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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四章

夜色已深,伍柯博却依然在办公室里忙碌着,虽然距离贺岁档还有三个多月的时间,但是墨攻上映前的准备工作却早已经开始了。

正在看着公司宣传部门送上来的方案,突然电话铃声响起,吴珂博连忙抓起电话。

“是我知道了,陈总放心,好就这样”

只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吴珂博便放下了电话,看着手中关于墨攻的宣传计划,深深的叹了口气,面上满是疲惫之色。

按说橙天娱乐如今发展的也算不错,因为当初成功撬来了王菁华,让公司旗下的明星阵容十分庞大。

这两年推出的作品,票房成绩也算不俗,可是,吴珂博并不满足,特别是有11公司这么明显的一个参照,相互比较之下,吴珂博没心灰意冷,就算是意志坚定了。

特别是去年那部集合了程龙,李连洁,李兵兵,再加上好莱坞制作团队的功夫之王,可是被吴珂博寄予了厚望,结果

吴珂博原本想要打造一部奇幻经典,结果弄出来的影片,观众却并不买账,上映之后,批评声不断,更被人说成是大杂烩。

其实真的要说心里话,功夫之王这个故事的设定还是不错的,只可惜,主创的心都太大了,又想征服国内市场,还想要讨好欧美的观众,结果被弄得乱七八糟。

影片集合了李连洁和程龙两大功夫巨星,原想着这样肯定能吸引观众的眼球,结果两个人之间的大荧幕首次对决,感觉就像关公战秦琼,这可不是夸奖,而是讽刺。

对功夫之王的诟病,最集中的就在于片中对中国文化符号的异化上,美猴王大闹蟠桃会的故事,跟少林寺默僧、耍醉拳的游侠、扔飞镖的小姑娘杂糅在了一起,再以一个美国青年的经历勾连在一起,并且通过金箍棒的传说,搞成了决战紫金之巅的大杂烩,未免让中国观众们觉得牛头不对马嘴。

可吴珂博始终都认为,功夫之王对中国文化的异化并不完全是一件坏事,这毕竟是一部主要说英语的电影,是拍给欧美观众看的,国内的票房只不过是此片票房的附加值而已,吴珂博的目标观众群本就不在于此。

对不熟悉中国文化的欧美观众来说,能够将本片纳入他们的视野,这才是最重要的,首先得让他们知道有美猴王、金箍棒这些文化元素,然后才能在此基础上提升他们的认识。

有观众认为玉皇大帝操一口流利的英文很别扭,可木乃伊里的古埃及祭司不也说英文吗

特洛伊里的古希腊贵族不也说英文

决战中的较量里的苏联红军战士不也说英文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世界影坛是好莱坞一手遮天的,中国电影人想要输出自己的文化,就必须以一种对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接近他们,一步步深化,才能达到和平演变的目的。

在吴珂博原本的计划里,功夫之王只是第一步,先让欧美观众们熟悉这些中国的文化符号,引发他们的兴趣,以后再来真的。

如果单纯的从这个角度上看,功夫之王无疑是成功的,要知道,某些国家为了输出自己的文化英雄符号不惜大撒美金,而欧美观众看功夫之王还是要自掏腰包的。

既能挣钱,还能宣传自己的文化,这本身就已经证明了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吸引力。

而且,在功夫之王中美猴王、默僧、醉仙这些人物形象固然与传统中华文化中的既有概念有些出入,但在性质上还是光明正大的,他们全都是正义、善良的,代表着真、善、美的力量。

功夫之王塑造了一个另类的美猴王,不过再怎么说,这美猴王还是个银幕英雄的符号,是千里迢迢穿梭“无门之门”过来的美国青年的精神偶像,对一个美国观众来说,美猴王跟蝙蝠侠、超人、蜘蛛侠们的作用无甚二致,所以,在大的方向上,功夫之王是弘扬了中华文化,提升了我们民族的银幕文化形象的。

再者,别看国内那么多人跳出来指责功夫之王,可不见得自己就比人家理解美猴王更透彻。

这年头,还有几个人去认认真真的读吴承恩的原文

猴神的形象本就是源自印度神话的影响,孙悟空的前身据说就是哈奴曼或者无支祁,其实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想一想,缺少神话传统的中华文化中,突然蹦出了一只上天入地的猴子,本就是有点邪性的事。

功夫之王打通了人与神的界线,玉皇大帝、玉疆战神这些神祗仙班更像是一个封建国家的统治者,而且他们居住的仙山,也是凡夫俗子可以杀将进去的。

从西方文化的角度来看,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古希腊神话里的众神跟凡人就是时常往来的,搞不好还经常珠胎暗结,生个人神混血儿什么的。

中华文化的神话传统则基本上被儒家给阉割了,俗话说的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而且长期君主专制让中国人养成了把“神”类比为高不可攀的统治阶级的习惯,一般的人是不可能触碰到“神”的,遑论通过功夫来跟“神”做一番生死大决斗。

法术和武术在中华文化中,属于差别明显的两个范畴,但在西方文化中,却比较相通, 功夫之王对法术与武术的关系也做了一点调侃,当程龙饰演的醉仙画下符咒求雨时,突然几滴液体从天而降,可惜醉仙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发现其实是李连洁饰演的默僧站在高坡上撒尿,虽然有些恶俗,却也可以接受吧。

此外,不要忽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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