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说:一个女人心目中的爱情,本质上都是自恋型。她们在别人身上爱自己,一个女人选择婚姻方式就是选择她的生命方式。
八七年春天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来临了,我也在不知不觉中长成了一个二十五岁大姑娘。
像往常一样,我迈着轻盈脚步迎着早晨阳光步行去单位上班。
初春真是一个叫人兴奋的季节,大自然仿佛从冬眠中醒来,生命回归,万物复苏。马路两旁梧桐树上,舒展着翠黄嫩芽,清新欲滴,春风美妙怡人,流溢着清香,四处飘动,笑吟吟地告诉人们春天到来的消息。空气中到处弥漫着苏醒大地的芬芳。
我边走边深深呼吸着沁人肺腑的春的气息,感到从未有过的兴奋和清新。
单位机械枯燥的工作虽然使人厌烦,但业余自学法律,使我感到其乐无穷。
法律的逻辑和缜密,比较符合我思维习惯。如果我能持之以恒地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或许我会成为一名出色的法学学者。虽然只用了二年时间,我已快学完法律本科教材,现在目标是参加明年二月全国研究生通考,争取考取政法学院的硕士研究生。
业余自学生活像一个高速旋转的车轮,日夜不停旋转,使我无暇顾及身边匆忙闪过的人和事,也无暇顾及青春脚步正渐行渐远,我已成为一个被爱情遗忘的青春乞丐。在别人眼里,我或许已成了一块放久的点心──带点变质油味的老姑娘了。孤傲不群的性格,使我心甘情愿地带着强烈的自我欣赏心理,整日孤影相随,独来独往。
正值早晨上班高峰时间,马路上,人行道上,各种服饰匆忙行走的人流,鱼贯穿梭浩浩荡荡的自行车流,密集鸣叫的汽车流,汇成了两股方向相反的上班大潮。
裹挟在人流中的我,走着走着,突然发现前面人流中,好像有一个推着自行车的小伙子,站在路边凝神打量我。因为我有些近视,又没带戴眼镜,看不太清楚,等我快走近他时,那个小伙子竟羞得脸一直红到脖根,手足无措地忸怩一下,马上纵身跃上自行车,低着头,逃也似地迎面与我擦身而过。
中等魁梧身材,圆方脸盘,白皙皮肤,浓眉大眼,满脸青春朝气。是一个能赢得年轻姑娘悄然顾盼的翩翩美男子,多么眼熟啊!他是谁呢?
我微皱双眉,努力在记忆中搜索这个形象,那早已被时间冲淡的记忆,终于被一把又细又长的钩子从心底钩出来了──一个似遥远又朦胧的声音,从心中袅袅升起:曹轶!曹红的哥哥,那个借哲学书给我的小伙子!是他!是他!
七年过去了,尼姑庵岁月已恍若隔世。尼姑庵里那个探索人生信仰的十八岁小尼姑,如今已长成一个性情乘僻的大姑娘啦!
今年春节曹红到我家来告诉我,她医学院毕业后就结婚了,现同爱人住在上海,共同乐滋滋地营建他们爱情小巢。她还讲到她二哥曹轶,八四年大学毕业后,又考取了本校的研究生,今年就要毕业了。
曹轶研究生毕业后难道分到本市来了?他好像骑自行车去上班,我边走边暗暗思忖。听曹红说,曹轶比她大五岁,也就比我大五岁,今年应该三十岁了,看样子还没结婚,在西安交大读了整整七年书,难道竟没遇着一个红颜知已?以他的学历和外貌像个光彩熠熠的尖子,应该是很多少女追求的偶像呀!想到这里,我突然用手捂住眼部上方,似乎被一种突如其来的兴奋和羞涩击中了──凭着青春的灵性和敏感,我猛地意识到曹轶似乎在暗暗喜欢我。
他至今仍只身孤影落单飞,或许是一直喜欢你的缘故,你或许是他披着霞光,沐着晨露的初恋偶像呢!如果你的猜测是自作多情的话,为什么今天和七年前两次猝然邂逅,他都羞成了大红脸?
或许是女性虚荣心作祟,七年来很多事情都消失在风里、云里、岁月里,而第一次向曹轶借书的情景,却色彩鲜明轮廓清晰地赫然贮藏在记忆中。
怎么办?我眼前不断浮现着曹轶那魁梧的身材,红润的面颊,炯炯的目光,甚至还记起了他第一次见我笑时,那一口雪白的糯米牙!我使劲甩了甩头,想把他的形象从脑海里甩去,但曹轶那双扑闪着浓密眼睫的充满男性魅力的眼睛,又在我眼前重叠浮现了。
“多漂亮的一双眼睛!像一杯香醇诱人的美酒使人迷醉!”我不由自主绽出一朵浅浅的笑,还自言自语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我感到平时静若止水的心境,此时像被飞来的一块石头击破水面,悄悄掀起了波澜。
难道这个漂亮的曹轶使你动心了?我顿时产生了一种惶然的快乐和一种不可名状的紧张,心从一片麻木状态中怦然猛跳起来。全身血液也急剧膨胀。
不!不可能!他不是你的初衷,他既不是令你崇拜的完美的精神伟人和事业上有伟大建树的人,也不是具有父性气质的迈克西姆和罗彻斯特!你那早已蛰伏在骨髓中的梦想──那坚如磐石的初衷,已成为你心中一个顽固的影像,一个不可更改的固定状态,决不能因半路杀出一个奶油小生而土崩瓦解。为了你的初衷,为了那遥远的幸福,你必须战胜自己的软弱、yù_wàng和多情,必须排除现实外界的一切诱惑和骚挠!
美妙的感觉,被我理想的神灯扼杀在摇篮里。
我稳了稳心智,下意识地捋了捋披肩长发,又使劲甩了甩头,终于把曹轶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