友?”莱赫有些意外。
虽然jj-瓦特是今年的新秀,但关于他的讨论数不胜数——首轮秀的讨论都是如此。瓦特是一名一心一意扑在橄榄球上的球员,甚至可以说是“球痴”,在训练之外,瓦特的朋友不多,私生活也十分贫乏,除了训练还是训练。
陆恪和瓦特居然是朋友,莱赫确实不曾听说过。
“仅仅只是偶尔发发短信,讨论一下训练方案什么的。我猜,我们不是朋友,应该是训练伙伴。”陆恪打趣地说道,“就我想所说的,他才是一个疯子。”
莱赫呵呵地轻笑了起来,“某种程度来说,你也毫不逊色。我是说,今天的比赛。”
“今天的比赛?”陆恪脑子里浮现出了问号,不明所以。
他的第一反应是,自己的传球选择太过冒险了,但比起前两周来说,其实今天的比赛,他在传球选择方面已经相对保守了许多,主要还是因为基诺-阿特金斯带来的压力太大了,他必须谨慎自己的选择,否则就可能制造抄截——
最终,今天抄截数为零。
莱赫没有回答,也没有说话,而是来到了酒店后面花园的长椅旁,微笑地说道,“年纪大了,才走一点路就有点喘了,不如,我们在这里坐一会,然后再到餐厅用餐,你觉得如何?”
“没有问题。”陆恪在莱赫身边坐了下来,他还是有点摸不清楚莱赫的谈话节奏,一个话题没有说完,往往就直接切入了另外一个话题。如果这是采访,陆恪是记者,那么他会接过主动权;但这不是,所以陆恪也就随波逐流了。
“你应该保持冷静的。”没头没尾地,莱赫说道,似乎察觉到了陆恪疑惑的目光,“我是说,在球场之上,第二次撞击倒地之后,你应该保持冷静,诚实地告诉队医,自己的身体情况,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给予你最好的治疗。为了一场比赛,堵上自己的未来,这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