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军事历史>这,就是篮球>第393章 青虹第二大股东
其实这是我妈临终时的遗嘱,一个是交代我一定要把你爸救出来,第二个就是股份的事,一定要交回给他或者他的后人,你爸已经说就转给你了。”

虽然李欢相信张曼的话,但随即还是给父亲李耀国去了电话,在电话里李耀国让李欢把股权转让协议签了。

既然父亲都这么说,李欢自然也不好反对,只是他还是问道:“曼姐,为什么这么急?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张曼说道:“公司没事,转给你也是出于明年的安全考虑,其它的你不必要担心,姐会处理好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加上父亲的话,李欢遂签了这份股权转让协议。

青虹集团并没有上市,张曼原先拥有公司所有的股份,属于百分百控股,现在转了49股权给李欢,李欢成为青虹集团第二大股东。

原本张曼要转50以上给李欢,但是被李耀国拒绝了,最后商量后定为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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