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仙侠修真>江湖武志>第四百七十四章 恶魔——第一次杀人

雁霜翎一路向南而行,自己也就是穷酸小道士,并没有什么钱财,别说马了,就是连头驴也没有,一切路途都要靠两条腿。师父也没有给什么盘缠,所以吃饭能化缘就不买,住宿是能将就就将就。身上最值钱的除了自己这条命就是师父在自己临行前给自己的他老人家的佩剑,其实不过也是一柄再普通不过的剑了,但是意义重大,毕竟是在师父老人眼中,这剑要是丢了或是坏了,自己恐怕也是没有钱再买一柄的。

就这样雁霜翎谨记着师父所谈所行的侠义之心了来到了楚地。在经过一个小县城时,雁霜翎遇到了一件,就是这件事让他彻底的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当时刚过中午,雁霜翎到县城的一个饭馆化缘,其实对于僧道而言,在大豫化缘也还算不是特别困难的一件事,至少大家对佛道两教都还是蛮认可的,只是大豫朝廷这边好像略微偏重于佛教,所以相对而言和尚要比道士更容易化缘。

雁霜翎一身道士装束,自己虽为正式修道,但是长年耳濡目染道士的所以处事礼节全都很清楚,而就算自己再不修道,自己的师父也是正经的道士,而自己其实也就是小道士。有时在自己问起为什么师父不要求自己修道时,师父总是以为身长的说:“何为道?你怎么能说自己现在所作所为就不是在修道呢?”

雁霜翎在饭馆化到一碗面后,便蹲在饭馆门口吃饭,尽管饭馆老板对他还算挺好的,让他好生坐在店里吃,但是他依然选择不打扰他人,自己蹲在饭馆门口一遍的石阶上吃面,然后便吃便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这一路上雁霜翎都几乎是这么过来的,很少和人打交道,如果难免要打交道时,就有尽可能避免多沟通,因为他感觉这样很麻烦。要是按照雁霜翎这种想法走下去,其实他师父安排下山的意义就几乎没有了。

雁霜翎的面刚吃了一半时,突然看到有一个人从远处跑来,身后有四个捕快追赶着,大呼小叫的,周边的行人都吓得是赶忙让开路,前面逃跑那人看实在是摆脱不了这四个捕快了,便一下子拉住一个女子,然后把手中的短刀架到她的脖颈上,吓得那女子大叫起来。而此时四个捕快也赶上,然后以半圆形状缓慢的靠近他。

那人立刻喊到:“都她妈给我后退,听到没有,再他妈往前老子就将这女的给干死。”

为首的捕快立刻示意不要靠近,他喊到:“我劝你乖乖束手就擒,要是还敢为非作歹,那便只能罪加一等。”

那人啐了口唾沫说:“我呸,我他妈还不知道我是什么罪?抓到就是个死,反正是死不如多拉一个垫背的。你们退不退,不退,老子就动手了。”说完短刀就往脖子上又用用力。

四个捕快则是赶紧往后撤了撤,但是也不甘心一直后撤,毕竟好不容易查到这罪犯的行踪,如果再让他跑了,恐怕再找到就不知又要多久,倒时说不定就会有更多的人受到他的伤害。可是如果硬上,确实是有机会抓住他,但是眼前这女子的性命恐怕就难以保全。

双方正在僵持之时,这边雁霜翎时刻谨记着师父的侠义精神,他将还有半碗面条的碗和筷子放到台阶上,然后站起身,也是因为周边还围着不少看热闹的人,所以这一个不起眼的穷酸道士的行为,并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因为蹲累了站起来活动身体的。

雁霜翎伸了个懒腰,然后右手立刻握住腰间剑柄,然后往前猛得一窜,他从那个罪犯身边扰了一圈,然后便又回到台阶上,蹲下端起了那还没有吃完的半碗面。

所有的人当时都感觉有一阵劲风,突然刮过,好像看到一个人影在罪犯身边赚了一圈,然后大家就看到有一个道士回到了石阶上蹲下吃面。那个罪犯自然更是感觉到了那股劲风,在挂了的瞬间,他就下意识的看向了劲风刮来之处,但是却只看到一个背对着自己的道士正在上石阶。

罪犯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毕竟那道一瞬间让自己不按的劲风此时已经消失了。自己的手中还困着那个人质,就在他想要转回头继续跟捕快对峙时,他感觉脖子有点痒麻,当他回头的动作还没有完成时,自己的脖颈上就出现了一拳血痕,然后这血痕加粗加宽,随后便鲜血迸出,而他的头颅则在这鲜血迸出的瞬间,从自己的脖颈上滚落下来。鲜血直接喷满了那人质女子一脸一身,那女子也是在无限的惊吓中昏厥。

在场的所有人都吓得大叫着往后退,那四个捕快也是惊讶的不知所措,毕竟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所有的一切也都指向了那个回到台阶端起碗吃面的道士身上。

而雁霜翎在端起面继续边看便吃时,就看到那人脖颈血浆迸发,脑袋滚落在地,死不瞑目。就在血浆迸发到人质女子一脸一身时,正在吃面的雁霜翎突然停住了正在咀嚼的嘴。因为这个场景太像他一直难以忘记的场景,而且最关键的是他仿佛知道了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场景带给自己的除了仇恨还有什么。

那多出来的感觉,竟然是快感,前所未有的快感,雁霜翎在看着鲜血肆意地滋射时,竟然仿佛在看一场绚丽的焰火表演。那种将生命玩弄于股掌之上的控制感,让雁霜翎的内心心潮澎湃,而那个人质女子惊叫中昏厥,让雁霜翎的神经彻底地享受到了快感的最高潮。他甚至很想马上再手起剑落,让另一颗头颅掉地,再看一场血


状态提示:第四百七十四章 恶魔——第一次杀人--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