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三天,陆恒的生活变得很规律。
早起晨跑,复习专业课,看看电视、刷刷微博,到了傍晚用系统复制金条,偶尔上电脑打两把游戏,日子过得比以前在工地惬意得多。
林语棠的事,他似乎已经淡忘了,至少,是选择性地遗忘。
今天一早,大约七点钟,陆恒准时推开房门,刚一出门,隔壁曹大爷家的门也几乎同时打开了。
一位穿着清凉的运动装少女走了出来,听到隔壁的开门声,不禁转头看去,陆恒也同时转头,两人对视了一眼。
“好可爱的女孩。”
陆恒暗赞道,女孩的容貌并不令人惊艳,从颜值来看,如果林语棠能打九十分,那她也就大概七十五分的样子,但女孩的脸型很可爱,一股邻家女孩的气质,而且十分爱笑,嘴角时时刻刻上扬着,有一种特殊的感染力,让人也忍不住跟着她笑。
这个女孩,应该就是曹大爷的宝贝孙女了吧。
那个斯坦福大学的女学霸?
女孩看着陆恒,嘴角翘得更高了,心想这就是爷爷经常提起的隔壁小陆吧,没想到,他长得还挺帅的。
“早上好!”
女孩主动笑着打起了招呼,陆恒也连忙笑呵呵地回应着。
“早上好,你是曹大爷的孙女?”
“是呀,你就是陆大哥吧?”
“你知道我?”
“当然,老听爷爷说起你。”
“是吗,哈哈!我叫陆恒,很高兴认识你。”
“我叫曹毓莹,也很高兴认识你。”
曹毓莹,真是个开朗的女孩,陆恒跟她说话一点也感觉不到她身上有任何拘谨或者距离感,还有,她笑起来的样子真得很好看。
陆恒现在有点后悔,怎么穿着一身背心大裤衩就出门了,真丢人,看来是时候拾掇拾掇自己了。
男人嘛,总希望在异性面前展现自己魅力的一面,尤其是优秀的异性。
曹毓莹倒不觉得陆恒的穿着打扮有什么问题,她知道陆恒是爷爷的邻居,住在六一小区这样的地方,想来也只是个普通的工薪阶层,不过曹毓莹并没有对陆恒有任何轻视的想法,反而,她很感激陆恒。
“对了陆恒,谢谢你替我照顾爷爷,我这几年一直在国外读书,最担心的就是爷爷,我还老想说要当面感谢你呢,就是一直没碰到机会。”
“没什么,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嘛。”
陆恒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曹毓莹噗嗤一笑,接着说道:
“陆恒,你这么早出门是去上班吗?”
“没有,我是出门晨跑的。”
“是吗!太好了,我也正要去晨跑,不如一起?”
“好啊!”
陆恒当然不会拒绝,有美女作伴,待会晨跑起来肯定一点都不觉得累。
两人只是第一次见面,但由于曹大爷的关系,他们彼此对对方都不是一无所知,可算神交,再加上一个阳光帅气,一个活泼可爱,因此一见面就颇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一路上聊得非常开心。
正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不得不说,陆恒的颜值占了很大优势,如果不是这样,虽然曹毓莹同样会感激他对爷爷的照顾,但未必肯跟他一起晨跑,还聊得这么兴起。
现在毕竟是个看脸的世界,男女都一样,曹毓莹也不能免俗。
当然,曹毓莹还是因为常听爷爷夸奖陆恒,知道他是个善良淳朴的人,否则这世上的帅哥这么多,她也不是个个都肯给好脸色。
而陆恒一直以为曹大爷的孙女是个高冷的学霸,闷头读书的那种,没想到见了真人,不仅长得也如此开朗,十分健谈,陆恒和她聊天竟丝毫没有陌生男女初次见面的尴尬。
原来,这世上还真有倾盖如故这回事。
“莹莹,你经常晨跑吗?”
“是呀,从小养成的习惯,而且晨跑是一种很健康的生活方式,所以就坚持下来咯。”
陆恒点点头,晨跑确实是一项有益身心的活动,不仅能够锻炼身体,还可以让人慢慢变得很自律,而且坚持下来,还能够让人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和向往,让人每天都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情。
“那这两天我怎么没碰到你?”
陆恒也晨跑三四天了,在小区里一直没见过曹毓莹的影子。
“我刚回国嘛,前两天还在倒时差啦。”
“哦哦对,瞧我这脑子。”
陆恒恍然。
两人绕着六一小区外面小步慢跑,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天边的朝阳缓缓升起,晨风微凉,吹在脸上很是舒服,陆恒侧头看了子脸,一时间心情变得明媚起来。
曹毓莹也很开心,她心中一直感激的隔壁陆大哥,今天终于有机会认识了,陆大哥不仅人好,平时很照顾她的爷爷,而且谈吐大方、说话得体,身上还有一股从容和自信的气质。
曹毓莹一向很欣赏自信的男孩,何况陆恒长得又好看,健硕的身材充满了阳刚之美,因此这会儿少女的心中不仅泛起一丝涟漪,不过她并没有任何表露,也没有故意矜持,反而更加热情地和陆恒聊着。
受了这么多年国外环境的熏陶,再加上曹毓莹本身的性格就比较外向,对待自己感兴趣的男生,她非但不会像一般的女孩那样紧张或拘谨,反而会更加主动地和他接触。
“陆大哥,你是干什么的呀?”
曹毓莹听爷爷说过,陆恒和自己同岁,但没有上大学,曹毓莹有点好奇陆恒在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