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二十一万一千六百三十二年夏。

火神栖梧殿上下皆一幅喜气洋洋的模样,栖梧殿仙侍高兴,众仙还可以理解,毕竟二殿下平魔界叛乱得胜而归,天帝陛下为嘉奖爱子,特赐下丰厚的赏赐给火神,侍奉的主子如此受宠,诸位仙侍自然开心,恨不得把牙花子都笑出来让火神感受到他们的欢欣。

可这栖梧殿的主人为何会情绪如此外露?要知道,自从二殿下成为火神后南征北战,四处平叛,他就越发显得深不可测了,想想也是,身为天帝嫡出,钦定的下任天帝,如果喜怒被人轻易看破,未来又该如何服众。

“世人都道神仙好”可升仙成神后日子也太难熬了,天界一片平和,一众神仙完成本职工作后,除了相约一二好友喝酒聊天下棋,竟再无别的消遣,真是让仙感叹“生活犹如一潭死水啊。” 所以面对如此反常的二殿下就让天界众仙更加好奇了,火神殿下究竟是遇到什么高兴的事了?

“了听,殿下还在里面?”

“ 是啊,看来殿下真的很喜欢那把剑,都赏玩了几日了,先是把它和殿下的战利品收藏放在一起,后来又专门为它做了剑架,现在倒好,把它放在床上,连睡觉都要和那把剑一起,我侍奉殿下这么久从未见过他如此喜爱一物。”

燎原君心下悠悠的叹了口气,他家殿下身份尊贵,身型俊美,贵为火神,被众仙称为战神,简直是个完美的人,哦不,是神。可就是哪哪都好的他家殿下,却有一个不那么神仙的小爱好,他喜欢收藏自己的战利品,然后暗戳戳的自我欣赏,自我陶醉,栖梧殿的侍从都知道自家殿下的爱好,但为了保护殿下在天界众仙高大的形象,他们只能很“辛苦”想方设法的遮掩。毕竟暗戳戳自我陶醉的殿下也是很可敬可爱哒。

栖梧殿深处旭凤的寝室,旭凤目露欣赏的观赏着手中的剑,它紫色的剑身上篆刻着神秘的文字,剑鞘的纹路是那么优美,剑身锋利异常让人感觉有一股庞大的力量蕴育其中。真可谓是“龙泉颜色如霜雪,良工咨嗟叹奇绝。”这是他从魔界叛乱城主的收藏中找到的,他平日里只管打仗,战后得来的物品他也不甚在意,其一是他见多了仙界稀罕之物,再稀奇的东西在他眼里都分为两种有用的,没用的。其次是没有哪位仙家会胆大包天的昧下他的东西。但这次不同,战胜后一直有种冥冥的感觉,指引着他找到了这把剑,第一次把剑拿到手时感觉整个灵魂都在战栗,那种人生圆满的感觉太过美好,所以他就不想放手了,底下的小仙官分外懂得什么叫投其所好,所以这把魔剑就名正言顺的进了火神二殿下的私库。他不是没想过这把剑有问题,但用尽生平所学钻研典籍也没发现剑有什么问题,遂他一直将这把剑随身携带着。

“殿下!”旭凤表情遗憾的放下手中的剑。这个燎原君还真会挑时候。

‘进来吧,有什么事吗?’

“魔界又有一股势力叛乱,天帝陛下下旨请殿下去镇压。”燎原君毕恭毕敬的说道,他知道自己打扰了殿下的雅兴,只求殿下看在他这么恭谨的份上能少一些言语上的暴击。

彼时车马已准备妥当,火神麾下的天兵已经按规定整装完毕,人高马大的护卫牵着天马等待旭凤的到来,而我们的凤凰殿下正遇到点小麻烦,他发现他得病了,这是一种及其罕见的突发性疾病——选择困难症,他在纠结究竟要不要带这把剑去战场,带吧,战场上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自己的武器又是凤翎箭,带上不免有些累赘。不带吧,心里总觉得空空的。旭凤放下拿起,放下,拿起,放下。。。。。。燎原君的眼睛随着自家殿下的动作上上下下,来来去去,眼看出发时间越来越近终于忍不住出声提醒“殿下,再不走就耽误出发时间了,您。。。这。。。。还是早做决定的好。”

旭凤充耳不闻,只静看这把剑,内心小剧场却很丰富“我竟对这把剑如此割舍不下,这是怎么回事?不行,此战必然不能带这把剑,等我回来就去请水神引荐斗姆元君相见,问清楚再做打算。”

燎原君见旭凤呆立不动,忍不住轻声提醒“殿下?”就见旭凤把剑郑重的放在架子上,快步走出寝殿,燎原君这才如梦初醒般追上去,但才走到门口,迎面就见到他家殿下气急败坏地大步往回走。“殿下?”燎原君都被他的殿下搞糊涂了?这又是怎么了?他在门口静等旭凤,就看见旭凤腰间罕见的挂了——一把剑,这剑可真眼熟啊。嗨。。。。殿下这折腾了半天,又是何必呢。燎原君摇了摇头表示他果然不是很了解他家殿下。

魔界,阴沉的的天空之下阴风怒嚎,有两方人马对峙着,既没有一方人马撤退,也没有一方进攻,中间的战场上有的只是累累的尸体和损坏的战车、惨死的战马。双方都按兵不动,就像两只猛虎在凝视对峙,谁也不肯先行脱离战场。

旭凤随意用衣袍擦擦脸上的血迹,他以为这只是一场简单的叛乱,没曾想到,对方兵力如此之强竟不在魔界几位主城主之下,说不定魔尊也插手其中。

“殿下,我们现在的情况很不好,我方伤亡增多,可对方的魔兵却源源不断前来增援,魔尊这次是下了大手笔的。”

“哼!这笔账等日后再算,这次我们不能败,堵上我火神旭凤之名,燎原君,派一小队人随我杀出重围,掩护我,擒戝先擒王。”“可是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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