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靠着立达老板们本身的钱来弄个全明星律师团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放任美泰那边组成全明星律师团来对抗的话,那么显然容易输掉官司——在美国这边,很多时候官司的输赢那就是看花在律师身上的钱有多少!能够花几百万美元在律师身上,那么就有可能死罪变成了活罪,要进监狱的就变成了监外软禁,如果能够花几千万美元在律师身上,那么就能够把死的说成活的,能够把黑的说成是白的!这么看起来好像是立达老板能够拿出来的一千万美元已经够用了,实际上不然!因为到底够用不够用,那还是要看对手花了多少钱在律师身上,也要看律师的水平如何!
比如说一般在美国,大多数能力超强的律师那都是去做了“大律师”,这种“大律师”是一个称号,就是代表着“诉讼律师”,简而言之就是代理各种有钱人打官司的。而在美国去地方检查机关做地方检察官的,说实在的能力就没有超强的诉讼律师那么强!因为待遇决定一切啊!的确是有能力很强的人因为心中的正义感什么的去做了检察官,但是这种人才几个?美国各个检察官都是能力超强正义感爆棚?不可能!从待遇层面来说,做地方检察官,那就是拿工资,就是帮政府起诉各种犯罪分子,就是拿着警方给的证据来走法律程序诉讼而已。而辩方律师呢?那是要想方设法的从警察找到的证据以及地方检察官诉讼手法里面找漏洞,是要设法把犯罪嫌疑人特别是有钱的犯罪嫌疑人给减轻罪行甚至是无罪释放!这辩方律师的难度是不是要高不少了?而有钱人也比政府更愿意给钱不是?
从这种投入回报比来说,显然能力强的律师那就是更多的去做了诉讼律师,这是毫无疑问的。而同时美国法律界这些年开始走上了歪路——地方检察官也不知道是为了省事儿还是怎么的,非常泛滥的一天到晚弄什么诉讼交易,也就是跟罪犯以及律师谈判,让罪犯认一些罪,然后地方检察官少起诉几项罪,来换罪犯一个“从轻发落”。本来一个可能被判20年监禁的罪犯,可能经过诉讼交易之后。选择认罪就只做10年牢,然后地方检察官也省事儿了,他们不用跟中国同行一样还要上法庭,直接把这么一个交易文本给法官一看。法官就拍板了!从法律成本来说,这样当然是给国家给纳税人省了很多钱,但是也很容易有各种冤假错案——对于被错抓的嫌疑人来说,人家根本没有一个可以为自己辩解的机会!可能人家被地方检察官一吓唬,考虑到万里有个一自己要因为冤假错案坐20年牢。而现在选择认罪只要坐10年,旁边还有律师在劝这样是最保险的……如果认罪了还不经过法庭审判,这可不是冤假错案一定程度会增多么?
话说回来,哪怕是诉讼律师跟地方检察官在法庭上争锋,这也是要看谁出钱多的!像是最著名的美国前橄榄球明星oj辛普森,这哥们儿发现老婆貌似给他戴绿帽了,就把老婆给杀了,埋尸荒野。结果诉讼的时候,诉讼律师就是抓住警方取证有瑕疵,就是废掉了警察方面的一些关键证物。然后就导致刑事方面这辛普森还真无罪了!然后政府相关方面投入的几百万侦查、调查、诉讼的钱,全特么的打了水漂了。而辛普森给律师的钱,只有比这个钱更多啊!而往后哪怕美国人都知道辛普森的确杀了他老婆,甚至这辛普森还出了一本书,讲述他怎么杀了他老婆的,但是就没用!美国讲究一案不二审,刑事案判了辛普森无罪了,就不能以同样的罪名起诉他第二次!
因此出于这种例子来考虑的花,基本上就是立达要赢,至少是在美国要赢。那就是要出比美泰更多的钱才行!在这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美国这样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一切就是这么赤果果,就是看谁钱多!那么立达出的钱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咱帮着出呗!这倒不是说贾鸿渐这边就要傻乎乎的做好人白投钱进去帮跟自己没关系的事儿,这就算投钱进去也是为了自己家防患于未然,是未雨绸缪啊!之前就说过,这么一把火烧不好的话,是有可能烧到华夏高科的产品上的!所以帮着立达他们弄好一切,这就是提前进行危机公关。提前避免美国舆论的火烧到华夏高科的身上,这实际上也是为了咱们自己!当然了,这事儿就咱们知道,在别人看来咱们投钱进来就是义薄云天,就是大好人!这样以来又为自己办事儿,然后还能让别人感恩戴德,这干嘛不做呢?
当然了,考虑到以后再出现类似的事儿,华夏高科不可能每次都投钱出来,所以贾鸿渐考虑着干脆要不要拿出来个两亿美金,弄成一个基金。这么一个基金平常就是各种投资赚钱,然后需要帮助中国企业在美国扭转形象的时候呢,再拿钱出来。这样以来这么一个基金就可以自己生钱,就可以让华夏高科投入一次钱,以后都一直可以享受顶礼膜拜,这多好!
不过这么一个事儿先放在一边,现在贾鸿渐是准备拿出来个几千万美元,帮着立达把美国最好的前一百的律师事务所都雇佣一下——这么几千万美元要说把前一百的律师事务所里的名律师全都集合在一起给咱中国企业打工,那是不太现实,但是咱并不是为了把他们都集合在一起啊,咱组成一个十几个大律师组成的全明星律师团就足够足够了,剩下雇佣那么多律师事务所,是为了占着茅坑不拉屎啊!是为了让美泰不能组成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