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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甘洒热血续春秋 (一)

浓烟被风卷上谷口,在峡谷的骤然变宽处,翻滚,盘旋。

刘秀的身影在烟雾后显出,然后又迅速消失,脸色被峡谷深处的火光,照得忽明忽暗。

一股热浪忽然自下方袭来,带着浓郁的焦臭味道。那是由人的血肉被火焰烧糊而产生,令他的五腹六脏都接连翻滚。然而,他却不闪不避,任凭热浪将自己的头发吹卷。双手稳稳地端起一支大黄弩,弩箭所指,正是一名骁骑营校尉的胸口。

刚刚从火场里杀出一条血路的骁骑营校尉王翰喘息着抬头,恰看见弩锋处反射的寒光。本能地扯开嗓子,大声威胁,”我是朝廷命官!你杀朝廷命官等同于谋……”

“簌——”弩箭离弦而去,将校尉王翰的后半截话,卡在了喉咙当中。刘秀迅速弯下腰,捡起第二支预先装填好的大黄弩,瞄准第二个目标。

杀一个是杀,杀一堆也是杀。

既然已经在山中布置下了陷阱,他就不愿再让一只qín_shòu漏网。特别是那些身手灵活,心肠恶毒,踩着同伴尸体冲出来的qín_shòu,更应该抢先一步送下地狱。

第二个目标,是一名年青的骁骑,面孔被浓烟熏得黑一道白一道,身上的铠甲也在逃命途中,被周围的岩石挂得破烂不堪。发现有人在居高临下向自己瞄准,他立即双膝跪地,大声求肯,”饶命——!我阿爷是弘农郡……”

“嘣!”刘秀咬着牙扣动扳机,将此人射了个透心凉。

骁骑营是皇帝的近卫之一,能入骁骑营者,都是家在京畿附近的良家子。而能在骁骑营中混上一官半职者,家中父辈非富即贵。

这些人的家世,在以前足以令刘秀忌惮。而今晚,却再也发挥不了任何作用。那个曾经为了给家族赢取免除赋税资格,为了重振门楣而委屈求全的刘秀已经“死”了,死在了通往冀州的道路上。而山坡上手持大黄弩的刘秀,则是一名复仇的“英灵”。

“刘均输,用这个!”一名喽啰迅速接走射空了的大黄弩,顺手送上第三支。刘秀头也不回地接过弩弓,果断瞄准第三个目标。

朱佑、严光、刘隆,还有先前侥幸平安撤入山中的盐丁、民壮和喽啰们,也纷纷举起弓弩,将箭矢劈头盖脸朝着脚下的山路射去。每个人的目光里,都充满了仇恨。

他们的人数只有区区一百出头,远少于从陷阱里逃出来的骁骑营将士和富平寨庄丁。所以,他们无法手下留情,只能趁着对手惊魂未定之时,将其迅速消灭。

刚刚经历过落石和烈火双重打击的骁骑营和富平寨残兵败将,哪里想到还有第三重劫难正在等着他们?根本提不起抵抗的勇气,只敢用盾牌或者手臂挡住脑袋,沿着山路狼狈窜逃。

“簌——”刘秀射出的第四支弩箭,从背后追上一个军侯打扮的骁骑,将此人钉死在山路正中央。紧跟在这名军侯身后逃命的其他残兵被吓了一大跳,赶紧像蚂蚱般朝四周分散。严光、朱佑的羽箭迅速追上去,将残兵们挨个钉翻在血泊当中。

“好,不愧太学里出来的秀才,箭无虚发!”刘隆在旁边看得极为过瘾,挥舞起拳头,大声喝彩。(注1:秀才,汉代指才能秀异之士,地位极高。不是明清科举制度中的童生)

“那当然,也不看是谁的弟弟!”躺在担架上的万脩,得意洋洋的接口。

周围的喽啰们,更是兴奋莫名,一边争抢着替刘秀装填大黄弩,一边用手指替他寻找下一个射击目标,”这边,这边,射这个胸口戴着护心镜的,射这个胸口戴着护心镜的!”

“铁盔,带铁盔的,肯定是当官的!”

“刘均输,射那个带皮帽子的,那家伙非富即贵!”

“那个,那块大石头旁边的,别让他跑了……”

刘秀对周围的喧闹声充耳不闻,无论其是夸赞,还是指引。

他正在射杀的是朝廷命官和朝廷士兵,而在今晚日落之前,他和严光、邓奉、朱佑四个,还都身为朝廷的均输下士。在这一路上,哪怕是最危急时刻,他都没想过与山贼们“同流合污”,而现在,他却彻底成为了山贼中的一员,与后者一道,将弩箭对准了原本应该互相称为袍泽的人。

这滋味,绝对不好受。只是,他已经没有了任何选择。

“刘三儿,你早就该这么干!”马三娘拎着一把明晃晃的环首刀走过来,与他并肩而立,“这狗屁朝廷,从来就没想过给好人活路。你前几天要是答应了万二哥做寨主,咱们也不至于死掉那么多弟兄!”

“是啊,早就该反了。”刘秀的心脏猛地一抽,眼前快速闪过老宋、老周和一连串熟悉的面孔。

两个多月来,从最开始的各怀肚肠,到后来的亲如一家,大伙不知道共同面对了多少风风雨雨。而最后,他们却全都倒在了出山的路口,距离此行的最终目的地,只有咫尺之遥。

如果自己当日答应万脩,留在太行山中会如何?

如果自己在铁门关前发现情况诡异,立刻选择吞了精盐逃走,又将如何?

不能想,每想一次,心中都宛若刀扎!

老宋,老周,还有那些弟兄们,也许都不会死。五十车精盐,除了买通官府,让家族跟自己摘清楚关系的开销之外,也许还能剩下一大半儿。而三十余车精盐,无论是给弟兄们分掉,还是偷偷送往冀州,都好过了现在,被富平寨的人运走藏起来,一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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