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力从桌底下爬起来的里肯,通红着双眼,作状扑上去要和汉斯决一死战。
“我是没这个本事,不过不代表这里没人有。”
汉斯一边抽出法杖,一边不屑道。
“咦?”
里肯一愣,目光转溜几下,动作停滞在半空,仿佛有无数问号从他脑袋里冒出来。
“你脑袋长屁股上了吗?就在眼前,眼前!!”
汉斯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一法杖就瞧在里肯头上,然后用法杖指了指我这边。
依然是半睡半醒一样的迷糊目光,看向这边,里肯的脑袋里仿佛有一个闹钟,在滴答滴答走着,然后叮铃铃~~
“我怎么就给忘记了呢?!”
拍着手心,里肯恍然大悟的抓着他那头绅士一般疏剪整齐的白发,那羞愧的样子似乎恨不得汉斯再敲他几下。
里肯终于记起来了,眼前这个吴凡老弟,才是以一人之力逼退怪物大军的首创者,而且高地之城也是他的功劳,这其中任何一项荣耀都不比西雅图克来得差,自己放着眼前这个更大的功臣不说,却将西雅图克捧的天花乱坠,真是瞎白了一双狗眼。
“不过,始终是无法想象,那个人竟然会是吴凡老弟您呀,还是联盟长老,啧啧~~”
汉斯的八卦之魂似乎也因此而燃起了一点点,将他那刺目的红色汉堡头凑过来,用着精明的家庭主妇走在菜市场时所发出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我。
“可以理解。”
咽下最后一口果汁,我耸耸肩膀道。
这道理就跟明星一样,得有距离感才行,打个比方说,邻居家拖着两条鼻涕的二狗子突然摇身一变成了天皇巨星,金光闪闪的出现在你面前,你能立刻升得起崇拜的感觉么?可能心中的扭曲感反而居多吧,距离产生美感就是如此。
这样也好,要是里肯像刚刚夸西雅图克一样夸自己,那样反倒更让我觉得别扭和不自在呢,眼下这种感觉就刚刚好。
“的确,明明吴凡老弟这个大活人就站在面前,我还是一点都感觉不到,眼前这个人竟然会是拯救整个西部王国的大英雄。”
里肯也学着汉斯,将脸凑上来仔细打量着我。
喂喂,你们给我适可而止吧,两个大男人将脸凑上来,就不嫌恶心么?你们不要脸我还要呢。
背靠向椅子,拉远距离,我朝两张大脸贼笑一声:“要不,试一试?”
里肯和汉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以能扭断脖子的速度拼命摇着头。
认清熟人之间不可能存在偶像这一事实之后,汉斯重新颓废的坐了回去,半拉不搭的瘫软在桌子上面。
“不如我教你一个能提起精神的魔法吧,这可是我从某个旧图书馆管理员那里学来的招式哦。”
看着汉斯倒在桌子上的醒目红色卷发汉堡头,我心中升起了一个恶趣味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