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到了下月初,沈老太爷的寿宴越来越近,沈至谦的公务也似乎越来越繁忙。
有几个晚上都很晚才回来,庄雨每次都会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酒气息,不过他向来不近女色,因而从来没有沾染过什么香水或脂粉味。
这晚,夏恒推开华府公寓的门,架着沈至谦的胳膊往里走,迎头撞上了庄雨,“老板娘,这些人也太损了,一谈生意就叫小姐,可是boss又不愿意和他们同流合污,做那些让您不高兴的事,于是自愿罚酒,这不每次一喝就是好几瓶,我看胃都要喝出血来。”
庄雨不明白男人商场上的事,但却知道这年头拉拢客户不好做,若是不投其所好,多半生意要吹,所以不禁心中有些闷疼,看着他好看清俊的侧颜因为酒精的关系被灼烧的通红,难受地捂着胃,她就让夏恒把他先扶到里面的主卧,然后再吩咐他先回去。
大床上,沈至谦西装敞开,领带早已扯的松散开来,手工订做的名贵皮鞋还穿在脚上,她走过去蹲下身帮他脱去鞋袜和外套外裤,然后走到卫生间倒了些热水帮他清洗。
湿热的毛巾一触及他领口的肌肤,沈至谦就伸出手来握住了她,口中喃喃地说着些什么,庄雨凑近去听,却是断断续续的几句话。
她听不明白,便继续帮他擦洗,然而男人手中的力道加大,忽然猛地甩开了她,“别碰我,我不需要人陪,去陪x总。”
原来是把她当酒场上的那些女人了,她蓦地摇头笑了笑,把被子替他掖好,忽然发现男人的下巴最近变得冷毅瘦削了起来,她用手摸了摸,除了新生的胡渣,那骨头硌得她的手有一种薄削的感觉。
黑暗中,男人蹙了蹙眉,翻了个身把她的手又拉了回来,缓缓贴在胸口上,“原来是你啊,是你我就放心了。”
一句话,庄雨笑了起来,“你又没睁眼,你怎么知道是我?”
沈至谦在她手上摸了摸,摸到戒指的地方轻轻摩挲着,“你的味道我熟悉了,还有别忘了,戒指是我选的。”
庄雨知道他酒醒了,试着问:“听阿恒说你今天还见了高局夫人,她惹你不快活了?”
沈至谦支撑起身子,半仰在柔软的床背上,用食指和中指揉了揉额心,“哼,高局为了现在的这个女人甩了自己的原配夫人和长子可真是不值。”
说完,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西服外套,“东西都在里面,你自己看。”
庄雨擦干水渍,把毛巾放回盆里,然后从他的西服袋口抽出一个厚厚的信封,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张支票和一沓照片。
支票是五十万的,照片则是一个风韵犹存的妇人和一个戴鸭舌帽的男子在房间里私会的场景,她问,“你这是打算威逼加利诱,可是人家不买你账?”
沈至谦把脸凑过来,靠近她耳边,“那个女人说他老公把官位看的比什么都重要,轻易不敢收,她也说不动,至于她和那个男人的关系,高局居然早就知道了,只是他自己也干净不到哪里,所以睁只眼闭只眼。”
“这么说,和fiy的这次对垒又少了一分胜算?”庄雨虽不耻高局这样的伪君子,但知道沈至谦需要这样的后台,于是很平静地把那些东西放回了他的西服口袋。
忽然,沈至谦把她揽入怀中,冷冷叹息道,“不过,她说她和高副市长夫人的私交不错,可以帮我引荐。”
听出了他话里的异样,庄雨转过身来,在他胸前拍了拍,“条件呢?我不相信没有好处的事,这种女人会轻易插手。”
“条件嘛……”沈至谦吻着她的手背,恶寒地勾了勾唇角,“你猜得出来。”
看见他眼里的冷肃和不屑,庄雨的呼吸窒了窒,“不会吧,她都那么老了……”
她的话没有说完,沈至谦却翻身把她压在床沿,“所以说,人的*永远不能细究,细究起来会令你倒胃。”
卧室的床头灯散发着橘色的光晕,沈至谦的长臂圈住她的脖子,吻一点点的落下,酒精的清香带着一种轻微的刺激使得她的大脑越来越清醒。
沈至谦一向是优雅沉敛的,轻易不透露情绪,就算要对付一个人,也是极淡极缓的攻势,他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必然将局势掌控到自己手中来。
可是那天在京城饭店,何小姐的一番话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沈家的真正掌权人不是沈至谦,是沈老太爷,沈至谦就算个人能力再突出,身边也只有个忠心的夏恒,就连郁子行在大多数时候也帮不上他什么忙。
郁家虽也显赫,可在江市之中的地位未必高出沈家多少,所以说到底沈至谦徒有沈家大公子的身份,却没有真正的实权,他这次回来,必然困阻重重,没有表面看起来的那么风光。
很多事情,都需要他一个人去周旋,譬如沈老太爷的寿宴,暗藏着太多的利害关系,据夏恒告诉她,已有不少名门世家的名媛向沈至谦抛出橄榄枝,令他这段时间疲于应付,而新产品上市的最终决选,看似是久佳和fiy等几家公司的对垒,其实是沈至谦和沈至枫之间第一次正式的博弈和争顶。
若是赢,未必笑到最后,可若是输,那么必然先失人心。
想到这些,她闭着眼回应了起来,小心地撬开他的唇齿,轻柔和缓地把自己身上的温度传递给他。
沈至谦的舌被她的纠缠着,忽然笑着撤退开来,“放心,你的老公不会那么轻易被人撬墙角的,就算不走这一步棋,我也不会给你招蜂惹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