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算不上热,金陵秦淮河畔的堤柳垂入水中,随着阵阵袭来的风荡起淡淡的波纹。
码头上停靠着不少花船,姑娘们正在休息洗漱,朱振估计着,等到下半晌,这些花船就该点燃他们七彩斑斓的花灯,装饰城秦淮河最别致的风景了。
夫子庙的人不算多,不过偶尔也有几个年轻的书生进入,祈求天下早日太平,君主能够科举取士,文治大兴。
囡囡一只手拉着朱振的细腻的手掌,另外一只手拎着替着草鞋,一路蹦蹦哒哒的,仿佛欢快的山野的小精灵。
朱振给她新买了双葱白段子凤头鞋,小家伙在大山里多穿草鞋,白嫩的脚经常被磨破,让人不由的心疼。
这种精致的鞋子还是第一次穿,小妮子格外的兴奋,一会儿脚尖点地,一会儿脚跟踩在堤岸的石板上,非常的开心。
有的时候脚踩偏了,朱振拎着她的胳膊在秦淮河边儿上打个圈,惹来小家伙一阵惊呼。
看着小家伙可爱的模样,朱振驻足,仿佛明白了自己留在应天的意义。
发现小家伙忽然安静了,低头看向小家伙,小家伙嘴巴微张似乎想说什么,却又没张开嘴,不时的用古灵精怪的大眼睛偷瞄朱振。
“怎么了?”
“哥哥,为什么把银子给坏人。你看你给囡囡买了双新鞋子,可是你什么都没有。”小家伙撅着嘴,给朱振打抱不平道。
“哥哥不喜欢新鞋子。走回家。”
“哪里有不喜欢新鞋子的。”小囡囡不解的抬头看着朱振。
忽然朱振止住了脚步,小囡囡顺着朱振的视线望去,顿时大呼道:“血,哥哥,哥哥,血。”
只见大门口处不知道何时跪着两个汉子,其中一个汉子浑身是血,身上用布片随便缠着。
而另外一个瘦削的汉子则不停的朝着大门口磕头。
“别磕了,老爷子耳背,根本听不见的。”朱振摇头道。
“滚远点儿,别烦爷爷,我不磕头,朱小官人岂能知道我的真诚。”说完,那汉子又猛地磕了十几个头,连带着额头都磕出了血迹。
“囡囡,这人不识好歹,我们走。”
朱振拉着囡囡的手朝着推开大门,朝着院子走去。
这个时候,那汉子才意识到眼前这个男人的身份,赶忙抱住了朱振的大腿。
“你就是朱小官人,求求你,救救我兄弟吧。我跑遍了整个应天府都没有人能救他,我听我兄弟说,您能救他,求求您救他一命吧。”
朱振低头,这瘦削的汉子从眼睛往下有一道狰狞的疤痕,黄豆般大小的泪珠正在不停的往下流。
朱振在军中并不是没见过汉子流泪。
相反,在经常经历战火硝烟的特种队伍中,生离死别是常态,起先自己也是哭的。
只是哭着哭着,心就硬了。
他懂得了替死去的兄弟负重前行的道理。
“你走吧。我没有道理救他。”朱振摇摇头。
“就是,丑怪物,你刚才还骂我哥哥,我哥哥凭什么救他!”小囡囡看着旁边的受伤的那人,便想起今日那恐惧的一幕,当下小脸难看至极。
朱振心底善良不假,但是不代表朱振可以无偿帮助一个想要杀死自己的人。
那汉子窘迫的跪在地上,忽然意识到什么。
猛地给朱振磕了一个头,额头磕在青石板上鲜血横流。
“朱小官人,你初来应天,手头肯定缺一个熟悉应天的跑腿儿的仆人,若是今日你能救我兄弟,我这条命以后便是您的了。”
那旁边儿依靠在门框上的兵士用颤巍巍的声音说道:“毛镶大哥,朱小官人做的没错,换做是我也不愿意去救一个射杀自己的人的。”
“兄弟!你别说话,哥哥今天就算是丢了性命,我也要救你一条性命,你爹和你娘就你一个孩子,我怎么能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
父亲和母亲,朱振的表情一滞,蓦然想起了在现代,因为失去了自己定然会无比悲伤的父亲,忽然有些于心不忍了。
“你可以为了他去死?”朱振凝视着那汉子。
“对,朱振小哥儿,只要你能救我兄弟,便是拿了我的命去都行。”那汉子咬着牙很认真的说道。
“没有怨言?”朱振问道。
“绝无怨言!”毛镶坚定道。
朱振从腰间掏出匕首扔了过去,“来,把手腕的血管划破,不出一个时辰,你就会死,我会抽取你的血液,把你的命转到你兄弟身上去。”
“好。”
毛镶接过匕首,丝毫不犹豫,直接朝着自己的手腕儿划去。
朱振却是看不下去,一把按在了毛镶的手上。
“算了。”
毛镶急切的看着朱振,“朱振小哥儿,你莫非后悔了不成?我不怕死的!求求你,救救我兄弟吧。”
朱振摇摇头,“你扶着他进来,尽量别牵扯到他的伤口。”
“怎么了?”门外的动静,惊动了正在休息的马二爷。马二爷看着浑身是血的兵士,赶忙上前帮着搀扶,热心道:“这是怎么回事儿?谁敢在应天府光天化日的杀人?这朱秃驴怎么治理地方的。”
“先扶他进客房。”朱振引导着众人将毛镶的兄弟带入客房。
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马蹄声,马蹄声止住,呼喊声响起,“朱振小哥儿在家吗?”
朱振循声望去,见大门已经被推开了,一圆滚滚的身穿铁甲的武将马鞭递给了亲卫,翻身下马而入。
“卑职毛镶拜见元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