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
刘易牵着跟随自己也算是颇有一段时日的高头大白马,马上坐着鲜衣怒涨的长社公主,缓缓的行走在广阔的一片林木之间。看着蓝天白云,心宽气阔,偶尔的兴趣所致之下,不禁大声朗诵出从太阳能手机上翻出来的一首古诗,李白的《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
“格格……”长社公主见刘易有点意气风发的狂放洒然的样子,不禁在马上格格和娇笑道:“原来刘易大偷还是一个大诗人啊?嗯,听起来感觉还不错,说,这又是从哪里检来的打油诗?你还狂人呢?摇头摆尾的,弄得还以为真是一个读书人似的,搞笑!”
“呃……”
刘易的好兴致一下子被长社公主破坏掉,后世鼎鼎大名的诗仙李白的诗,居然被她说是打油诗?要不是这几天乐得轻松清闲,陪着她在大泽坡四围游山玩水,其乐融融,刘易心情舒爽之下,还不愿意把这首诗诵出来呢。呵呵,好诗还不如待在和那些文人雅士的时候,盗版过来博点名气为好。可是,这长社公主竟然不懂得欣赏,完全听不明此诗中的那种意境。
“怎么?别说这诗真的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哦?”长社公主伸长雪白的脖子,从马上探过来看了一眼刘易那涨得有点红了的脸,不禁掩嘴偷笑道:“你跟人家说过的,你自小就在这涿郡涿县长大的,一年前才随那个什么的刘备从这里出去,别说你在打仗的时候还有那个心情或时间去游山玩水,还什么的朝别黄鹤楼、什么的王岳寻仙又什么的庐山……嘿嘿,不会是你做梦去过的地方吧?”
刘易彻底被她打败了,被她如此一说,自然不能再厚着面皮说这诗是自己作的。只好有点郁闷的闷声道:“这像打油诗么?它可是一个大诗人所作的诗词,被你这么一说,什么的意境都被你打破了。你不觉得今天就咱们两人,在这云高林深,风景秀美的地方行走,不是很有一种出尘的感受么?”
“切,有什么出尘的感受?莫非刘易大人刚变大偷又想作仙人了?”长社公主很不屑的用那如玉般的小瑶鼻哂了刘易一声,然后却又眼波一转,似带有无穷的诱惑道:“此时你应该念的是那……什么的晴空万里,林密幽暗,咱们此时就好比那什么的金风玉露一相逢又什么的此时无声胜有声……格格……”
长社公主自己如此说完,都觉得有点过了,赶紧勒马就想逃走。
额,还真的是充满了挑逗的意味。刘易想不到这长社公主居然连自己和她说的俏俏话都记得一清二楚,那此时无声胜有声,只是昨晚刘易偷偷潜进她的帐幕里去时,为怕太过激动而给她说的一句话。
而长社公主,自从和刘易突破了那一层关系之后,一直都对刘易偷偷潜到她在耿家的那闺阁内看到她的私隐事儿有点耿耿于怀,如此,私底下都是娇嗔的呼刘易为一个小偷,跑到耿家庄去把她偷了出来。
不过,她的野性也算是被刘易完全激发了出来,尤其是她的第一次是被刘易在野外夺去的,所以,心底里,似乎对野战更热衷。
今天和刘易偷偷的撇下那些侍女护卫,两个人骑着一匹马跑出来玩耍,其实大家都有点心照不宣的想得到了私人空间,好方便行事。
此处还真的是林密幽暗,方圆几里都像没有一点人烟的样子,在此林中,就算是做什么的坏事都不会有什么人知道。
如今,被长社公主有意无意的一挑,刘易心头里的那把火就腾的一下烧了起来。
长社公主想打马逃走,但还没有启动,刘易便呼的一声跳上了马背,从后一把抱住了想躲闪的长社公主,在她香香的耳边吹了一声哨响道:“嘿嘿,公主不说起小子还忘了,嗯,不错,公主说的对,此正是林深幽暗,咱们这金风玉露一相逢……呵呵,便要无声胜有志,胜却人间无数,让人只羡鸳鸯不羡仙。”
“啊,不要,别,别在这里……”
长社公主被刘易一挑便挑开了腰间的衣带,她腰肢一扭之间,柔顺的绸衣一滑,便从她的两肩滑下,连带她里面的小抹胸都被刘易推往了一旁,一对雪白无暇的白兔子一下子就弹荡了出来。
此时她还在马上,若这个时候有一人在此林中,必会把她的那对豪物瞧得一清二楚,所以,她羞急的惊叫起来。
“哈哈,不在这?那咱们下马。”刘易抱着她顺势跃下马去,然后把她一下子压到了一堆草丛之中。
娇呼呻吟之声瞬间在林中奏响,生命律动的美妙声响让那匹白马都感到好奇,奇怪自己的主人为什么会突然间从它的背上下去,时不时伸长马脸过去凑凑热闹,看看它的主人到底在搞什么。
一曲人间仙乐,久久才曲终。
此时此刻,不论是刘易还是长社公主,互相的心中还真的是只羡鸳鸯不羡仙,只希望彼此一直待下去。
为娇慵无力的长社公主整理好衣裙,拿了水袋及干粮让她吃点充饥,因为一场乐事,不知时间过,此刻已经是午后了,也来不及赶回去吃午饭。两人偷偷溜出来时,一阵打马飞奔,此刻少说也离棱堡之处有二、三十里了。
有可能是两人的一场**直接影响到了天气,刚才还云卷云舒的天气,在两人吃了东西再上马之时,天空竟然开始暗了下来,还有点乌云涌动的现象。
长社公主从刘易的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