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列也将“生态原液”插入了手表:“生态变化原液,无法识别,基因适配合格,准许使用,可持续时间3分30秒。”
虽然这还是无法识别,但是王列当然知道这是什么生物。
中华虎甲,俗称拦路虫,头较大,前口式,上颚大,左右交叉。虎甲也是肉食性,白天活动,常在山区道路或沙地上活动,能低飞捕食小虫。有时静息路面,当人们步行在路上时,虎甲总是距行人前面三五米,头朝行人。当行人向它走近时,它又低飞后退,仍头朝行人,好像在跟人们闹着玩。因它总是挡在行人前面,故有“拦路虎”和“引路虫”之称。至于王列选择这支“生态原液”的原因,主要在于速度,它一秒可以跳到比自己身体体长171倍的地点,相当于一只猎豹用110千米/时的速度跑到18810公里,换算成数据的话,虎甲虫的速度是猎豹普通速度的171倍。
一个力大而笨重,一个速度快而灵巧,安东尼和王列的选择可谓是相差甚远,这恐怕也与两人的性格有很大关系。
选定了“生态原液”,王列和安东尼也不再犹豫,将“生态原液”刺入了自己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