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帐这边仆妇们进进出出地忙活着安排那留下来的物品的用处,而莫筝的小毡房里却是弥漫着一股股幽怨的气息。
“真是太欺负人了!”阿木尔透过窗棱看着人来人往的王帐,跺着脚抱怨道:“自从大妃生下来小王子,大汗就再也没有给侧妃送过礼物了。这眼看着天气越来越冷,咱们这里连过冬的炭火都不够,那边却又是送棉衣,又是送裘衫,大汗的心也太偏了!”
“听说,这次给大妃送去的礼物里,还有一罐子羊膏脂呢!”阿木尔掩不住地艳羡道:“齐雅每年只做出一罐子膏脂,去年的那罐大汗给了您,今年的却送给了大妃去。”
冬天的草原,寒风又硬又冷,对于女子们的肌肤是最大的伤害。燕北的妇人们,年纪轻轻的都已经是满脸的风霜了,像莫筝这样皮肤水润的女子简直是凤毛麟角。
去年的那罐膏脂,按照规矩应该是供给岳绮云的,但是却被莫筝仗着元烈的宠爱给霸占了过来。当时她可是暗自得意了很久,也是宝贝得不得了,当然也让她肌肤在这燕北的冬季得到了非常细致的呵护。
而今年,这对于燕北女子最是珍贵的羊膏脂,莫筝也曾跟元烈痴缠了很久,但是依然被元烈送到了岳绮云的王帐里。
听着阿木尔不厌其烦地述说着那羊膏脂的好处,莫筝的心越来越疼,同时也是气闷得难受。她歪在床上,幽怨地靠着床柱,捏着手帕擦着眼角的泪水。
她的毡房相比岳绮云住的王帐可是小了太多,里面的陈设已经是烈焰族最好的家具,但是相比王帐中的摆设却显得小气又寒酸。
不知道为什么,莫筝这个燕北草原土生土长的姑娘却对梁国的曲裾裙非常喜欢,这么冷的天气里,依然是穿着那种让她身材显得弱不禁风的浅紫色襦裙,只是在外面披了件深紫色的狐领夹袄。
紫色的衣衫衬得她皮肤有种病态的白色,再配上她满脸凄婉之色,倒是有种我见犹怜的柔弱。
“阿木尔,说话小点儿声,千万别让旁人听去了。”莫筝小鹿一般的眸子里泪痕闪动,期期艾艾地道:“如今,我已是失了大汗的欢心,若是再得罪了大妃,这烈焰王庭可就没有咱们主仆的容身之地了。”
“侧妃娘娘,您怎么说也是这里的主子,当初族人对您最是忠心,自从那汉人女子到了以后,您好好的大妃位子就那样没了。”阿木尔气鼓鼓地道,混然不觉莫筝的眼底闪过了一丝厉色。
“这种话以后不要再说了,都是过去的事情,总挂在嘴边,没得让旁人笑话了去。”莫筝的语气很是有些不耐烦,每当提起往事,她就忍不住心底的恨意。
阿木尔并没有理会自己主子的话,依然喋喋不休地抱怨。
莫筝扭着手帕,心中盘算着刚刚收到的来自乃蛮族的消息。
她的二哥,居然在两个月前不明不白地被人谋杀了!时至今日,乃蛮族汗王倾尽了全族之力,都每一次查出到底是何方的势力对自己儿子下的毒手。
她思忖着莫蝾被害的日子,好像正是他们密谋加害元震那小杂种的时候,难不成是岳绮云下的手?
莫筝随即飞快地否定了这个想法。
她听说了元震那小怪物一拳将一头金钱豹打晕的传说,也知道那豹子应该就是自己二哥安排下的。但是想着出事前后几天里,岳绮云一直都没有离开过烈焰王庭,而且龙虎卫也没有异常的举动。当时的平静,绝对不会是事发被岳绮云发现的样子。
况且,若是那女人果真知道了是乃蛮族人对她儿子下手,又怎么会放过自己呢?
”不可能,她一定不知道的。“莫筝咬着唇,在心底安慰着自己。
”哎哎,侧妃您快来看,大汗可是稀罕那个小怪物呢!”阿木尔一直站在窗前,对外面的动静看得清楚。
“那是大汗的独子,他当然喜欢得不得了。”提起孩子,莫筝心里更加堵心了。
她没嫁给元烈的时候,两人的关系好得蜜里调油般,可是自从她成为元烈的女人以后,除了刚开始那几天的宠爱,元烈几乎把她这个侧妃忘在了脑后。
现在,那些烈焰族人见她失势了,全都没有了当初的热情,连最表面上的礼貌都懒得维持。面对着此情此景,莫筝只能说是人心易变,风高踩低的人哪里都有。
“快看啊,大汗就那样抱着那孩子从外面进来了呢!”阿木尔指着窗外,满脸都是羡慕嫉妒。
看着阿木尔艳羡的样子,莫筝忍不住好奇地走到窗前,向外面看去。
王庭之中已经是人声鼎沸,小孩子们蹦跳着围着一匹全身漆黑发亮的骏马大声地欢笑着。
马背上,烈焰族年轻的汗王单手抱着不足一岁的小小孩童,马鞍上横放着一只已经死去的黄羊,一张大弓斜跨在背上,初冬正午的暖阳照在他湛蓝色的眸子上,闪着蓝宝石般璀璨的光。
莫筝目眩神迷地看着那骑在高头大马上的英俊男子,一颗心忍不住地砰砰跳着。
曾经那样宠溺的笑容她也曾拥有过,曾经那健壮的臂膀总是揽着自己的纤腰,曾经那神骏的猎风的马背上,是自己和那俊美健壮的男子共乘一骑。
可是如今,她却什么都没有了!
失了元烈的欢心,她连乃蛮族都回不去了。
她本就是莫干达汗王众多女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小妾生下的女儿,又因为是个女孩儿,在乃蛮王庭中最是没有存在感的。
若不是她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