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脑海中自然生成的讯息,朗仔得知,《狼王术》共分为九层,每一层修炼完成,不仅会妖功大进,修为也将同时得到提升,这是一套神奇的妖功!
根据黑色妖狼的记忆,朗仔还知道,这匹黑色妖狼,也就是如今被朗仔融入到身体里的妖狼,一百年前本是一只修为很高深的狼类妖兽,是一匹喜欢独行的恶狼,有一天它闯入了狼王族的领地,强行盗取《狼王术》,因为他想要成为狼王!
经过一番惨烈的厮杀,黑色妖狼成功在狼王族盗取了《狼王术》,不过受了重伤,而就在他受伤之际,他被一个很强大的人类武修给封禁了在一幅画中。
根据黑色妖狼的记忆,朗仔还知道,一百年前黑色妖狼暗恋着一只九尾狐,他追求了她好久就是没能如愿,后来九尾狐告诉他:“如果你能成为狼王,那我就嫁给你。”正是因为这句话,黑色妖狼才想要成为狼王,才会冒险闯入狼王族的领地盗取《狼王术》。
只是他很悲催,好不容易冒险盗取了《狼王术》,却在重伤之际被人类武修给封禁成了一幅狼画。
迎娶九尾狐,是黑色妖狼最大的梦想,因为如此,黑色妖狼在自己被朗仔融入身体知道自己的生命意识将不复存在时,也没有放弃这个梦想,于是,这个梦想便也融入到了朗仔的身体里。
现在的朗仔,很想找到九尾狐并且迎娶她为妻。
理清了这些,朗仔心里充满期待。
“九尾狐啊,你究竟在哪里呢?”朗仔期待地想着,口中嘀咕:“我这狼性人生,必将凶猛而诗意。”
太阳已经在东方露出了脸,开始渐渐升起,预示着黎明的到来,城东书院的草场上,人渐渐多了起来,都是城东书院的学子。
这种时候,朗仔已经不适合再在这里待下去,他本就是个性格孤僻的人,这与他流浪多年长期独处有关,而现在,或许是身体里多了一匹黑色妖狼的缘故,以至于他觉得自己的性格变得越加孤僻,喜欢黑夜而不喜欢白天,喜欢安静而不喜欢喧嚣,喜欢独处而不喜欢人群……
仔细想想也不难明白,狼,本就是一种喜欢在黑夜里出没的野兽,大部分狼都是喜欢独处的,群居性的狼并不多见,何况是一匹一百年前的独行妖狼!
这一夜生的事情和经历的变化,也让朗仔感到了疲累,极度需要休息一下。
当即,朗仔离开操场,离开了城东书院,返回到自己的出租屋,那间狭小破旧的房屋,光天化日之下,他不会变身成狼,而是直接走回去的。
返回出租屋前,朗仔还在城东书院门口的美食街买了一些牛肉、猪蹄和好酒,这个子而设立,里面有多种美食,价格也比较便宜,只是朗仔的生活费实在很紧张,之前可吃不起这里的美食,现在就不同了,现在已经成为狼妖的他,已经不在意这种花费了。他已经有了特殊能力,凭借这种能力他能够搞到银子,至于如何搞,办法很多,现在他不愿去想,等休息过后就会展开。
朗仔买了牛肉、猪蹄和好酒,准备好好放肆下,为了庆祝自己的惊人奇遇。
回到出租屋后,朗仔一边吃着牛肉、猪蹄,一边喝着好酒,同时想着些乱七八糟的心思,大部分都是美好的幻想,这些幻想放在以前注定只会是幻想,是一种意淫而已,而现在朗仔准备将这些幻想都变成真实,不为别的,凭借的就是身体里的那匹黑色妖狼,凭他现在是一个强大的狼妖。
朗仔喜欢喝酒,但他的酒量不大,正常情况下,半壶酒就已经能让醉得头晕脑胀了,今日却不正常,朗仔喝了一坛酒都没有醉,显然因为他现在是狼妖了。
他的身体里有一匹强大的黑色妖狼,区区一些酒精哪能奈何得了他。
这个现让朗仔再次兴奋,因为他想要做一个能喝酒的人,觉得喝酒是一件快乐的事。
在他看来,喝酒最快乐的地方无非是三点。
其一是喝醉后那种大脑迷蒙的感觉,当然,前提是不要真的太醉,醉到大吐特吐的程度,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其二是跟朋友在一起喝酒时热闹的氛围,图的就是一个痛快,正常情况下一些不会说的心里话借着酒精的催便可以在这时候说出。
其三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在朗仔想来,那便是,当一个男人喝酒后,能够更放肆地享受女人的照顾和服侍,前提是这男人得有女人,而这便牵扯到一个血淋淋的现实,那便是这男人得有本事和魅力能够让女人心甘情愿照顾服侍喝酒后的他。
朗仔是悲催的,如今的他,可以说是一个朋友都没有,自然就没朋友跟他喝酒了,他每次喝酒都独身一人,次数多了,他反而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喝酒有三大快乐之处,而朗仔只能享受到第一条快乐,第三条快乐他显然是享受不到的,因为他身边根本没女人,哪个女人会看上那么卑贱的他呢?不过现在,朗仔相信要不了多久他非但会有女人,且绝对不止一个,会有一些女人迷恋上他,愿意照顾和服侍喝酒后的他。
“一切走着瞧吧。”朗仔嘀咕,算是对自己的勉励。
为了女人,他也必须要振作,何况现在的他已经有了振作的能力。
一边嘀咕着,朗仔一边睡着了,他太累了,不仅仅是昨夜的事情让他累,太长时间的生活心酸让他更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