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良凤瞥了眼乌交鼓,调侃笑道:“大司马,墨珑可是你玄狐族人,你就不打算说两句?”
乌交鼓猛地抬头看向公良凤,双目血光凛冽——晔云起还是头一遭见到这样的双目,充斥着愤怒、不甘、厌恶,憎恨,还有自卑,自贱,复杂之极!
面对这样的目光,公良凤不惧不怕,反倒挑衅地抬高下巴,直直与他对视。
丹泽与公良桐对视一眼,都没吭声。
“咳咳!”公良律轻轻咳了两声,“凤儿,大司马毕竟是大司马,你不可无礼。”
听了爹爹的话,公良凤轻轻一笑:“爹爹说得是,是我无礼了。”
乌交鼓触及公良律的目光,骤然间丢盔卸甲,眼中血红依旧,却已是束手就擒任人宰割的凄凉血色:“奉常大人……我、我、我当然不可能让他回来!他上祭台受天雷,被逐出青丘起,我就已经当他死了。他这次若敢回来,我作为族长,就……就……”他紧张地思索着,似乎在想怎么说才能让公良律满意。
“就如何?”公良凤挑眉追问道。
“就、就……”乌交鼓痛下决心般,“就把他绑上祭台,剜族徽,永远逐出玄狐族!”
玄狐族徽与白狐、赤狐皆不同,自冠礼之日,由纹绣匠人纹于颈后,寓意玄鸟守护一生。想要去除族徽,只能割皮剜肉。狐族中人天生便有强烈的归属感,认为若是族徽被除,便是死了也只能当个孤魂野鬼,无处容身。当年墨珑宁愿受血咒,失去灵力,也不愿被剜去族徽。
晔云起听得心惊肉跳,昔日乌交鼓与墨珑曾是军中同袍,肝胆相照,生死与共。朝天城中,墨珑也是为了救下满城将士的性命,才会出此下策,挑唆敌军掘了白狐祖坟。满城将士之中,便有乌交鼓的一条命。而今物是人非,乌交鼓对墨珑竟也这般绝情绝义。
一时间,举座无声,过了片刻,晔云起才听见公良律的声音。
“倒也不必如此,大司马消消气。”他温和道,“当年之事,墨珑已受过惩罚,如今无缘无故的,怎好再将人绑上祭台。你既是族长,将他管束好,莫让他惹出是非来就好。”
乌交鼓连连点头:“是是是,我知道,我明白。”
他这副唯唯诺诺的模样,莫说公良凤、丹泽等人瞧不起他,连晔云起也看不入眼。晔云起只是想不明白,公良律究竟用了什么手段,竟能将乌交鼓这般拿捏于掌心之中。
侍女们又捧上新鲜烤好的鹿肉,丹泽劝菜劝酒,就势将话题扯开,聊了会儿林泉谷的风土人情,又聊了一会儿新来的风雨神,说起要修缮风雨神庙的事情,最后才将话题扯到丹青身上……
他暗暗朝公良桐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遂开口朝公良律道:“叔父,丹青这些年在燕行关真是不容易……”她想着在公良律面前多说说丹青的好话,好歹让两百万银两有个着落,便是能着落一百万两也是好的。
公良律还未说话,公良凤倒先开口了,笑道:“爹爹你瞧瞧,要不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呢,现下连小姑子的事儿她都操心上了。”
公良桐嗔怪地朝公良凤道:“我说得是实话嘛!燕行关那么苦的地方,她一个姑娘家,一守就是数百年,我们当哥哥当嫂子的不心疼她,谁心疼她。”
公良凤朝公良律笑道:“我听出来,这是想要钱!”
公良律温颜看向丹泽。
话都说到这个地方,着实没必要再遮遮掩掩,丹泽遂直言道:“燕行关城墙风化严重,过冬的衣物也需要置换,需要一笔银两修缮城墙,置换厚暖些的衣物。”他并不提兵器锈钝一事。
“丹青来信了?”公良律并不接他的话,俨然是一个关怀小辈的长辈模样,“她有好些年都没回拓城了吧。”
“是啊!”丹泽坚持不让话题被岔开,陪着笑继续道,“她一个人挺不容易的,此番也只是想要四百万银贝修修城墙。”
“四百万银贝!”
公良凤爆发出一阵大笑。
笑声刺耳之极,晔云起虽对此事不甚明了,但也已隐隐有些同情丹泽。
“我若没记错的话,丹青守在燕行关近二百年,可连一场胜仗都没打过,张口就要四百万银贝,她倒是真敢朝着你们这对亲哥哥亲嫂嫂开口。”公良凤边笑边摇头。
他所言虽是事实,但在这等场合说出,完全没给丹青留半分面子,丹泽脸色不免有点难看。晔云起在心中暗暗唏嘘,他从前也许曾见过丹青,但也已完全不记得她的样貌,只是想她一个姑娘家,竟能在燕行关那等荒凉之地守了两百余年,着实不易。
公良律此时方道:“丹泽啊,你虽是大司空,但这事我也得说说你。”
丹泽以为公良律也想驳回两百万银两,又不好翻脸,只得敷衍一笑。
“你这当哥哥的都已成婚,怎得就不管管丹青的婚事?”公良律道,“她一个姑娘家,到现下都未成婚,说出去,人家要怪的便是你们这对哥哥嫂嫂。”
丹泽一愣,没想到公良律说得竟是此事:“丹青的性子,您是知晓的,哪里肯听我们的劝。”
“我记得,她以前和墨珑有过婚约。但墨珑做下那等事情,你自然不能将妹子嫁给这等人。”公良律道。
丹泽忙道:“这是自然!”
公良律含笑道:“你心中就没有为她物色过别的人选?”
丹泽语塞片刻:“……丹青眼界高,寻常人等她也瞧不上,所以我想慢慢替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