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过后,秦凌在房中百般无聊,手里拿着诸葛云乐上次送来的书信看了一遍又一遍。
“陌晚,今儿个是初几了?”
“回姑娘,今儿个已经是三月初三了。”陌晚在一旁打着绣样。
“已经三月初三了啊,那京中会试应该临近了吧?倘若我没记错,会试应该就在三月初十?”秦凌仔细叠好书信,将它放回信封中。
“凡是有诸葛公子的事情,姑娘自然是记得比谁都清楚。”陌晚头也不抬,开口就揶揄了秦凌一下。
秦凌如今早就习惯了陌晚拿她和诸葛云乐说事,心中不但不恼,每每还会有那么一丝窃喜。
“你这绣的什么?看起来不像女儿家的东西。”秦凌伸手抢过了一看,居然是个男人用的香囊。
“这是给谁绣的?快说。”秦凌拿着香囊,心里万马奔腾,其实不用问也知道,这个香囊多半是陌晚要拿去送给绝渊的。
“这是送给绝渊大哥的。上次他给我买了一副耳环,我一直想着回赠他什么,想来想去,自己能拿得出手的就只有绣工了,所以做了这个香囊,随便绣点东西上去送给他。”
秦凌没想到陌晚居然大大方方的承认了。
什么鬼啊!平常见他们两个也没有怎么多说话,怎么就已经到了互送定情信物的阶段呢,这发展也太神速了吧。她可不希望陌晚早早就嫁人,她还指望她能多留在自己身边几年呢。
“不准绣,不准送!”秦凌赌气把香囊丢到一旁。
“姑娘,你这是怎么了?”陌晚一脸迷茫。
姑娘这是怎么了,怎么好端端的突然发起脾气了,莫不是因为太过思念诸葛公子,所以心情郁结?
“姑娘若是心烦,不如陌晚陪你出去散散心,今天阳光甚好,外面并不是很冷呢。不如我们下去就去街市转转?”
秦凌欣然同意。
也好,这些日子每日按部就班的生活,确实乏味,去逛街购物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早春三月,草长莺飞,和煦的阳光洒在街市上,琳琅满目的商品,喧闹如织的游人,这一切都让秦凌心情大好。
她已经许久没有像今日这这般闲暇,能够跑到街市上来闲逛。
“陌晚,你快来看这个胭脂的颜色可好?”秦凌拿起一盒胭脂让陌晚帮她参谋。
“姑娘,这胭脂好虽好,可是你已经买了这么多东西了,也差不多了吧。”陌晚抱着满满一怀东西,苦着脸说道。
以前她怎么没发现自家姑娘这么能买东西呢?早知道她就让卜安一起跟来,最起码多一个人帮她拎东西。
“这点东西还算多啊?”秦凌撇撇嘴。对女人而言,购物就是最大的乐趣,买的越多,心情越好。
“可是我真的都已经拿不动了啊!”陌晚撅起了小嘴。
“那好吧,我不买了,你手里的东西分我一部分,我来拿。”秦凌有些不舍放下手中的胭脂。
“这胭脂色润如海棠,姑娘肌肤如凝脂,正是绝配。不妨就由小生买下,赠与姑娘,如何?”
一个磁性的男声在秦凌身后响起,声音温柔悦耳。
秦凌忍不住回头一望,只见一白衣男子立于自己身后,眉眼含笑,正盈盈望着自己。
这是何人?秦凌上来打量了一下,此男子生的眉清目秀,鼻若悬胆,唇红齿白,面含春色,肌肤比普通女子还要白嫩细腻,在他眼波流转之间竟然有一种女子般的风情在里面。
小鲜肉啊,不知为何秦凌心中突然浮现出这个词来。这还是她穿越过来之后看见的第一个漫画般的美少年,跟诸葛云乐和裴温的美的风格都不太一样。
“谢谢这位公子的美意,只不过无功不受禄,更何况你我素昧平生,小女子怎么能收公子的礼呢?”秦凌欠身施了一礼。
“姑娘不认得小生,小生却认得姑娘。”那玉面少年微微一笑,犹如吹皱一湖春水。
秦凌闻言有些诧异,此少年生得如此俊美,如果以前两人曾经照过面,按理说她是应该不会忘记的。
“我们见过吗?”说这话的时候,秦凌望了望陌晚。
陌晚的记忆一向超群,就算自己不记得了,她也一定会记得。
可是陌晚望着秦凌,微微摇了摇头。
“小生上次随家叔一起到过姑娘的粥铺,有幸远远地瞧见过姑娘一面。”
原来如此,秦凌颔首继续问道:“敢问公子的叔叔的是?”
“我叔叔是魏良进。”
“原来是魏老板的侄子啊,请恕小女子眼拙了。”
秦凌嘴上说着客套话,心里却暗自奇怪,那魏良进她自然是认得的,前后和她做过两三笔买卖,说生不生,说熟也不算熟,怎么从来没有听说他还有这么一个漂亮的侄子。
秦凌再一想那魏良进生的鼻塌口阔,和眼前这位公子完全就是云泥之别,又忍不住微微笑了一下。
“姑娘笑起来真美!”说话间,这少年郎已经买下了胭脂,托于掌心送到了秦凌面前:“区区一盒胭脂,还请姑娘笑纳,以后家叔的生意还有劳姑娘照拂。”
原来是想和她套套关系,好方便以后的生意往来。
“既是如此,那就依公子所言,小女子收下便是。”
秦凌收下胭脂,抬眼又看了一眼他,谁料想他也正在含情脉脉地望着秦凌,四目相对间秦凌竟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这胭脂我都收下了,却还不知公子高姓大名?”
“你瞧,我见姑娘生的漂亮,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