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今天和家人去老家上坟了,刚回来,马上在球赛开始前一章,球赛结束后,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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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南最近经常看到妈妈的脸上挂着一丝满足的笑容,弄得他有点不明所以,不过见到妈妈开心总是好的,所以他也没怎么关心这事,现在的他一门心思扑到踢球上了。\\\\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妈妈在那里做一件奇怪的衣服,准确地说,应该是条连衣裙,说是奇怪并不是指这衣服难看,相反,这件衣服是用的是质地非常好的布料,而且上面的花纹也很好看,只是蒙南没有见人穿过,也没有见到妈妈做过这样的衣服,所以他才会觉得奇怪。
看样子这件衣服的剪裁已经基本上完成了,现在只需要做点最后收尾的细活,只见这件衣服右衽大襟呈半开襟形式,立领盘纽、摆侧开衩,单片衣料、衣身连袖的平面裁剪,虽然没见过,但蒙南不得不说这件衣服真的很漂亮,小孩子的好奇心让他忍不住地问了妈妈关于这件衣服的事。
温雅耐心的解释道:“这条裙子叫做旗袍,也叫中式旗袍。他的主要结构特征你应该也看出来了,立领、右大襟、紧腰身、下摆开衩。旗袍是中国女性的传统袍服,始于清朝的旗人着装。经过辛亥革命及现代的改良,保留了传统旗袍的服饰工艺,使其更加符合对人体的表现```````”温雅说着说这就讲起了旗袍的历史,她又回忆起以前年轻的时候在家学这些东西的无忧无虑的日子,全然忘了自己的儿子可能完全搞不懂她在说什么。
听完妈妈的介绍后,蒙南虽然基本上没听懂,但他却并非一无所获,起码他认为自己终于知道妈妈最近为什么这么开心了,原来是接了一笔“大生意”啊。
也难怪蒙南会这么认为,平时温雅也就帮附近的一些邻居做些缝缝补补的,后来在这一片有点名气了,偶尔会有些人来叫她做做新衣服,也是那种档次比较低的,这次这件旗袍听妈妈介绍得背景这么牛,然后面料又这么好,所以蒙南认定这是“大生意”了。
但他却没去想,这旗袍既然是中国的传统服饰,这些外国人怎么会知道呢?所以肯定是有中国人在找他妈妈做咯,也就是说他妈妈是因为见到了同胞,才会这么高兴的。
不过就算蒙南想到了也没用,在他眼中完全没有同胞这个概念,如果不是他妈妈从小到大都在教育他是个中国人的话,他估计早就被罗伯特他们这些巴西人给同化了。
过了一会,温雅仔细把线头打了个结,然后用剪刀把多余的线剪掉,一件做工精细的旗袍就完成了。
温雅满意的看着手上这件旗袍,像一个艺术家在欣赏自己的得意作品般。同时脸上脸上还露出一丝小女人的形态,她以前还在学做这个的时候就一直想着有一天能让别人穿上由自己独立完成的一件件旗袍,今天虽然只做了一件,但她的满足感还是溢于言表的。
帮着妈妈收拾好地上的线头,蒙南跟妈妈打了一声招呼就准备出去踢球了,他感觉自己的技术越来越好了,所以想早点去“蹂躏”伙伴们。
他的招呼让沉浸于自己的作品中的温雅回过神来,她拉住正准备离开的蒙南说:“南南,今天就别去踢球了,陪妈妈去送衣服吧。”
看着蒙南一脸的不愿意,温雅有点无奈的笑了笑,自己这个孩子啊,自从迷上了足球,连陪自己去送衣服都不愿意了,平时她也懒得去管,孩子开心就好,但这次温雅却是下定决心要带她去了:“乖,今天陪妈妈去啊,妈妈带你去看看张阿姨,她和咱们一样也是中国人,是咱们的同胞!”
当蒙南还在思考“同胞”是什么意思的时候,温雅已经利索的把旗袍装进袋子,然后拉着蒙南就要出门,出门前,温雅突然想起了什么,又在柜子里拿出她为蒙南作的那双鞋叫他穿上,蒙南平时习惯了和伙伴们一样光着脚在街道或者海滩踢足球,很少有机会穿鞋,见妈妈这么坚持,蒙南虽然心中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还是穿上了鞋随着妈妈出了门。
很快,母子两人已经走到了街道上,从两旁那破旧的红色砖瓦房屋,已经破了皮的木头窗框,墙漆掉落后一片斑驳来看,这里仍然属于贫民区。
走在一块沥青盖在另一块上,补丁似坑洼不平的狭窄道路上,温雅在向儿子介绍着等下要去的那家人,满脸都洋溢着那种他乡遇故知的兴奋,蒙南则有一句没一句得听着,他对这个害他不能去踢球的“同胞”家庭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
不过显然他们俩对于站在街道旁那些身穿褪色夹克,粗壮的臂膀上露出粗俗的刺青,嘴中叼着香烟,眼中透着不善的危险人物们并不是那么在意。在他们眼中这些人跟地上那些随风飞扬的塑料袋和废报纸一样,是不值得正眼一看得垃圾。
同样的,那些人对于穿着破烂的母子俩同样没兴趣,因为他们不指望能从这两人身上捞到什么好处。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地区的贫民区都一样,不仅仅是穷,还意味着混乱,即使在号称最发达的美国也不例外,更别说是巴西了,这些地方的治安永远是警察局最头疼的问题。这些地方充斥着抢劫、偷窃、毒品、妓女、暴力。
终于两旁的房子越来越新,越来越高大,越来越富丽堂皇,温雅和蒙南已经走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