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买田的事宜,已经下晌,杜晓瑜跟着丁里正回到老宅,胡氏早把火腿给炖上了,灶房里时不时传来的香味让杜晓瑜不受控制地吞咽着口水。
炖了一个多时辰以后肉才烂,胡氏停了火揭开锅盖,火腿的香味儿顿时飘散到堂屋里来。
杜晓瑜再也坐不住了,直接起身去厨房。
胡氏刚把火腿放到砧板上,准备把肉和骨头分离开来,见到杜晓瑜进来,便递了个肉多的大骨头给她。
炖火腿这种东西杜晓瑜再清楚不过了,上桌子的时候没有上砧板的时候香,因为刚出锅,还没放什么调料,只有去年腌火腿时上面留有的盐,热水洗过几道再煮过一道,已经没那么咸了,算得上原汁原味,这时候吃到嘴里,香得让人恨不能把舌头也给吞进去。
杜晓瑜接过胡氏递来的骨头,丝毫不顾形象地靠在灶台边就啃了起来。
胡氏轻声笑,“你吃慢些,又没人跟你抢,怎么狼吞虎咽的?”
杜晓瑜一边嚼着火腿,一边囫囵不清地说道:“谁让娘炖的火腿这么好吃,害得我去看田的时候脑子里一直惦记着,这会儿可不就得一次性吃个痛快吗?”
胡氏失笑,无奈地摇摇头,又说:“吃完了这边还有。”
杜晓瑜摇摇头,“不了,这是一家人的吃食呢,要真让我一个人给吃光了,他们过来喝西北风不成?”
胡氏戳戳她的脑袋,“胡说!我整整炖了一只呢,你就一个肚子,哪里吃得完?”
“那也不能再吃了。”杜晓瑜扔了骨头把手洗干净,又喝了半杯水,打了个饱嗝,“这会儿提前吃饱了,晚上就没地儿装了,还是先空着肚子的好,我看还有猪尾巴呢,那可是我的最爱啊!”
杜晓瑜说完,揽起袖子准备帮胡氏做饭。
胡氏却说道:“我一个人能行,你去新宅把你哥哥嫂子和阿福团子他们都叫过来吃晚饭。”
杜晓瑜这才想起来,阿福和大哥出去打猎了,嫂嫂和团子留在新宅,看看天色也不早了,大哥他们该回来了吧?
把双手拢进袖子里,杜晓瑜裹紧了身上的棉袄,很快出了老宅回到新宅。
团子和小安生都困得在炕上睡着了,廉氏拉了毯子给两个孩子盖着,她自己则坐在炕头纳鞋底。
杜晓瑜见到两个孩子睡得很熟,不忍心打扰,就压低了声音,“嫂嫂,大哥和阿福哥哥他们还没回来吗?”
廉氏摇头道:“还没呢!”又抬起头往窗外看看天色,蹙眉道:“这都出去一天了,怎么还不见人影?这又是大雪天,该不会……”
“嫂嫂!”杜晓瑜打断廉氏没说完的话,勉强笑道:“他们两个吉人自有天相,一定能平安回来的,说不准是猎到大一点的猎物了一时半会儿难以拖回来所以才会这么晚。”
廉氏也很想接受杜晓瑜的安慰,可是心里总有种不好的预感,没来由地觉得慌乱。
杜晓瑜又何尝不担心,劝慰廉氏的那些话,不过是不想让两个人都跟着慌作一团罢了。
眼看着天色越来越暗,屋外还是没见着丁文章和阿福的人影,杜晓瑜眉头拧得死死的,到底还是坐不住了,站起身来对着廉氏道:“嫂嫂,不如咱们去老宅把这事儿告诉爹吧,让他请人帮忙去找找,我有点担心……”
廉氏早就担心过头六神无主了,这会儿被杜晓瑜一提醒,马上回过神来,点头如捣蒜,急急忙忙把针线收好,又把还在熟睡中的儿子抱起来裹在小棉毯里。
杜晓瑜也叫醒了团子,给他加了件厚棉袄,几人正准备出门去老宅,外面就传来了丁文志的声音,“晓瑜妹妹,嫂嫂,你们在不?”
廉氏对着外面道:“小叔来了?”
丁文志道:“爹娘让我来请你们过去吃饭,你们可都准备好了?”始终恪守着文人礼节,哪怕这里是堂屋,没得到里头人的首肯,他半步都没越过来。
廉氏和杜晓瑜对看一眼,都从对方眼睛里见到了担忧的神情。
廉氏叹一口气,应声道:“嗳,我们马上就来。”
两人相继出了堂屋,丁文志见到丁安生小小的一团缩在廉氏怀里,心下欢喜,上前两步,温声道:“嫂嫂,让我抱抱安生吧,自打我去了县城到现在,好几个月的时间都不曾抱过这小家伙了,也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
廉氏笑道:“这才几个月大呢,哪能记得住人。”
一边说,一边把包裹严实的丁安生交给了丁文志。
丁文志扫了二人身后一眼,微微蹙眉,“大哥呢?”
廉氏迟疑,不知道该不该这时候讲出来。
杜晓瑜上前两步,“二哥,大哥和阿福哥哥出去打猎还没回来,我和嫂嫂都急得不得了,想着得赶快把这事儿告诉爹才行,让爹想法子带着人上山去找一找。”
丁文志一听,脸色白了大半,“你们怎么不早说呢?”
杜晓瑜也无奈,“之前天色还早,谁会往不好的方面去想,我们也是看着天色暗下来才察觉到不对劲的。”
丁文志当机立断,“都别说了,咱们赶快回老宅吧,再晚很可能会出事。”
廉氏本来还抱着一线希望的,被丁文志这一说,一颗心顿时沉到了谷底,脸色堪比外头的白雪,魂不守舍地跟着丁文志和杜晓瑜来到老宅。
杜晓瑜见廉氏已经吓坏了,便自己站出来一五一十地道出实情。
胡氏正在摆饭,听完后手一抖,筷子没捏稳就这么一大把地散落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