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仙侠修真>蒙山军>第三节立宪之争

进入1905年,立宪成为济南城最热门的一个词汇,连身穿号衣的人力车夫坐在树荫下歇息时竟然也在争论立宪的好处了。

毕竟立宪比起革命排满来不那么遭官府的忌,谈论是无所谓的。

一百年后的国人很难想象百年前处于专制统治下的华夏曾有过舆论大开的局面。稳坐历朝“文字狱”之首的满清朝廷在庚子年后推行新政后竟然变得宽容大度起来。在朝廷的默许下,越来越多的民办报纸如雨后春笋般地从各大城市冒出来,报纸成为了市民们获取新闻的主要渠道。市民是国人中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一个阶层,他们的识字率高,对于政治的敏感性也高。加上大量新式学堂的开办,市民们关注国是的热情前所未有。

从1904年起,报纸越来越大胆,几乎肆无忌惮地评论国事了。

到1905年,一直避而不谈立宪的山东省终于加入了“大合唱”。

山东是第一个实行新闻管制的省份的,杨士骧在巡抚衙门成立了一个新闻处,专门管理省内的报刊。这个机构是在1904年底成立的,曾遭到开办不久的《鲁报》的痛骂,但换来的是《鲁报》主笔章士钊被罚款银元一百,《鲁报》停刊三日的处罚。新闻处要求省内的报刊在刊登时政类文章是必须送审,否则将面临罚款、停刊乃至被查封的处罚。

由于新闻处的出现,山东成为沿海省份最为保守的一个,作为山东省会的济南,不仅无法与上海、广州相比,连天津甚至京师的舆论开放程度都不如。

这不是说济南全方位保守,就文化建设方面,山东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山东已经有三所规模宏大的大学。除掉庚子年开办的山东大学堂(1905年元月更名为山东大学)。在1904年开设了山东师范学堂(1905年元月更名为山东师范大学)和山东工业大学。春节前后又一口气开办了九所中等专业学校,济南四所,济南建筑工程学校、济南美术专科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及济南师范专科学校。除此之外。在沂州开设了鲁南机械专科学校和山东矿冶学校,在兖州开设了山东化工学校和鲁南农艺专科学校。在青州开设了山东纺织专科学校,九所中等专科学校学制均为两年,面向全国招生。

在这些学校之外,省内的中级普通学校和乡村小学校的建设也全面铺开,1905年的计划是建设30所(含去年筹办的15所)中等学校和105所乡村小学校(大多由私塾改建)。

这还不算对于普通人不大在意的山东武备学堂。其实武备学堂也是对外招生的,并不是只招军内士兵。不过,这个培养军官的专门学校招生的数量少而且条件苛刻。不大为一般百姓所注意。

值得一提的是山东的学校教师待遇之优厚令人瞩目,吸引了大批外省的文化人来山东谋生。不仅如此,在华美机械的牵头下,大批美国人远涉重洋来到山东。担任了大学和中等专科学校的教师。

外籍教师是另外一个标准,自然是高的惊人了。便是国内的教师,薪水也极为丰厚。山东大学的教授月薪为200银元,助教也有100元。工业大学和师范大学的教授稍低一些,大约在180元左右。而专科学校的教师在100~150元之间。中级学校的在80~120元之间。小学老师最低的为50元,最高的为100元。

而华源旗下的厂子的一般工人,每月的薪水在5~10银元,高级技术工人最高也超不过30银元。街上跑洋车的人力车夫,一个月风吹雨淋。能挣上5块钱就不容易了。

这样一比较,就看出山东重视教育的程度了。

银元的购买力究竟如何呢?先说吃吧,民以食为天,吃是最重要的。以大米为例,一石(178斤)大米的市价为6银元,1银元可买8斤猪肉。也就是说,山东大学的教授一个月的薪水可以买6000斤大米或者1600斤猪肉。够惊人的吧?

住房呢,济南府的住宅价格是比较高的,这是章士钊来泉城后得出的结论。新城新建的住宅分两种,一种是旧式的四合院模式,一般一套中等规模的宅子大约需要400~500银元。而那种西式的一套三间楼房约需300~350银元。若是在旧城买一套有七八间房子的旧宅子,也就是300元的样子。

穿的情况也很便宜,一块银洋可买10尺棉布,若是成衣,大概两块钱就可以买一身像样的衣衫了。那种文化人喜欢的蓝布或者灰布长衫,成衣店的售价是两块钱。教授们一个月的薪水可以买一百套。不过,若是买一件时髦的西装或是旗袍,就要贵的多。

行的情况比较特别。由于济南各种厂子和学校的大量涌现,特别是洋人越来越多,汽车这种洋玩意开始大量涌现,1904年底,济南府出现了第一家汽车出租公司,专供有钱人租用。计算方法为两种,一种是计时,半天一元。另一种是根据里程议定,一般从城里跑到城外的华源公司厂子,大约需要10个铜板。

不过,租用汽车的人还很少。大多是租用人力车,人们俗称洋车。便是包一辆洋车,一个月五到六块钱足够了。而买一辆洋车的价格不过20元左右。

对教师设立了如此高的薪酬,山东的学校很快就全国的大批人才吸引过来了,甚至对海外都有了吸引力。

说到外籍教师,不能不讲山东的“逆流而动”。因为从去年起,一场排斥美国货的运动起源于广东,爆发于上海。一时间,美国人和美国货竟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状态提示:第三节立宪之争--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