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网络游戏>网游制之逍遥骑士>第九十章 最终战之始

第九十章最终战之始

“要怎么打?”

“不知道……应该跟别的boss没区别?”

“总之先试着攻击一下吧。,shude 。”

这座大殿虽然是中央塔的最顶部,但大概是由于并非封闭,倒没有什么阻绝通讯的功能。华夏团队之中有专人以最快的速度将外界传来的重要信息同步到了团队频道之中的一侧,而另外的一些人则是开始讨论天魔的攻略方法。

乾风稍微扫视了一下这座宫殿,也开始思索着应该如何出手。包括他之前在第四洞窟因为全灭了几支队伍所暂时获得的幸运精灵在内,所有不属于本人的幸运精灵、圣器都在大殿几个不同的方向上沉浮,这恐怕会成为这一战的关键之一,只不过不知道是否需要他们做出什么特殊的配合。

屏风虽然以能够辨别的速度开始龟裂,倒还算稍微有十几秒的缓冲。只不过《幸运》的boss都相当有特色,如果不是完全以实力碾压,能够增加效率的战略受地形、boss技能等许多因素影响,何况这又是作为最终一战最后boss的天魔,就算是经验丰富如在场十几支队伍,在这区区十几秒之中,也想不出什么比较稳妥的方案来。

终于,在不足百人的玩家队伍面前,彩色屏风终于是完全破裂,落下的碎块在空中就化为彩纹飘散四方,再不可辨别。整座宫殿的气氛在失去了这个唯一缓冲的情况下,显得更加冷厉凄清,就仿佛突然有一阵冷风挂过一般。

与此同时,天魔也终于是首次,在玩家面前展露出了它的身型。天魔并没有顶天立地一般高大,虽然比乾风要来得高,却只是到普通人类大约两倍的高度打止,实在是令人疑惑为什么这座宫殿的穹顶却要做的如此之高。除了身高之外,这位《幸运》迄今为止应该算是“最强”的最终boss,跟一般人类应该说在体型上就只有身后两只翅膀这点差别。另外,与它代表性的能量相同,天魔本身也是纯黑色。在此之前,理应没有任何人亲眼目睹过,不过看到它的形象之后,却没有人对此表现出任何的意外——该说不愧是王道的外形么。

鉴定术!

虽然在看到天魔的一瞬间,脑中不禁突然对从游戏开始一路走到这里的历程有了一种奇特的感慨,之前经历的各种也如同走马灯一般在记忆中回放。但乾风马上就意识到这可是死亡旗帜,连忙就将这种回忆驱散,转而甩手扔出了这个几乎是面对绝大多数敌人都要用来先手的实用技能。

常理来说,就算boss的生命再厚,通过鉴定术显示出来的血条也都是同样规格的一条,而且连长度都是固定,只是根据生命上限的具体数值,来决定血条扣除的速度罢了。不过封印之岛中出现的各种违背常识的事情实在太多,天魔作为其源头,本身自然也不会缺少例外——足足有着四条与正常boss相同长度的血条因为鉴定术在它头顶上方显示了出来,而颜色也非是正常的红色,而是与天魔相同颜色的黑条,倘若不是血条有其他颜色的边框和底色,在这个一片漆黑的环境之中恐怕是没办法看得清楚。

“唰!”

鉴定术一样会引起攻击判定,何况天魔本来就与乾风等人处于敌对状态,几乎就是在其血条浮现的下一个瞬间,天魔的双手就化为爪形,隔空一抓之下,几道漆黑爪影就破开空气,向着不同方向攻击而去。同时这边十数支玩家队伍也开始了攻击,飞剑、技能、魔法各自绽放开来,同样向着天魔纷飞而去。

诅咒之湖!

如果放在平常,乾风早就御剑上去,一剑劈散爪影之后尝试近身了。然而这次的敌人毕竟是天魔,饶是他也不敢太过托大,还是打算稍微谨慎一些,先稳妥地接下一招试试威力再说。

诅咒之戒收到乾风供应的魔法,催动其上纹刻的魔法阵,接着一片湖水便在前方凭空形成,而后在下一个瞬间就化为水花四散溅碎,那些水花则是化为屏障,护在了飞到队伍前方的乾风四周。诅咒之戒虽然是神器,但其上附着的诅咒状态对于boss来说,几乎只能够起效短短的一瞬间,因此现在对乾风来说,实用的反而只有理应是作为陪衬的属性附加,还有就是这个两用的诅咒之湖了——当然,这个诅咒状态对于清理不是很弱的普通魔兽的时候,依旧是相当好用的一件利器。

“砰!”

在漆黑爪影面前,这个屏障甚至没能令其产生肉眼能够分辨出来的停顿,刚才才因为湖水爆碎而形成的屏障,几乎只是在下一个瞬间就再次碎开。好在乾风也没有指望只凭一个技能就挡下天魔的攻击,虽然心中还是为这惊人的攻击而有些咋舌,不过手上却根本毫不迟疑,长剑带着隐约的银光在身前横斩一记,幻化出一面圆盾的虚影,再次抵挡在了爪影之前。

盾切与诅咒之湖生成的屏障相同,一旦完全生成,就跟乾风本体再没有丝毫联系,只是依照技能的职责,做出在施展的时候它被委以的任务。骑士掌握有元素操控术,虽然并非全系都受到了幸运精灵的认可,但比起其他玩家,能够凭这个稍微感应到已经脱离掌控的技能受到的影响,算是在这个方面有一些优势。基于同一个理由,本来在面对敌人攻击的时候,他也能凭借元素操控术感应到其大概的威力,从而做出足量却不过量的防御。

但天魔的力量十分奇异,自己并不隶属九大元素之一,这也就罢了,甚至在其于空中行进


状态提示:第九十章 最终战之始--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