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都市现代>东皇太二>第140章 鸡飞狗跳

天长已经对曹尼玛放弃治疗了,因为后者铁了心要学混元魔功,死不开窍。

这世上最不可救药的病就是懒和傻,曹尼玛明显属于后者。

不择手段非好汉,莫改初心真英雄,曹尼玛的信念是很难被动摇滴,最终坚定不移地开始参悟混元魔功。

他于动中闭关,将玄黄瓶当成自由移动的洞府,清灵空明,心无旁骛。

然后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所谓的无上魔功一点不难参悟,骨书上的字除了开头外,后面其实并非灵界语言,可却一看就懂,内容亦出奇的简单。

是这么写的:

“从前有一种生物叫做读者,看了书不收藏,不评论,不投票票你们好意思吗?作者起早贪黑码字,还是用手机打,容易吗?”

嗯?曹尼玛一愣,这什么跟什么啊……

然后眼睛再瞟回来却发现,字变了,剧情又换了个版本。

“从前有一个地方叫世外桃源,人口和牲口皆由外界移民而来,是为避秦时战乱迁徙至此,繁衍后代,生生不息。”

“后来,经过岁月沉淀,历史变迁,这里文明逐渐进步,诞生了第一个朝代,名为霸朝,由王室和十八个诸侯国组成,自此老百姓安居乐业,国家繁荣昌盛。”

“然好景不长,后来霸二世胡来继位,十八路起兵谋反,各路烟尘揭竿而起,从此天下大乱……”

竟然是记载了一段故事,而且这个真实故事,就是曹尼玛灵魂穿越前的记忆,属于胡来的那个世界。

“你爷爷的胸…………”曹尼玛满脑子黑线,这特么是哪门子的魔功,历史课本吧!

突然,刚发完牢骚曹尼玛打了个冷战,惊出一身冷汗。

“不好,不是我在修炼它,而是它在窥探我!”

曹尼玛何其精明,猜到了其中原因,顿时心乱如麻,不知所措。

此时此刻,他整个人都遭一部功法给玩了,记忆被骨书读取,不知参悟成功还是失败,或者走火入魔。

倏然,他站了起来,眼睛猛然睁开,眼白漆黑,瞳色血红,如羊癫疯发作般冲向天长,张牙舞爪,一顿乱咬乱打。

这还不是最恐怖的,只见曹尼玛浑身魔气滚滚,通体毛孔舒张,化成一口口黑洞,吞噬一切,作死的吸走天长和日中天的法力。

“混元魔功奥义――吞天!”曹尼玛疯吼,眼冒血光,头发无风自动。

这一刻的他极尽疯狂,生人勿近,熟人也得滚,完全六亲不认!

天长和日中天自然不会跟晚辈一般见识,极力躲避攻击,但是他们的法力太庞大,任由事态恶化的话只怕会把曹尼玛活活撑爆,这才是致命的危险!

“小子你停下,不要命了!”天长急喝,连忙动用强势手段禁锢曹尼玛。

日中天也来帮忙,不惜停止疗伤,前功尽弃来给定住后的曹尼玛身上再加一层封印。

但是下一刻,两人都傻眼了。

曹尼玛这里魔功依旧在运作,竟缓缓分解禁锢之力和封印能量,紧接着照样吸收,以此当养料,!

“卧槽!”天长没法淡定了,这种情况麻烦了,混元魔功太妖孽,令人无计可施。

对此日中天也是一个头两个大,只得和天长大眼瞪小眼,楚囚对泣,相望两无言。

“嘎嘎,黔驴技穷了么,太少了,这点法力不够塞牙缝!”曹尼玛怪连连,意识貌似还很清醒。

然后下一秒他直接打了个饱嗝,撑坏了,离爆体而亡不远矣。

天长和日中天面色惨变,完了完了,全完了,暗叹这小子玩火自焚,彻底没救了。

然而,五分钟过去后,曹尼玛还没暴亡,忽然安分下来了,盘坐于地慢慢炼化吸入体内的能量,使之完全变成自己的东西。

嘛情况,啥时候走火入魔都这么智能化了?天长一个趔趄,和日中天都大跌眼镜。

然后他俩皱起眉头,察觉到了不对,瞥了眼炎泠那里,这妮子身上的法力半点没流失,好好的,和他们情况完全不同。

“妈的!”沉稳如日中天都忍不住爆粗口,于是和天长联手将曹尼玛一顿削。

“干什么?我给你们拼了!”曹尼玛装糊涂,奋起反抗。

而后玄黄瓶内鸡飞狗跳,三道身影掐在一块,难分难解,乱成一锅粥……

曹尼玛压根就没走火入魔,混元魔功就是这么邪乎,不深奥,相反字不属于任何一个文明,都是做样子的符号罢了。

其实这功法没有口诀,当年人族高人得到的就是一块骨书,为掩人耳目才人妖族参与进来,说是妖族拿走了手抄本。

实际上此法是交予妖族保管了,后被妖王不死鸟得到,藏于道场之中。

混元魔功最神奇的是骨书材质,看着普通,实则玄奥。

曹尼玛的阴阳眼发挥到极致才能透视进不是禁止的,在动,瞬息万变,疑似天长那样的灵体在跳舞。

不同的是符文不与曹尼玛交流,让他捉摸不透。

总而言之,曹尼玛算是修成了混元魔功,那卷骨书已进入他的体内,成为一块骨,彼此融为一体,甚是古怪。

至于他是不是被此功反控了说不好,曹尼玛觉得不存在控与反恐,而是像血脉契约后的唤灵术那样,相互利用,说好听点就是共赢。

区别是血脉契约想逆召唤需要得到主人同意,顺召唤则是强制性的,而混元魔功是两者平等。

也就是说曹尼玛通过骨书得到了无上大法,骨书也得到了一具“傀儡”,寄生


状态提示:第140章 鸡飞狗跳--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