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都市现代>杂烩饭摊>第九十一章 牛肉酱好了,故事开始了(下)
,我都绝不能再想去死。我要活着报仇。”

大叔咬了咬牙关,生生把眼泪憋了回去:“那天我是一个人去的,我的哥们儿没把我想要当叛徒的事情传出去,所以我进到老大办公室的时候没什么人拦着我。当然也有可能是当时我的样子太过可怕所以没什么人敢来招惹当时的我。那天我走进老大的办公室,关了门,在他面前站了好半天突然就跪下了。老大像是知道我会叛变一样,只是冷漠地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事要告诉他。我心一横说了自己要当叛徒的想法,不出所料地换来了他踢在我胸口的一脚,和我身上后来的无数脚。在他踢累了休息的时候,我只是说了一句对不起,就冲出了他的办公室。”

“是因为他的那几脚让你更加确定要转换阵营了么?”我这样问道,我总觉得当时大叔的做法并不像听起来这样简单。

大叔摇了摇头:“当然不是,我从来都为我的叛变而感到可耻。只是在那样的情况下,我只想到了这一个办法把我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告诉他我要害他了,要他收拾收拾别被我害的太惨。”

“那您觉得你所做的真的能得到警方的信任么?”

这样问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大叔到现在都没有告诉我是谁少上了他后背上的纹身。按照大叔刚才所说,到他离开为止,除了打架以外,他身上还算是完好无损。

大叔指了指后背:“有那个,和我后来的卓越贡献,你说警察会不相信我么?”

“所以到底是谁烧了您的后背呢?”

大叔听到我这样问下意识地抹了一下后背,之后皱了一下眉毛,像是又感受到了当时的痛苦一样,他开口说道:“那个是在我快要到警局门口的时候曾一起共事过的大哥拦住了,他说老大有个东西带给我。之后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连着衣服给我身后来了一下,也难为他转个那么大的一把香戳在我后背上,估计他手上也落了不少烫伤。”回忆到了那时候的痛苦,大叔面部的一阵子龇牙咧嘴,“在我后背上烧了个大窟窿之后,他说老大让我滚蛋,又踢了我一脚后就走了。但是在走的时候也告诉我,只要我真敢踏进警局的门,就一辈子都不会让我好过。”

“可是当时把大叔带走杀掉的话才是明智之举吧?”我很好奇为什么只是这么轻的刑罚,在我看过的那些描写大叔职业的影视作品中,像大叔这样的叛徒们一般都会死的很惨。

大叔放下酒杯和筷子,点燃了烟,吐出一口白色的烟雾后才开口慢慢说道:“他们是在等我把女儿的事情处理好之后,才会按照你想象中那样子处决掉我,现在都不动手是因为还不是时候。”

听了大叔的话,我一时间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即使大叔对他们做出了背叛,他们依旧因为大叔想要为女儿报仇的心情而暂时放过了大叔。就像大叔刚才说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样子,会因为要面对的人不同而做出不一样的决定。平常穷凶极恶的人,在看到大叔为了女儿几乎像是‘失心疯’了一样的时候,还是决定对大叔网开一面。

大叔依旧坐在我对面,他抽烟抽得很凶,很快,联嘉祥盐的味道呛得我连连咳嗽。大叔掐灭了手中的香烟,把我已经放下很久的筷子递到了我手里:“你也不要光听我说这些事,你也吃点东西,你连你自己酱的牛肉都还没尝呢。”他夹了牛肉放在我面前的盘子上后又问我“知道我为什么说这是老冯让我上道的么?”

我摇摇头,大叔本想又点起一根烟,但是烟盒里已经空了。他把空了的烟盒扔到一边,又转身去柜子里翻出新的一盒,一边看着我小口吃掉那一片酱牛肉,一边靠在椅背上继续回忆着:“我穿着后被烧焦的衣服进的警局,见着的第一个人就是你冯警官。那时候我估计看着特吓人,除了烧焦的衣服,我后背也是一副血肉模糊的样子。冯警官当时是直接给我拉进了他们医务室问我到底出了什么事?虽然我是一副凶声恶煞的样子,但是他还是下意识地把我当做了受害者。直到我问他认不认识我后背纹身的时候,他还看了半天说是一片血,根本看不清楚上面画的是什么。”

说到这里,大叔突然大笑了起来,可是笑着笑着却流了眼泪:“那个时候,我是真的急疯了,直到老冯提醒我,我才觉得后背原来是那样撕心裂肺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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