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复冷哼一声,一拳朝着一个混混打去,那个混混低头避开这一拳,反手一拳打出,轰击郭复的胸膛,郭复随手一拍,这个混混倒飞了出去,重重跌落在地,滑行了十几米远,才停住,浑身筋骨都酸痛不已,爬不起来了。
其余的混混发现郭复从小绵羊变成了大老虎,十分吃惊,纷纷出拳朝着郭复打去。
郭复随手拍击,瞬间就将三四个混混打飞了。
其余的混混看到郭复如此神勇,目瞪口呆,纷纷发出呐喊声,掉头就跑,不敢停留,很快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处。
唐放看得目瞪口呆,悄悄想要溜走,郭复一把抓住唐放的衣服,将他提了起来。
唐放露出痛苦的笑脸,说:“郭复兄弟,不关我的事啊!”
郭复一巴掌拍在唐放的脸上,将他的脸打肿了。
唐放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真的不关我的事啊,我只是路过来看看的。”
啪!
郭复又一巴掌拍在唐放的脸上。
唐放放声大哭,说:“我……我该死,都是我叫人做的,我该死,郭复兄弟,请你放过我吧!”
郭复冷笑说:“现在我还要不要缴纳会费?”
“不用,不用了!”唐放哭泣着说。
郭复说:“还敢不敢派人来捣乱?”
“不敢,再也不敢了。”唐放说。
郭复用力将唐放一丢,唐放重重跌落在地,浑身摔得疼痛难忍,艰难地爬起来,不敢多加停留,匆忙逃跑了。
郭复打跑了混混和唐放,出了心中一股恶气,感到畅快无比。
街道上恢复了原样,时不时有游客过来观望,不少人进店看烈焰剑和困龙盾,但是看的人多,买的人少,毕竟价格高昂,高达三百万元。
郭复的店铺没有名声,无法招揽回头客和新客人,所以生意惨淡。
有的客人看了实物之后,纷纷说:“太贵了,买不起。”
郭复并不介意,毕竟只有识货的人才愿意购买这么昂贵的商品。
到了中午时分,店员开始轮流出去吃饭,掌柜就在店铺里看着,这时进来了一个客人。此人身材高大,手脚粗长,满脸岁月的痕迹,脸庞方正,穿着一件丝绸锦衣,看样子有点钱,但是又不是十分富有。
此人看了看挂在橱柜里面的烈焰剑和困龙盾,眼睛里爆发出一阵神采,他用浑厚的声音问:“这两件灵宝威力如何?”
掌柜精神一振,说:“威力十分惊人,这把烈焰剑的第一层境界烈焰焚城,可以削断碗口粗细的钢铁,这面困龙盾,第一层境界可以挡住强大的攻击,保护主人安然无恙。”
此人一听果然来了兴趣,他让掌柜拿出烈焰剑,给他仔细观看。他将烈焰剑捧在手里,把玩着,问道:“既然有第一层境界,那么就有第二层境界,威力如何?”
“烈焰剑的第二层境界烈焰焚地足以削断大腿粗细的钢铁,第三层境界烈焰焚天足以削断大树粗细的钢铁。”掌柜回答,满脸笑意。
“哦,如此厉害?”大汉不相信了。
“没错,客官尽可以尝试一下,我们店里备有钢铁棍。”掌柜说。
大汉往烈焰剑里灌注元气,感到元气十分顺畅,一下子就沟通了烈焰剑,烈焰剑上散发出红色的光芒。
如此顺畅的元气灌注,显然是元铁所制,大汉十分吃惊。
剑尖喷出一道一米多长手臂粗细的红色烈焰。
大汉轻轻挥舞烈焰剑,感觉元气的利用率很高,大部分的元气都转化为了烈焰剑的烈焰,真是十分难得的宝物。
大汉十分满意,他让掌柜指示钢铁棍所在的位置,他手持烈焰剑走了过去,首先在钢铁棍上敲击几下,试试看刚铁棍是不是真的,然后挥舞烈焰剑劈砍钢铁棍,果然轻松将手臂粗细的钢铁棍削断了。
威力十分惊人。
然后,大汉又尝试使出烈焰剑的第二层、第三层境界,分别削断了更粗的铁棍,威力更加惊人,这让大汉十分震惊,对烈焰剑爱不释手。
大汉手持烈焰剑,问道:“这把剑多少钱?”
“三百万元。”掌柜回答。
“贵了!”大汉说。
“不贵,物有所值。”掌柜说。
大汉犹豫起来,三百万不是一个小数目,就连他都感到有些肉疼,可是烈焰剑又的确威力惊人,正好适合他使用,对他将来想要做的事情有很大的帮助。大汉是月牙湾城费家的人,费家正好在举办族比,优胜者将有丰厚的奖励,大汉想要赢得比赛,自然需要一把威力强大的灵宝,他对烈焰剑十分喜爱。
大汉摸了摸自己的腰包,里面放着银票,正好是三百万元,如果买下此剑,他就身无分文了。
掌柜看出大汉想要买剑,心里十分激动,每出售一个灵宝,他都能抽取百分之十的抽成,奖励十分惊人,掌柜自然是十分激动的。
大汉咬咬牙,掏出银票,说:“这把剑我买了。”
“好,多谢客官。”掌柜收钱,然后将剑鞘和烈焰剑包好,送到大汉的手上。
大汉拿着烈焰剑,长长出了一口气,转身迈步走出了店铺。
大汉带着烈焰剑回到了家族的驻地,这里是一片园林式的住宅,中间有个宽敞的练武场,家族的族比就是在这里举行的。
大汉已经闯入了决赛,面对的是一个手持灵宝的强劲对手,名为费森。费森的实力与大汉相差不大,决定胜负的关键就在灵宝之上,谁的灵宝更强,谁就能获得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