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军事历史>重回明朝当暴君>第34章 发生在京城的奇葩事

物流不是人流,物流也不是物品交流,而是物物交流和物银交流以及人物交流再加人流的结合体。

物流的出现最为恐慌的是东厂,东厂的耳目众多,就是皇帝的雷达和收音机。

但是东厂却不直接创造财富,不但不创造财富,反而在大量消耗财富。

在消耗财富的同时,也让羸弱的大明帝国更加不堪一击。

繁华的京师,因为汇聚了最好的资源,哪怕是在帝国看起来相对不那么强盛的情况下,依旧保持着自己优雅的姿态。

有银子人家的生活,不是普通人所能理解的。

在京师街头,一驾失控的马车朝着人群狂奔而去,也不知是马因为受惊而做出如此举动,还是因为人发疯,才敢这样疯狂。

京师的街头可想而知,虽然不能夸张的说都是密密麻麻的人头,但也不是一般二般之地。商贾大佬和赶集商贩汇集之地,又岂能有如此疯物在此作乱?

只可惜,现实就是现实,并没有多少电视剧里那样的英雄好汉降临拯救人间的桥段。也并没有多少人大吼一声,大多都是吼完一声:“我的妈呀!”然后继续往前走。

马车与数个行人撞了个满怀,并不像春风那般温柔,也不似秋风那样忧愁,却有点像冬风那样凌厉。

有人的身上被刮出了一长条口子,也有人当时就晕厥过去,喷出一口鲜血,赶马车的中年当场暴毙。没人知道他为何要这样做,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是否存在报复社会已经不得而知。

闯祸者已死,就算是否有没有背后主谋,也只能完全考猜测,实在不行,现在也只能判刑马儿杀人之罪,只是一匹马儿又懂什么呢?

这件事情发生以后,当地的有关部门马上去调查这件事,包括对马儿和暴毙的驾马车人进行验尸。不过均没有任何结果。

行人一死多伤,一家名为“五章包子铺”的店铺的外棚子被撞坏,总损失估计在五十两银子。

后来有关部门发现,车上还有一个小女娃娃,这个小女娃娃看起来倒是非常可爱,别有用心之人便想要将其领养。

不过,在这场事故之后,这个小女孩却突然失信了,只留下一个传言,说这个女孩名字叫“方方”,也有人说叫“圆圆”,至于究竟叫圆圆还是叫方方,到了后来已然不可知道。

《明会典》记载,在京城,“凡侵占道路,而起盖房屋,及为园圃者,杖六十,各令复旧”;对往街上丢垃圾、放污水的,“其穿墙而出污秽之物于街巷者,笞四十。出水者勿论。”

乱搭乱建,以及乱丢垃圾都要受罚,更何况驾车撞人了。

这类事情归五城兵马司管(隶属于兵部),差不多等于现在的城管。

五城兵马司,即中、东、西、南、北。

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原本街上发生了事情,兵马司派出公务员和调查员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五城兵马司职责颇繁,计有抓捕盗贼、巡视风火、管理市场、清理街渠、检验尸伤、编审铺户、赈恤灾贫等项。

但是在京师五城,除了五城兵马司之外,涉及到的主要治理机构还有巡城御史、厂卫、六部、顺天府宛大二县及巡捕营,它们与兵马司存在职权交叉,因而需要在处理具体事务时配合、协调。

互不统属的设置理念本为分权与制衡,却也带来了权责不明,造成了权力的滥用与侵夺,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京师治理的高效化。

五城兵马司因位小职卑,所属权力往往受到高层权力体的侵蚀,从而被派加其职责范畴之外的役使,其中尤以厂卫及巡城御史为甚。

行政系统的五城兵马司之职权被作为监察力量的巡城御史和作为皇权及特务政治代表的厂卫侵夺。

这种情况甚至造成了兵马司自身渎职枉法的情况发生,也就是说兵马司与贼人同流合污,与强盗共同犯案,然后贼喊抓贼,只有靠这样才能维持生活,增加收入来源。

因为兵马司后来长时间不发工资,只有出他们又不愿意去做,所以只能铤而走险,做出一些比较轰动的“大案子”然后以此来钻一些空子,获得一些不正当的收益。

发生第一起暴民架车冲撞人群的事件还没有处理完,又发生一起大火灾,发生火灾的原因也是奇葩,因为一个农妇淘米做饭,用火不当便连着烧掉了半条街。

这新闻要是放在现代社会,不算什么奇闻,因为现代社会用电地方多了,并且商业发达。可是在古代就不同了,户户之间的连接并没有那么紧密,没有道理会连着烧,跳着烧,选着烧。

这事就奇葩了,结果一点查,发现值钱的东西全部被烧毁,不值钱的东西一样没少,责任人被烧死…

类似的案件连续的发生,并且一件比一件奇葩,一件比一件吊诡。

作为一个现代人,聪明绝顶的崇祯皇帝,当然不会相信这些事情是偶然发生的。

因为许多无缘无故失火或失窃的地方都不是百姓家里,而是与百姓家里相邻近的政府部门。失窃的也是官府的财物,朝廷的财产。

御书房。

崇祯看到送上来的奏报,有些不悦,道:“为何会发生这么多诸如此类的事情?”

王承恩道:“陛下,奴婢不敢妄议,不敢评论!”

“你不会是害怕得罪什么人吧?想要明哲保身,不得罪人?”

王承恩一时脸色有些难看,开始有


状态提示:第34章 发生在京城的奇葩事--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