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杜月笙把杜顺风叫到屋里,叮嘱他今天晚上早点睡觉。明天一早,要他陪着自己去见一位重要的人。杜顺风听完之后连声答应,表示绝不会误事。
半夜又下起了雨,杜月笙早已经对上海滩的雨见怪不怪。当初的他,见到这阴雨天都会特别烦躁。现在,已经做到无动于衷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杜顺风亲自驾车,载着杜月笙和两名打手驶出了杜宅。哗哗的雨水之中,汽车也不敢开得太快。杜顺风一边询问地址,一边仔细的掌住方向盘。
“就这儿吧。”,杜月笙喊停了汽车,从里面施施然走出来。杜顺风看着这川流不息的十字街口,有些惊疑:“老爷,就在这儿?”
杜月笙点一点头:“就这儿,雨中漫步,别有一番情趣。你们回去吧,我自己走着去。”
“那怎么成?”,杜顺风着急起来:“这还下着雨呢,您怎么可以——”
“哈,不是说了要在雨中走一走吗?”
“那我陪您去!”,杜顺风迟疑了一下,执拗的说出这句话:“总不能让您一个人。”
跟在他们后面的两个人摇了摇头:“还是我们陪着杜先生吧,要遇到什么麻烦事,您不顶用。”
杜月笙哈哈一笑:“能有什么麻烦事儿?就顺风陪着我吧。老爷管家一块儿走,看着也像个样。出门身后带打手,一看就是混帮会的。”
两个打手出奇的没有反对,他们躬身行礼之后退回车内,发动了汽车。杜顺风打开汽车后备箱,从里面拎出两把雨伞:“老爷,咱们俩一人一把?或者,我给您撑伞?”
“一人一把就挺好,你这么大年纪了,我怎能让你给我撑伞?”,杜月笙满心欢喜的接过一把伞:“还是你想得周到,这雨中漫步本是我临时起意,没想到你就准备了雨伞。”
两人撑着伞在路上边走边聊,杜月笙山南海北的跟杜顺风聊了起来。在他们身后几百米之外,一辆被车帘遮了个严严实实的黑色汽车缓缓而行。他们跟杜月笙隔着几条街,在这人流不息的雨中根本就谁也看不见谁。车内,一个妖妖娆娆的女子坐在副驾驶座上抽着烟。
她的旗袍开得很大,几乎到了大腿中间。这很养眼,但也很伤风败俗。因为按照规矩,旗袍开叉只能开到膝盖。开到膝盖以上,那就算是妓女的打扮了。
车内的高频音尖锐而嘈杂,让她颇有些暴躁:“能不能把声音关小点?想吵死我么?”
身后抱着一台黑色的不知什么玩意儿的两人赶紧把声音调低。其中一人嘿嘿一笑:“桃姐,您说怎么办我们就怎么办,一切听您吩咐。”
副驾座上的桃姐回手敲了他一个爆栗:“眼往哪儿瞅呢?一对招子不想要了是不是?再瞪就瞪到姐的大腿上来了。”
“我可没乱看。”
“你当咱车上的后视镜不存在是不是?”
那人立刻住了口,旁边的人赶紧解围:“桃姐,信号显示,姓杜的速度慢下来了,疑似是在步行。他正在往南街走——”
说起正事,桃姐也正色起来。她又吸了一口烟:“大哥给的这玩意儿到底靠不靠得住?我在红帮这么多年,新奇玩意儿也见过不少。可这东西,还是第一次见。”
“大哥说,这叫信号追踪仪,能捕捉到信号源发出的特殊高频音,用以定位目标位置。有效距离,一公里之内。”,说话的那人拍了拍正在兹拉作响的手中的黑玩意儿,背书似的给出了解释。但他脸上的狐疑是一点也不比前面的桃姐少:“说实话,我也觉得挺玄乎的。”
“这东西可是大哥花高价从军方买来的,你们说可靠不可靠?”,开车的司机一直沉默寡言,这时候忽然开口。他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笔挺的中山装穿在他身上更加笔挺。就算是在开车,他的腰板仍旧坐得笔直。
“小阿峰,你知道的蛮多的嘛。”,桃姐听他搭话立刻眉花眼笑,柳枝儿似的向他斜倚过去。
“叫我陆寻峰!”,司机依旧是毫无表情,他的右手从变速杆上挪开,将桃姐的柳枝身子扶了过去:“我开着车呢,要是撞了人引来巡警怎么办?”
“小阿峰,别这么一本正经好不好?”,桃姐叽叽咯咯的笑了起来,伸出中指勾了勾旗袍上的开叉处:“就当身后那两个杂碎不存在不就好了?”
后座上的两个人对视一眼,摇头苦笑。对于杂碎这个称呼,他们俩也没办法。
陆寻峰咳嗽一声:“好好做任务吧,这个杜月笙我是知道的,跟踪他可不是个省心的活儿。要不然,大哥就没必要给咱们配这个追踪仪了。”
桃姐撇了撇嘴:“杜月笙这些年风生水起,混得很不错。可咱们这种活儿,跟混得好不好没什么关系。他在明,咱们在暗。对付他,那是十拿九稳——”
“十拿九稳的话,用不着你动,更用不着我动!”,陆寻峰冷冷的回了一句:“闲聊到此为止,好好干活!”
杜月笙和杜顺风已经上了黄包车,尽管雨中漫步听起来很不错,可缎面靴子不是水靴,这走了没多长时间,已经让杜月笙感觉脚下有些湿润了。他只好叫上一辆黄包车,代替步行。
两辆黄包车一前一后的在雨中前奔着,杜顺风紧跟着杜月笙身后,一脸的紧张。与其说是他担心杜月笙的安危,倒不如说他怕杜月笙突然甩下他而神秘的消失。
在这两辆黄包车后面两百米之外,一辆黑色的轿车不紧不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