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三更的马场刷洗棚里,一盆深黄的锈汤前,紫霄还在与那些生锈的冰冷铠甲作斗争。
终于她忍不下去了,气得一脚踹开盆,仰头大喊:“我堂堂狼王之女,大塔国的公主,比何当归那个冒牌公主强百倍,为什么我要做这种低贱的活!”
立在她身后的灰衣人劝道:“公主忍耐些罢,如果不是我提前支开了所有人,你这话就要被传出去了。眼下正逢紧要关头,十年一剑,只为今朝。你的任务至关重要,一旦有所差池,拖了王爷后腿,那我们所有人都将死无葬身之地。”
“可我恨,我不服。”紫霄的眼珠发红,在月光之下幽光惨惨,说不出的诡异,“我比何当归美貌,比何当归出身高贵,更加比何当归对他用心,为什么?他的目光为什么只围着她一个人转?”
灰衣人默了一会,答道:“情不知所起,不问原由,等公主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就明白了。可是眼下你要专心任务,等两军会师后,你找一个借口离开营地。有其他任务,王爷会另通知你。等大事做成,你想要什么,王爷都会满足你,因为他是最疼你的亲人。”
紫霄喊:“我就是喜欢孟瑄,不得到他,我绝不离开!”
“你只是不甘心而已。”
“我不管!同样受罚,他让我洗铠甲,让何当归布阵,摆明了就是偏向她!”
灰衣人哑笑出声,森然地说:“何当归永远布不好那个阵,到时皇帝会砍她的头。哈哈,这是天助帝凰!布‘雨雾退兵阵’,雨是第一位的,而演习那天不会有一滴雨,老夫我会确保这点。到时,孟家父子兵齐上阵,也挽回不了局面。孟瑄这不是偏向,是亲手送何当归上断头台!”
紫霄跳起来咋呼:“真的?国师你没骗我!”
灰衣人垂头:“老夫齐经一生效忠大塔国皇室,公主是前任狼王遗留的唯一血脉,老夫绝不敢谎言欺骗。”
紫霄扭唇,冷笑道:“哼,何当归那个女人长着与我相似的面孔,我一见就打从心底生厌。她是我的眼中钉,肉中刺。你回去告诉我二叔,等他做了大明的皇帝,我要的第一件东西,就是何当归的脸皮——我要活活揭了她脸上的皮!”
灰衣人欲言又止。有一个只有他知道的秘密,瞒了十三年,几乎当场要脱口而出,最后还是咽下了。
“是,老夫会转达给王爷。”
“哈哈哈!”紫霄疯狂大笑,笑得透不过起的弯下腰,“何当归的脸没有了,七公子就会只看我一个人,那那个坏女人就会明白,现实有多么残酷!”
※※※
三更末的中军大帐里,孟瑄阅军机,何当归煮岁寒三友祛湿茶给他提神。
“别烫了手,搁在那儿,等熠迢来做吧。”
孟瑄十分不赞同地看向她裹着纱布的手,都受伤了,还弄这些干什么?
“不行!”何当归坚决驳回,“熠迢一个大男人家家的,煮的茶透着一股粗鲁不文的劲,你能喝得下,我从旁边闻着却嫌呛得慌。他煮的茶可以装瓶,当毒药防身用。熠彤煮的茶还勉强过眼,只是太费茶叶,几十两银子换一两的山吹雪,我每次只夹十片提味儿,他倒好,一次抓走一大把!冲两泡就将茶叶换新的!”
“水开了,仔细烫手。”
孟瑄目光仍在奏报上,听到水沸的前奏响起,出声提醒。
何当归利索的用干布包起火上方的铜壶,滚开的水一注而下,满室茶香。孟瑄还没喝到茶就觉得很提神了,抿唇淡笑。
这时,何当归突然问:“对了,熠彤还没找到吗?”
“没有。”孟瑄声音有些黯然,“那小子伤得不轻,留书一封,人就不知所踪了。我问了未央宫几个坛主,都说熠彤没去过分坛,连着半月杳无音信,实在奇怪。”
何当归猜测道:“他生着你的气,出了军营自然不去你的地盘了。我记得去年在清园住,你与陆江北保持密切联络的那一段时间,熠彤一直代你传信,和陆江北关系颇好。难不成他赌气投奔锦衣卫去了?”
“或许吧,明日遣人去问问。”
“不用太担心,熠彤的头脑活络,在外面不会吃亏的。”何当归安慰。
“行了。”孟瑄失笑,从案台后走出来,接过何当归手里的祛湿茶,喝了一口说,“布阵的事就够你费神的了,其他事由我来操心吧。”
说完他走去门口,蹬上了铆钉靴。何当归问:“这个时辰还要出去?”
孟瑄卷起一卷江河地理图,点头答道:“我还要与诸副将来一次围炉夜谈,你今天累得不轻,又舞鞭子又单手碎铁,早些安歇,不然睡晚了又在白昼里贪睡,迟早要睡出病来的。”
何当归叉腰:“你在跟本神医谈病吗?”
孟瑄抬手,揉乱了她披在肩头的发。长发瀑布流水,从指间穿过,拨出一缕幽幽花香,冰凉的触感。
“神医娘子,早点睡,夜里觉得冷就拢两个火盆子。还有件事是——父亲让我明日去兵部的时候带上你,不过营里白日有朝、午的两场演武,我必得在场督导。大概要等日暮之后,咱们才有空进城。”
“让我一同去兵部?”何当归有点奇怪,“知道什么事吗?”
“不知。”孟瑄微微笑道,“今日部里刚好有一群西北老将回京述职,场面乱糟糟的,我都听不见父亲说的话。无妨,反正咱俩一起过去。父亲一直很欣赏你的才干,可能是为宫里救圣驾的事表扬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