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刘中信经营古董行,免不了会认识很多人,这里面有个老头,也算是老交情了。这老头姓李,曾经干的是挖坟掘墓的营生,一次下地摔断了腿,也就金盆洗手了。很多时候都会到他的古董行里喝上两杯,酒一下肚,话就自然而然的多了起来,时常说起他以前碰到的一些怪事。
刘中信并没有把李老头讲的事情放在心上,只当故事消遣了。
李老头讲过一件事,里面有一种叫金头发的玩意与眼前遭遇的东西如出一辙,只因这种物事和金色的头发一模一样,所以有了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实际上金头发是一种介于真菌与植物之间的物种,寄生于大树之中,一旦有动物进入攻击范围,无数如头发丝一般的金色触手会突然窜出,纠缠住猎物,能在几秒钟时间里就能把猎物吞噬干净。
李老头曾经告诉过他,倘若不幸遇到金头发,只要保持不动,它就无法察觉到上面人的存在。李老头还告诉过他对付金头发的法子,金头发身体的主要成分是油脂,只要想办法让它接触到火,也就万事大吉了。
刘中信一拍脑门,恍然大悟:“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可在同时,他又犯难了,怎么才能把地底下的金头发引出来,只要一动,恐怕你还没点上火,自己就已经被吸成骷髅了。
“这个不难。”身边的王凯夫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解下包扎在自己伤口上的绷带,往地上一扔。
绷带刚落在地上,就有一簇金头发从地里钻了出来,王凯夫眼疾手快,把早点燃的防风打火机往金头发上掷了出去,火机一接触到金头发,当即一道火光燃烧了起来,金头发瞬间缩回了地下,可已然于事无补,地上到处都冒起了青烟,只听“轰”一声爆响,不远处一棵大树从里到外猛地燃起了熊熊烈焰,眨眼间整棵大树都被包裹在了橘黄色的火光之中。
一众人有惊无险的走了这一遭,天色暗下来,离目的地也越来越近。这时候,山林之中又起了雾,他们更加不敢耽搁,都不由自主的加快了脚步。
可很快,在他们要去的方向,居然亮着光,在雾气之中闪闪烁烁的,充满了诡谲。
马行空嘿嘿干笑了两声,打趣道:“看起来,我们还没到,他们早已经在那里迎接了。”接着他问段志威,“你以前见到的是不是跟这个一样?”
“不像,我记得当时看到的是一个光球,但现在的,好像是火光。”段志威说。
左东明说:“我看也像是火光,或许那里的是人也说不定。”
“是人也是敌人。”刘中信眼中露出一抹凶光,“他奶奶的,这几天就从来没有正常过!”
一众人小心翼翼的靠了上去,走到近前才发现,有四男两女六个人围在一堆篝火边上说着些什么。离六个人不远处,矗立着一座差不多有三米多高的石碑,很显然石碑上原来是生长着一层苔藓的,不过这个时候已经被弄干净了,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男人端着放大镜观察着上面模糊的图案。除了他们,还有一个女人背靠在一棵树上,抱着手,她的头上像阿拉伯人一样裹了一层纱巾,看不清她的脸。
看到他们走了过来,围在篝火边上的六个人站了起来,一脸警觉的看着他们,其中一个男的开口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刘中信阴阳怪气的回问:“我还想知道你们是什么人呢?”
这时,另一个男子从刚刚开口的男子身后走了出来,但见这人短发如戟,狮鼻阔口,目露寒光,一只手一直摸在自己的腰上,从衣服上凸起的轮廓来看,他分明别着一把手枪。
刘中信一怔,呵呵笑了两声,试探着问道:“这位兄弟混哪里的?看手底下的家伙,莫非是吃公家饭的?”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识相的请你们赶紧离开!”
刘中信不紧不慢的说:“老子好不容易来到这里,怎么可能再折返回去?况且,眼下雾气这么重,来时的路恐怕已经看不清了。”接着他玩味的笑了笑,继续说,“你们既然来得这么快,肯定在这老黑山轻车熟路,要不然你们送我们回去?”
“你……”那人气得就要拔枪。
但这时,有一只手摁下他手里的枪,就听到一个很有磁性的声音响了起来:“大伙儿能在这里相遇,也算是一种缘分,何必一见面就剑拔弩张的。”
说话的那人面容白净,剑眉星目,一脸的和气,身上满带书卷气,一看就让人感觉到很舒服的那种。
“周有为,这里还轮不到你说话!”手中拿着枪的那位喝道,周有为一声不响的退到了后面,一副很怕他的模样。
这时,一直在捣鼓石碑的中年人走了上来,和颜悦色的对众人说:“我们是考古队的,听说老黑山里有个古代遗迹,也就前来探究一番。倘若诸位也是为了遗迹而来,不妨大家一起合作,至于最后的报酬,尽管开口,我这点面子,在上面也是幕叭碇写硬,并且把话说了一个明白,我知道你们就是盗墓贼,盗墓无非就是为了求财,如果你们肯和我们合作,我在官场上有人,钱不是问题。当然他的话也有另一个意思,如果你们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光是盗墓贼这顶帽子,也够你们吃半辈子的公家饭了。
刘中信来回扫了所有人一眼,这家伙眼睛毒,除了周有为和两个女的,其余三个男的,一个手背上全是老茧,一看就是打拳打出来的,另一个五指粗短,指尖上也有老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