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哈哈哈!我看就到此为止吧!”虞卿大笑道:“想当年公孙先生在庄子家中做客时,伸手指着一个鸡爪问这是不是鸡爪,又伸手问另一个是不是鸡爪,尔后又伸出两个手指同时指着两个鸡爪问是不是鸡爪,这便是‘鸡三足’的出处了。诸位可知庄子先生如何说?”
孔穿拱手道:“子曾经曰:敏而好学,不耻…”
陈政扬手道:“停!再说下去就用词不当了,你背诵语录前能不能先过过自己的脑子?!你是个复读机还是咋地?!”
虞卿道:“吕公子不必难为子高公子。当时公孙先生说完鸡有三足后,庄子先生与另一位做客之人吃了两个鸡爪,却教公孙先生去吃那所谓的第三个鸡爪,可见庄子先生对公孙先生之见亦不苟同。依我看来,公孙先生倒不如收下子高公子这个学生,教他一些有用的学问,也免得在此无谓的争论中纠缠不清啊!”
公孙龙一扬手:“老夫的学问岂是凡夫俗子所能驳倒。”接着一指陈政:“更何况一个买贱卖贵的无名小辈!”
“好你个欺世盗名之徒,今日若不是以为信陵君到了邯郸,我都懒得来此与你这般无谓之人啰嗦。你不是说火不热吗?那好,且让在场的侍者端个火盆儿来,你就当着我等的面将手伸进去,我倒要看看你能不能现场演一把终结者!”
客厅内的侍者齐刷刷看着赵胜。
赵胜咳嗽一声,摆手道:“好了好了!子高公子自鲁国远道而来,我等当尽地主之谊才是。公孙先生早年便是我这府上的门客,既然先生不愿放弃白马非马之说,诸位也不要强人所难嘛!哦对了,听说楼昌大人用一百多个金饼子从西域买来一匹良马,不但高大威猛,且能日行千里,只可惜我府中那匹跑得最快的马性情急躁,前几日不慎扭伤,不然的话,非要与楼大人那匹马较量一番才是。”
楼昌接收到了赵胜转移话题的信号,心有灵犀般接话道:“我那匹马怎可与平原君的马相提并论。要说起千里良驹,还是大王的宫中数不胜数啊!不如待平原君府上那匹马伤好之后,你我在这邯郸城中举办一场赛马大会如何?”
“好好好!我早有此意。”赵胜脸上泛着红光:“届时我等将大王请来观战。对了,廉老将军那里也有一匹好马…”
陈政打断道:“如今秦军眼看就要打过来了,平原君和楼大人不想着如何守住邯郸城,却要举办什么赛马大会,还要把大王也拉进来,真是急赵国之所急呀!”
赵胜和楼昌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一时不知如何作答。
虞卿笑道:“吕公子有所不知。平原君和楼大人举办赛马大会也是为了赵国着想,待秦军大兵压境之时,这邯郸城中的宝马良驹岂不都要充军,以做保卫赵国之需。平原君和楼大人乃大王近臣,又岂会吝惜几匹马呢?!”
赵胜笑道:“虞大人所言极是。不过,我听说楼大人那匹马可是娇贵的很,每日都有十几个人伺候着,那匹马不但饭量惊人,而且比人吃的都好,只怕我舍得,楼大人舍不得吧?哈哈哈哈!”
楼昌瞪了陈政一眼,一闪之间便又恢复了笑嘻嘻的模样:“只要能击退秦军,一匹马何足道哉!莫说是一匹,就算是十匹百匹,老夫也是绝无二话。再说了,举办赛马大会正是要挑选上等好马用到战场之上,这有何不妥吗?”
公孙龙冷笑道:“老夫听说这位吕公子是个贩卖珠宝的商贾之人,为何不借此机会贩卖些许马匹,尔等经商之人不都是钻营逐利之徒嘛。哈哈哈哈!”
陈政却不理会公孙龙的冷嘲热讽,站起身对赵胜拱手道:“若真如虞卿大人所言,确也是赵国百姓的福分。我还有事,就不打扰诸位。不过,既然是为邯郸百姓着想,我倒不妨说上一说,受伤之马只需用山楂根包裹伤处,即可有助于活血散瘀。至于野性难驯之马,只要找来性情温顺的同类相伴,则不难驯化之。告辞!”
……
在再三挽留无效的情况下,在场众人目送着陈政的背影消失在了会客厅外。
楼昌疑惑道:“想不到吕公子还是个懂马之人。”
赵胜摆摆手:“或许是西域那个红毛骑师跟吕老弟说的也不一定。算了,吕老弟即将远赴楚国,看来是与赛马大会无缘了。”
公孙龙一笑:“远赴楚国?怕是看秦军要打过来了,跑到楚国隔岸观火去吧?!”
赵胜摇头道:“非也。吕老弟去楚国可是为了…”
正在这时,虞卿大声咳嗽了起来,打断了赵胜的话。
赵胜和虞卿的眼神交流了一下,随即招呼在场的侍者道:“尔等还不将府中的好酒端上来,也好让子高公子和诸位大人品尝一番?!”
一个侍者迟疑了一下,来到赵胜身边悄声道:“可是将酒肆送来的好酒…”
没等那人说完,赵胜厉声喝道:“这还用问吗?!你也不看看今日来的都是什么人。最好的酒,最好的,听得懂人话不?!”
那人招呼其他侍者急慌慌而去,不一时便将酒肆送来的赵丹都喝不着的好酒端了上来。
赵胜按压着胸中的怒火,心中暗骂:这个没有长第三只耳朵的东西!我让你拿最好的酒,你还真给拿过来了,待会儿便打发了你!
……
陈政走出平原君府,老仆人驾着马车来到近前。
“主人,我咋看您脸色这么难看呢?”老仆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