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仙侠修真>传武诸天>第504章 叶大神

我通常都叫叶哥叶大神,他本名叶非凡,正如他的名字一样,他是一个不一般的人。

他是一名网络作家,大神是在作家这一行业里的咖位等级,凡是和神之一字沾上边的人,大多在某一领域达到了只能令人仰望的层次。

网络作家如果要有一个明确的等级划分的话,大概就是扑街,普通,精品,小神,大神,以及寥寥无几的至高神。

在我看来,其实叶哥除了资历之外,所写的书成绩一点也不逊色于那仅存的几位至高神。

据我了解到,叶哥入网络小说这一行十年,前九年都在扑街的路上,真正崛起是在一年前开始。

用叶哥自己的话说‘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为了这一天到来,我已经积累蛰伏了九年,如今一朝顿悟,当以屠神证道!’

事实上,叶哥也正是这么做的,他仅仅凭借第一本书《只手遮天》,便在无数小神大神的围剿中,杀出一条血路,一如盘古为开天辟地血战三千魔神一般充满传奇,最终直接一书封神。

带来了诸多名利和上千万的财富。

在入住爱情公寓之后,除了那位号称有事都可以找他,没有他办不成的是的房东‘小黑’,叶哥是我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虽然已经是千万富翁,但叶哥是一个念旧的人,并没有搬离爱情公寓,依旧租房子住在这里。

进一步熟悉之后,我这才了解到,叶哥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写书撞到的千万财富,除了少部分用来维持目前的衣食住行所需之外,其中九成以上都被他用来做慈善捐了出去。

正是凭借这一点,我就决定对叶哥一生粉。

不仅是善良,叶哥身上还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值得我学习,比如他勤奋,在作家这一行业中堪称劳模。

平均每天他会用至少半天的时间来创作,他的创作效率并不慢,反而很高,堪称触手怪一级别,一个小时可以写出六千字以上,并且是几乎不用修改那一种。

一年多以前开始,他每天至少更新一万字。

勤奋是他的职业态度,在生活中简朴是他的生活态度,我特别羡慕他的爱情理念,叶哥是一个博爱的人。

叶哥有四个同时在交往的女朋友,她们彼此之间都知道对方,并且能够和谐相处。

这绝不是渣男,而是博爱。

用叶哥的话来说,‘非我多情,只因我心已破碎,每一片都爱上了一个不同的人。’

听听,多么有诗意,果然不愧是搞创作的人。

也是在认识叶哥之后,我才接触到网络小说这一领域,在此之前我学习之余的娱乐生活,更多是用来追星,追电影,追动漫。

这一年以来,我在向叶哥学习创作,不过可惜大概是我的天赋不够,短时间很难看到效果。

而且,叶哥一直在劝我学习为主,在适合的年纪做该做的事,我觉得很有道理。

另外,相比起小说,我还是对女人更感兴趣一些。

哪怕在了解到这个世界超凡的另一面之后,这一点也从未改变,因为我所觉醒的能力,似乎也注定让我一生在花丛中沉沦。

用叶哥的话来说,我觉醒的能力,绝对是最不正经的能力。

简直就是一个人形荷尔蒙。

在这个新一轮灵气复苏的时代,奇葩的觉醒能力有很多,但我这能力绝对是其中的另类。

哪怕是在历史上的几次随着灵气潮出现,而到来的超凡盛世之中,似乎也从未有过和我一样的能力。

从‘荷尔蒙’这三个字,许多人大概就能够看出我的能力和什么有关。

原本我只是天赋异禀之天生大器,如今随着觉醒之后,性之能力绝对达到了一个人类难以企及的巅峰,并且随着我的能力逐渐提升,我也将在这一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除了内在之外,我在能力觉醒之后,浑身上下都会不由自主的散发着雄性的荷尔蒙气息。

用叶哥的话来说,除非是非人类,以及少数特殊的女性,否则所有女人在接近我十米的范围之后,都会直接好感度+60,达到朋友这一级别。

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我愿意,可以轻易和任意一个正常女性做朋友。

当然。

这对我来说只是一种方便沟通的能力,我的能力还可以通过啪?啪?啪,来强化我的体魄,体魄强大气血也就自然而然强大。

我这才知道,原来在小公园里撞鬼那一次,并非女鬼主动放了我。

根据叶哥的推测,应该是女鬼在迷惑我之后,通过啪?啪?啪来吸取我的阳气,却没想到我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被刺激觉醒,然后女鬼被我啪没了。

一开始,觉醒这样的能力我感到很兴奋,用叶哥的话来说,这绝对是任何男人都梦寐以求的超凡能力。

不过。

在觉醒能力的第二天,我便体会到这一能力带来的负面作用。

首先,我本来就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用叶哥的话来说,‘通俗一点的说我这就是到了容易思春的年纪,也就是所谓的青春期,青少年思春的时期,简称青春期。’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青春期可以这样解释,不过仔细一想,完全没毛病。

总之在这个年纪,我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都会下意识关注起身边所遇到的女人,甚至不由自主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通常会给我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困扰,现在我感觉我的青春期各种特征至少被放大了十倍。

早上一柱擎天,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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