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都市现代>失传秘术:赶虫师>第一百一十八章他乡故交

我刚瞄好,忽闻身后有人说话,我手指头一抖,砰的一枪,还真准,将对面树上的老鸹,射了下来,小口径打鸟,不同于气枪,气枪打鸟,打下来是完整的,小口径则不然,打下来多半只剩两条腿,究其原因,是铅弹出了枪膛,因为膛线螺旋约束,射出高速旋转,碰到障碍物要翻滚,翻滚过程中能将鸟的上半身打烂。

一枪放完,我抬头观看,原来树后面走来两个人,皆穿制服,原来是森林警察。

见我端着枪,其中一名森林警察止住脚步,说道:你先把枪收起来。

声音很熟悉,但我一时想不起来在哪听过。

我将枪竖起来背着,两人才敢靠前,原来森林警察并不是公安系统,不配枪,深山野林里遇到持枪狩猎的,还真不敢招呼,顶多是拿言语咋呼,就像刚才喊我的那句。平时主要防止偷伐林木,山中巡逻,预防山火,当然见到偷猎的,也得制止。

现今山中动物基本都有保护级别,枪支也有严格认定,枪口动能达到18焦耳每平方厘米即被判定为枪支,猎一只两只老鸹倒没什么大不了,非法持枪,罪过可就大了。

我吓坏了,他俩真要是抓我,我还真不敢开枪,我是个赶虫的,不是杀人放火的亡命徒,如果把我关进监狱,指不定虫斑发作,会死去。说指不定是因为鲁虾蟆和我都不确定进监狱或者看守所,会不会发虫斑,虽然那也是房子,阴气却十分凝重,雪玲珑不一定找的到我。

但是我也不能真的蹲看守所,或者坐牢,柳向晚在外面药力发了,是能抗炸药包去炸监狱的。

当下我陪着小心说道:两位大哥,我只是打个鸟吃,枪是借的,还得还给人家。

两人走的切近,其中一个仔仔细细的打量着我,失声叫道:我的天,你是小宝吧?王得鹿?

一句话问的我如坠云端,自我去柳树沟以来,就没人知道我叫小宝了,除了和柳向晚梦中迷情画春楼,彼此互道了小名之外,没人知道,这里就更不应该有人知道。

我仔细打量问话之人,内心一股莫名的苍凉感夹杂着异乡遇故交的喜悦,一发涌上心头,我也叫道:文强?怎么是你?我不敢相信,在这里遇到你。你……你这是……

我一时语无伦次。没错,他名叫李文强,即便毁了容我也认得,因为我认识那个眼神,那个曾经和我在一个桌洞里养小麻雀的发小。他是我们村的,从四岁我就认识他,那时我们村没有幼儿园,我们四五岁的孩子要嘛被家大人放在粮食囤里,个子小爬不出来,家大人好去地里干活,要嘛被放在打麦场上,和一帮小屁孩撒尿和泥玩。那时候我就老和李文强在一起玩。上学第一天,我俩都很害怕被大孩子欺负,因此我们俩坐了一个桌。他是我上学生涯唯一的同桌,直到十岁我背了虫祸,远走他乡。

就在我背虫祸前几天,李文强还兴致勃勃的给我讲,知道我为什么叫李文强吗?因为生我那年,正好周润发的上海滩热播,那时全村只有一台电视机,在袁老赶家,到点儿就搬出来在院子里放,我爸和我叔那天要去集上买骡子,对庄稼户来说,那是大事,在袁老赶家,看起电视来入了迷,把买骡子的事忘了,被我爷爷拿着鞭子来赶,才走的,那年我出生,我爸就给我起了个名叫李文强。

音容笑貌放佛如昨,一别十数年,再相见,我有说不尽的蹉跎。

李文强笑道:是我是我,这么多年没见,我听说小时候你被人带走当道士去了,现在还俗了吗,过得还行吧?

说着上下打量我的穿着,一件鲛绡大氅,脏兮兮的,金玉轻薄衫透着汗渍,昆仑石丝裤,打我穿上就没洗过,涉水蜘蛛鞋到我脚上,除了下雨就没沾过水,一身打扮不伦不类,也难怪李文强的记忆中我去做了道士。

我忽然感觉,我还是儿时的我,而李文强已不是儿时的李文强了,当年那么大的事情,他竟然记忆模糊了?

我说道:当年不是去当道士,是发生了……

李文强说道:我好像听说过一些,邪邪祟祟的事,都是村里人迷信,把好孩子害苦了。

然后颇有优越感的继续说:这么多年没少受委屈吧?

我一听,敢情李文强当年就没了解虫祸真相,我也顾不得寒暄这些,问道:我父母还好吧?我后来是不有个妹妹?

李文强轻描淡写的说:“自打上初中,住校开始,我就没大回村了,你知道咱们那个村,思想太土,没法沟通,我上了大学后更没怎么回去过,这不,大学毕业考上了选调生,当了森林警察,活辛苦点,能混碗饭吃,整天在山里转,也算是亲近自然了。我在鲁中大学城买了房了,准备把父母也接来,只是对象还没找,高不成低不就的,像我们这种小事业编,找对象最难,那些没正式工作的女孩,即便我带回家,家里老人也不一定能看上。说起来当年你学习也不错,可惜了,你要是好好上学,这会也大学毕业了。我这么多年没大回去,你家的情况,我还真不大清楚。

是啊,我自己觉得身上发生了天大的事,在外人看来,我只不过是滚滚红尘中一粒浮絮而已,饶你身世悲惨,遭遇离奇,外人看来,只不过是过眼云烟,虫祸发生了,村人也就关注几天,嘴舌呈快,议论几个月后,慢慢淡忘,甚至对当年的记忆都有些模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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