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林宇还想给兰姐上一堂书法入门课的。
可考虑到以兰姐的书法智商,恐怕这是一个长期工程,三两句无法解释。
现在还是抓药治病第一。
装逼什么的,机会多得是,还是等以后吧。
然而,林宇还是太天真了。
他万万没想到,每个人,无论年龄,不分性别。
心里,都有着一颗深沉的装逼之心。
只见,兰姐将纸铺开。
然后拿起了笔,听林宇报着药材名。
然后极为认真的一笔一划,将药材记在纸上。
“看,姑爷,我们炎黄的汉字博大精深,要想写好,就必须从基础开始,一笔一划,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慢慢写,所谓慢慢写出细字,不对,是出好字,你刚才写的光图个快,当然就写的不好看了,这点就像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能老想着走捷径,要……”
一边写着,兰姐还一边嘀咕着。
林宇一头一脸的黑线。
那是慢工出细活……什么鬼的慢慢写出细字啊!
写完以后,兰姐拿起纸,在林宇面前晃了晃。
“看,这才是正儿八经的写字,姑爷,你别看我读书少,那是没赶上好年月,想当年,我上小学的时候,每次交作业,老师都夸我字写的漂亮。”
语气中,不无傲娇。
神采风扬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往事悠悠的回忆。
林宇呆呆地看着,说不出话来。
眼前的这幅小学生钢笔字,让他无法评价。
看着林宇如此惊讶的表情,兰姐那叫一个心满意足。
“姑爷,你以后要是想练字的话,我可以帮你纠正。”
说吧,她骄傲地抬头挺胸,走出了客厅。
等兰姐将药买回来,已经是上午九点多。
大包小包的中药材,足足装满后备箱。
期间,林宇一直待在自己的卧室里,盘膝打坐调气。
后背的那一只赤色手印,愈发地鲜亮。
颜色中,透出一种诡异的艳丽。
整个掌印,晶莹剔透,在阳光的折射下,竟散发出奇诡的光泽。
乍一看去,好像由玉石玛瑙雕琢而成,煞是好看。
但林宇却知道,在美丽的光环下,隐藏着致命的危险。
一般的击打伤,随着时间越久,中招处的颜色逐渐转深,由红色变成紫黑色。
这是因为受伤部位的淤血,慢慢凝结所致。
可密宗大手印不同,一旦中招,伤患处会变得日益斑斓鲜艳。
淤血并不凝结,而是顺着血管,入侵全身各处。
渐渐的,掌印越来越大,在后背上慢慢扩散。
整个人浑身上下,都会被这种鲜红的色彩所覆盖。
直到最后,痛入骨髓,气绝身亡。
因此,治疗密宗大手印所造成的伤势,与普通疗伤,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
首先,林宇将其中一部分药材倒入大锅中。
加满水,猛火煮沸,熬制一个时辰。
将药汤熬制好,再倒入木质的澡盆中。
待温度稍稍降低,林宇便脱去衣服,挑破掌印,跳入盆中。
掌印下的毒血,顺着挑破的伤口,缓缓渗出。
毒血鲜艳,弥漫着刺鼻的腥臭。
与此同时,还有其他几味药材也要进行熬制。
熬制好以后,每隔半个小时,都要将另一份药汤倒入澡盆里。
如此反复三次,完成初步的治疗。
接下来,再取几种药材加水放在药罐中,猛火煮沸,慢慢将水熬成黏稠状。
把药材筛出,黏稠状药物放入冰箱凝固。
最后轻轻地敷在掌印处,每隔六个小时,就要换一次药。
直到这时,疗伤过程才算是最终完成。
相对来说,林宇体内的暗伤,治疗就显得简单许多。
只需要每日服用一剂自己熬制的补药,然后打坐休息,精心调养即可。
因为林宇的内伤,主要是源于强行激发气血,造成了元气亏损。
这种伤,没有什么特别便捷的法子。
气血不足,元气亏损,唯有徐徐调养,欲速则不达。
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指的就是这种元气亏损的内伤。
除非,能得到传说中天材地宝的绝佳补品。
否则,即便是林宇医术通神,也只能耐住性子,慢慢调理。
好在,他对这种事儿,早已司空见惯。
尤其是刚出道的那两年,伤病简直如影随形。
久病自成医,更别说,当时他还有名师指导。
医治完毕,林宇站在卫生间里,看着镜子中的背部。
鲜红的掌印上,那一抹艳丽的色彩,黯淡了许多。
……
一个人独自在卧室里,盘膝打坐了许久。
突然,林宇想起一件事。
貌似回家以后,一直都没看见李爷爷。
念及此处,他心里有些奇怪。
于是,林宇穿好了衣服,走到外面的客厅里。
“兰姐,李爷爷呢?他出门了吗?”
此时,兰姐正拿着抹布,手脚麻利地擦拭着桌椅。
听到林宇问话,她停下了手头的活,有点闷声闷气地回答道:“老爷出门疗养散心去了,昨天下午刚走。”
乍一听,声音里好像带着几分怨气。
“出门散心去了?”
听到这个消息,林宇心头浮现的第一缕情绪,就是喜大普奔。
那种喜色,不由自主地浮现在眼角眉梢。
前段时间,他和李馨雨两人的关系,突飞猛进,奸情正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