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我的白月光
啊,这是第二次给疯疯写文评了哈哈,说不上是文评,也就是我自己的一些读后感吧,对文字对情节还有对人物的一些看法。
我记得我最早翻到北京小弟的时候应该是还没完结,隐约记得标题是攒稿,点进来的时候还以为会看到俗到家又烂大街的情节。
然后啊,就听她讲了一个不是那么长也不是那么撼天动地的故事。我个人觉得这个故事是值得被贴上救赎与被救赎的标签的,真正意义上告诉了我,何为拯救。
说吧里的很多文都写的都是家财万贯的少爷小姐自甘堕落,而后被纯洁的穷人孩子拯救的事情。
北京小弟是我第一篇看到,写的是被环境局限看不到更广阔的天的女孩子,被一个称不上帅气和有钱,但却很懂事也很善良的男生一路带着走出井底的故事。韩程他真的太温柔太温柔了,完完全全就是那一类带着一点俏皮和机智的非常聪明纯粹的男生。
即使很俗很俗,即使这个比喻已经被用到烂得不能再烂了,但我依旧要说,他是白月光,最漂亮的且最让人记忆深刻的。
我印象挺深的大概就是化妆那一个情节吧,韩程对武钰说,你见过吗?上百的口红上百的粉底以百千计数的一切护肤品,你见过吗?我大概都能想象出韩程说这些的时候有多不屑。但,也许只有我这么觉得:他认真的程度一定要比嘲讽不屑更深一点。他拼尽全力地想让武钰明白,读书真的是她醒过来回到大路上的唯一方法。
第一次读的时候觉得很可惜的就是,韩程陪武钰坐的火车已经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黑暗的桥洞,白月光洒了好长的轨道却在最后一个关卡的时候,消失了。天亮之后只剩小武自己了,所以她只能一个人走,我心疼她啊,输给环境输给家庭,好不容易来了一个韩程,带着她开心地赢了老班好多次,但那个男孩子也只是出席她青春路上三分之一都不满的路程。我临近结尾的时候泪目,扯着纸巾喊了一句,她明明是个女孩啊。
青涩的喜欢,和被人在乎的满足,都付诸在一个人身上了。我看的时候一路忐忑,太怕太怕韩程会说出不喜欢三个字,我怕他驳回小武所有的希望,怕他不懂少女心思。后来小武出事了以后冲动表白,韩程却对她说失望,我明白小武做的不对啊,可我就是希望他可以再多给一点温暖就好了,一点点就行。
怎么说呢,我初中的时候其实过得跟小武没什么区别了,要有多造有多造。执拗不听话,一心希望自己能变得像那些玩得很开的人一样,然后做尽了让所有人都觉得失望的事情,爸妈同学老师,对待我就讨厌这一个词,不学好到了极致。我的青春路上没有韩程,我醒过来的代价是我妈塞满垃圾桶的眼泪和一夜增多的沧桑。
所以啊,对武钰除了心疼之外,还有羡慕。
韩程最后给她送了离别礼物,然后告诉她,放在心里的人叫武钰,还告诉了她,爷在北京等你。
读到这个的时候我就直接哭出声了,嚎啕大哭的样子甚至把我弟都吓到。但我就是觉得感动啊,不知道原因的那种感动,就觉着碰见他这么一个人值了。太值了。
然后就驳回了之前说的武钰在天亮之后一个人走的孤独,韩程没有告诉她等待的期限是多久,是多长,但他牵了根绳子给武钰,从小镇到北京,让我有一瞬觉得,白月光会在美好的夜晚等待着拥抱她,会很温柔很温柔地告诉她,我一直在。
对武钰而言,世界上不会有比韩程更值得纪念的存在。也许这和疯疯要表达的东西不同,但我看第一遍这个故事的时候,就是这么想的,现在也是,以后也是。
疯疯的文字一直都是很生活化,很少见到什么生僻华丽的用词。她永远都是在用心地讲每一个故事,告诉每一个听故事的人,这只是一个故事,希望每一个看故事的人能开心,能满足。
我喜欢疯疯这个人,非常喜欢。她特别,她喜欢的人特别,她写出来的故事也特别。她也很真实,用文字最直接地反映了她所有的想法。
我读到的生活都是普通的生活,我读到的人都是平凡的人,很多时候在想,疯疯笔下的人物应该都是活着的,他们在笔的另一端,在时间的另一端,背着包一步一步地,朝着理想的对岸走去。
以上,是一段不明不白的读后感,稀里糊涂写了这些,送给韩程和武钰也送给疯疯。
我明白,所有的苦难都是美满,人要永远向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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