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爱全部给了那个叫煜轩的男人,那个即使已经将她遗忘的男人,依然是她爱的所在。
在云城忙碌了整整两天,凌珲才搞定亦璇办公室和住房的安保,在多次仔细检查过后,他才在第三天一大早返回江城,而留在云城的亦璇也确实如自己承诺的那样几乎都在酒店办公室处理公务,没出过办公室,连吃饭全都是送进办公室,她也尽可能的将自己暴露在监控可视范围内,凌珲的查岗电话随到随接。
经过煜轩的事后,她是真的不再想有任何人因为她再担惊受怕、再受伤。
最后一天开业仪式,她真的没去参加,一直留在办公室监控内,小张一个人负责了仪式。
第二天留下小张,她一个人飞回江城,上车后,她直接对前来接她的司机说:“去医院。”
离开十天,煜轩应该康复得差不多了吧,现在就接他回云轩。这样想着,手机就响了,看见凌珲的名字,她接起来直接汇报:“我去医院接煜轩出院,我自己会小心,完了就会直接回酒店。”
电话里凌珲沉默片刻只说了一个字:“好。”便挂断了电话。亦璇有瞬间的愧疚,这样的态度对待一个关心自己的朋友是不是不好?但随即就因为马上要见到煜轩而放下了对凌珲的歉疚之心。
虽然早知道煜轩根本不记得自己,但总是潜意识里抱着一点幻想,觉得或许十天时间的分离,他会因为一些什么原因就突然想起她来了呢?
又或许,即使想不起她,也因为两人以前天天相伴的惯性使然而不习惯这十天的分离就很想念她呢?
再或许……。
这样怀着忐忑和小小的期盼在司机还没将车子停稳,就迫不及待的打开车门向外跑,吓得司机赶紧一脚刹朱车停稳车,等她下车了才将车子停进车位。
压抑着心中激动打开煜轩病房的门,脸上的笑容还没完全舒张开来,房间内的情景就让那笑凝固了。
煜轩坐在沙发上,侧脸看着身边坐着的女子,脸上洋溢着温和的笑,眼中闪动着喜悦的光波,嘴唇弯出一个好看的弧度,正午的阳光从窗外争先恐后的倾撒进来,衬托出他脸上那笑颜更加的灿烂。
他身边坐着的女子,纤细高挑的身材,皮肤白皙娇嫩,精巧细致的五官,此时正微红了脸,笑得温柔用崇拜的眼神看着煜轩在说:“那场球赛,你真的是打得很出色,一个人力挽狂澜,最后就赢了他们呢!你好厉害的。”
亦璇走了进去,视线下移才看见两人十指相扣的手,难怪女子脸红得那么娇艳。
她的心正被一把缺了口的钝刀一下一下反反复复的割着,没有四处飞溅的鲜血淋漓,却有着深入骨髓的痛疼。
脑中有一瞬间万念俱灰的放弃:别再这样凌迟我,好吗?给我来一刀痛快的了结吧。
下一秒却用如常的口吻说:“煜轩,我来接你出院。”她非常自然的将那女子忽略。
煜轩见她进来打断两人的谈话,眼中有一闪而过的不悦,那倏忽不见的情绪却实实在在的刺痛亦璇的心,终于放下了自己在来时路上的幻想,他是真的不认识她,所以为了另外一个女人,他会对她不耐烦。
因为看清,所以她语气恢复了一贯对待不熟悉人的冷清,她问:“这位小姐是?”
煜轩见她问到那位女子,就高兴的笑了起来,他站起来为她介绍:“姐,她是我的女朋友朱琳,我们还是大学同学呢,她说几个多月以前,她突然就联系不上我了,她每天都在到处找我,直到那天你出差后的第二天,她到这儿医院来找她的好朋友,无意中才知道我一直昏迷住院,这几天的康复理疗都是她陪着我做的。”
煜轩的话犹如惊雷炸响在亦璇的耳边。
女朋友?
她只不过才离开他十天,就有人这样堂而皇之的顶替了她的位置。
可是,煜轩,他相信啊!
不仅相信,他还很高兴啊!
十天,她拼尽精力和时间尽快结束云城的事,今天正式开业第一天都没去给员工没做样子露个脸装一下亲切的老板形象就往回赶,就只为了能早一刻回来见他,一路上,她归心似箭,兴奋得老怀疑时间是不是停滞了。
她想象着再见清醒的煜轩时,她应该说些什么?她做好了他忘记她的准备,她想她就以姐姐的身份陪伴他吧。当然,她还是存了点幻想,期望他能给她点意外之喜,比如见面时,他能如半年前那样轻轻地呼唤她“亦璇”。
对,他给了她意外,只是没有喜,而是莫大的刺激。
看见她脸上的哀伤,煜轩有点莫名其妙,但他现在无暇顾及其他,醒来的第二天,他就和女朋友重聚,这才是他关心的重点。
煜轩脸上不解的表情刺痛了她,但也提醒了她,她收拾好自己的坏心情对他温婉的说“我去办理出院手续,你收拾下自己的东西准备走了。”
说完,再没有看房间内的两人,径直走出了病房。
一走出病房她赶紧扶住墙壁,再晚一秒,她就再也撑不住自己的身体要倒下了。
她靠在走廊的墙壁上,双手压住胸口,大口的喘息,心底有一个声音大声的提醒她:别哭,这是在医院。
但,还是有人发现她的异常,走过来关心的问:“你没事吧?小姐,你别紧张,我马上帮你叫医生。”
那人飞奔而去,边跑边喊:“医生,医生,那边有个病人不舒服。”
亦璇逼迫着自己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