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
莉莉丝笑着摇摇头道:“别开玩笑了托尔,如果是《小药瓶》或是《炼金学》上哪篇没写完的论文要举办续写大赛,我相信主人一定可以拿第一名,甚至比原作者写得更好,毕竟我来古堡的这三百年里,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在书房里看这些书,或者是泡在魔药室里。”
莉莉丝晃了晃手里的书,继续道:“但这可是小说!小说和那些论文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我可不相信主人会写小说,如果他来续写《冰与火之歌》的话,一定会把这部伟大的小说写得跟魔药学论文一样枯燥无聊的。”
托尔微笑道:“如果我现在告诉你,《冰与火之歌》就是主人写的呢?”
莉莉丝站起身来,笑着道:“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不过你一本正经开玩笑的样子倒是挺有趣的。我要去书房拿下一本书了,我本来打算一个月只看一本,但是忍耐的滋味太难受了,我还是一口气把它们全看完吧。主人说得没错,今天的酒就该今天喝!”
“主人说的明明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托尔哭笑不得道。
来到书房门前,莉莉丝先是敲了敲门,等到李昂请进的声音从书房内传来后,她才推开门进去,正好对上了李昂调笑的目光。
“这一个月过得可真够快的。”
莉莉丝朝李昂做了个鬼脸,轻哼一声道:“我改主意了,我决定一口气全部看完它们。比起等待,忍耐更让人煎熬,至少在等待的日子里,我还可以看我的《冰与火之歌》和《魔戒》。”
说着,吸血鬼女仆突然话锋一转,“主人,话说《提坦脊索动物》又举办了《冰与火之歌》的续写大赛,刚刚我跟托尔说起这件事,她说《冰与火之歌》是您写的,如果我不是对她知根知底的话,我说不定真的会被她那一本正经的样子给骗过去。”
李昂道:“她没有骗你,《冰与火之歌》的确是我写的,事实上《魔戒》也是。”
莉莉丝闻言扭头看了一眼墙上的魔法钟,没好气道:“今天可不是愚人节主人,谁都知道出版《冰与火之歌》的布克家族和出版《魔戒》的瑞德家族势同水火,没有一个作者能同时在他们两家的月刊上连载小说,而且《魔戒》的作者是格林,跟《冰与火之歌》的作者la明明是两个人!”
李昂耸耸肩不再说话,事实上如果莉莉丝能再细心一点的话不难发现一些蛛丝马迹,比如说la和格林的小说都是在九百六十三年前开始连载,比如说他们两个都从来没有露过面,没人知道他们是谁,包括布克家族和瑞德家族在内。
在过去的九百六十三年里,关于la为何不接着写《冰与火之歌》以及格林为何不接着写《魔戒》,他们的真实身份究竟是什么的猜测在提坦大陆上一直没有停歇,然而估计谁也不会想到,九百六十三年前小说界最耀眼的双子星,竟然会是同一个人。
la是李昂拼音的首字母,格林是绿色的意思,代表真实身份是绿龙的托尔,这两个看似毫无关系的笔名,实际上分别代表了李昂和托尔。
那时托尔刚成为李昂的女仆没多久,再加上某些原因,李昂急需一个落脚处,所以他选择了写小说,并且靠着《冰与火之歌》和《魔戒》的稿费买下了梅林古堡。
后来李昂逐渐投入到巫师修行中,他发现同时写两本小说占据了他每天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于是他开始拖更,并且拖得时间越来越长,从一个月到两个月,三个月,半年…最终断更了九百六十三年之久。
这九百多年来,布克家族和瑞德家族每隔三五年就会举办一次《冰与火之歌》和《魔戒》的续写大赛,然而没有一部续写作品在读者心目中的地位能够比得上李昂写的原著。
这使得李昂在两本书的粉丝们心中地位越来越高的同时名声也越来越臭,天知道每个月《提坦脊索动物》和《小说月报》发行的时候,有多少读者在看《冰与火之歌》和《魔戒》的续写连载的同时,一边想念李昂一边嚷嚷着要给他寄刀片,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莉莉丝拿了一本《提坦脊索动物》和一本《小说月报》后离开了书房,和那些只粉《冰与火之歌》或者只粉《魔戒》的粉丝不同,她同时是两本书的粉丝。
李昂低头继续看书,看了一会儿后他突然觉得心绪不宁,好像有什么事要发生一样,这感觉一直萦绕在他的心间,直到晚饭时也没有消散。
餐桌上,莉莉丝朝李昂关切问道:“主人,怎么了?你从刚刚下来的时候起就一直皱着眉头。”
李昂摇摇头道:“没事,就是突然间有一种奇怪的预感。”
坐在李昂左手边的托尔闻言顿时松了口气,她还以为…
李昂低头看了一眼自己餐盘里边缘泛着绿色的肉,无奈道:“托尔,给我换一份晚餐。”
“您就不能装作没有发现吗?”托尔小声嘀咕,将自己身前的餐盘换给李昂,一口把本来给李昂的尾巴肉吞了下去,重新长出了一条尾巴。
莉莉丝笑道:“托尔,你如果不想让主人发现的话,只要把尾巴肉做成肉饼夹在三明治里不就好了。”
托尔摇头认真道:“那可不行,那样主人就不知道是我的尾巴了。”
………………………
时间又过了几日,李昂心中那奇怪的预感仍旧没有消散,反而越来越浓郁。巫师的预感通常都很准,更何况是持续了如此久的预感,这让李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