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八岁他的姐姐就离了家,要说相处,也就最近这一年多的事。他打心眼里崇拜自己的姐姐,将她当做自己的英雄,可他也清楚的知道,自己并不是什么有用之人,阿单卓尚有一身武艺,一把子力气,而自己也只能在家里放放马,养养羊,种种田,若要真跟着阿姐走了,反倒还成了拖累。
现在世道虽比十年前太平了,可盗贼匪患还是不断,有官道的地方还好,若是没有,一不留神就能蹦几个马贼强盗出来,他那三脚猫的功夫……
……哎,越想越伤心,他爹娘为何要将阿姐生的那般力气,却只给自己这瘦弱的身躯?难不成精华都给阿姐吸掉了不成。
啪!
他打了自己一个嘴巴。
东想西想什么呢,他阿姐能有自保之力,他该高兴才对。若不是有阿姐顶着,他恐怕早就死在沙场上了。
“把这个给阿姊送去。”房氏递上一双鹿皮靴。
这鹿皮还是狄叶飞送的礼物,花木托平日里都要下田干活,进圈喂猪,用不了这好皮子,房氏便做了两双鞋。两双靴子内里全是柔软的毛皮,靴面是皮子,靴筒用绣了些同色的云彩,不仔细看不大看得出来,因为贺穆兰习惯穿男装,这两双靴子都做得男人样式。
“我还以为你是给我做的!”
“给你做什么时候不能做?阿母每天都要照顾长乐,料理家事,顾不上阿姊,自然是由我做了。”
“那怎么还是男人样式!”
“废话,阿姊在外面行走,难不成穿着窄裙短靴不成!”
怀孕的妻子天天倚着窗子做鞋和小衣服的样子,花木托每见一次,那心都暖的像是在晒太阳,结果房氏靴子一递,说是给阿姊的,他的心立刻嘭嚓摔成两半。
他是知道阿姐是女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弟媳妇爱慕家伯呢!
“给给给!”花木托一接两双靴子,将它们抱在怀里,径直去了木兰的屋子。
屋子里,贺穆兰和阿单卓在商议要带些什么。以往她和花小弟去集市买东西,大多带点布匹、捡些鸡蛋,换的也不是什么贵重之物。这次出去拜访故交的家里,总不能空手上门,到了地方,买些表礼总是要的。
阿单卓出门时候家里就给了一捆布,然后带了许多鸡蛋和干粮,没吃的时候用布换些米面,去酒寮酒肆之类换换口味,带上干粮继续走。他也不挑,晚上有片瓦遮身,裹个毯子就能过。
至于客栈、驿馆,这小子进都不敢进。
一听到这时代出个门这么难,她眉头都皱的能夹死苍蝇。
还是跟着白鹭赶路好,要住宿时,找个衙门将候官曹的令牌一递,任谁都是恭恭敬敬的请进去安排上一晚。
……
她会不会冻死在荒野里啊!
“要不,我们乘车算了。”阿单卓叹了口气。“花姨连亲兵和家将都没有,不然赶个车,带上布匹被褥和粮食,若错过宿头,我们就在路边埋锅做饭,马车里歇上一晚就是了。”
贺穆兰想了想自己在郊外无人的地方找不到宿头,然后又没吃的,春寒料峭冻得鼻水直流……
“乘车!”
贺穆兰一咬牙。
“我骑马,你赶车,慢就慢点,我们乘马车出去。”
“谁要乘马车?”花小弟掀开帘子进了屋,递给姐姐两双靴子:“阿姊,我媳妇儿按你的脚做的,出门在外,怎么也要备上好几双鞋换脚才行,不然过个几天,脚冻得就跟冰块似得。”
一旁的阿单卓闻言猛点头。
“我等会亲自去谢谢弟妹。”贺穆兰高兴的接过鞋子,伸手往靴筒里一塞,顿时皮草特有的柔软暖滑触感就包围了她的手指,让她舒服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真舒服,穿起来应该更舒服。”
“阿姊喜欢就好。”见姐姐拿了新靴子高兴,花木托心底因为妻子偏心产生的一点委屈也飞的干干净净。
“阿姊要乘马车出门?可越影和阿单小弟的马都是战马,套不了车啊。”
“买!”
贺穆兰一咬牙。“等到了虞城,买辆马车,日后家里也用得上。”
“那阿单小弟的马怎么办?阿姊一人骑两马?越影干吗?”
就阿姊的那匹马,要见到她骑别的马,半夜里会把其他马蹬死的吧?
“……”
妈蛋!她就想出个远门,要不要那么难!
***
贺穆兰在现代时,也喜欢看古装剧,尤其是金庸的武侠剧。
她一直以为大侠的生活是很快意很潇洒的,一柄剑一匹马,仗剑走天涯,出手豪爽,挥金如土,朋友遍天下。
晚上要睡觉了,找个客栈,一枚金子一砸,大叫一声:“掌柜的,来两间上房,再送桶热水,大爷要洗澡。”
这样美好的描述,以至于贺穆兰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认同这落后的北魏社会。她第一次知道这里没有钱的时候,眼珠子都差点没凸出来。
在阿单卓的话里,这里客栈也不是哪里都有的,只有大城才会有“郡邸”,其他地方的,若是不知底细的,住一晚上被谋财害命的都有,诸如丢了东西,聚众打架抢劫,更是不胜枚举。
要是落单一个人住的,不是艺高人胆大,就是第一次出门的愣头青。
正月十五一过,贺穆兰和阿单卓就离了家,她自负这世上应该没几个人能从她这里抢走财物,所以也没再想买什么车,只把值钱又好带的细软之物装了一包,放到越影的马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