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铃儿看着镜中的自己,这件嫁衣她用了高昌人最喜欢的大红色,结合现代婚纱的元素设计制作而成,纤细的腰身,宽宽的裙摆,长长的拖尾,上面点缀着钻石,稍有光线照射便会闪闪发光,就像太阳下月亮泉的泉水,璀璨夺目。
还记得拓跋九霄曾经说过,今后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他都会认出她,她倒是很想知道,当她如此这般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真的会认出她么?
三年,一千多天,无数个夜里,她都会梦到他,梦到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想他想到失声痛哭,却没料到就要跟他见面了,会是这样无奈又苦闷的心情,她这三年的相思算什么?
“怎么,被自己惊艳到了?”
见她良久失神,阿依木笑着问道。
她勉强笑笑,最后环视了一眼这间小石屋,紧紧地拥抱了一下阿依木:
“保重。”
此一别,不知能否再见,她不喜欢离别,却不得不面对。
拉开门,沙鹰寨的所有人像上次送别时一样站在外面,只不过这一次,她的出场效果太惊艳,着实让大家两眼冒红心,口水流满地。
七七就站在门口等她,原本正吃着糖果的小嘴突然惊得张大,如水一般清澈的大眼睛从下到上地将自己的妈咪浏览一遍,最后仰得脖子都快断了,她才动了动嘴。
林铃儿原以为她会说什么类似“哇,妈咪你好漂亮哦!”的感叹句,谁知,她却脱口而出:
“妈咪,你这样爱炫耀,真的不太好哦!”
林铃儿指着自己的鼻子:
“我爱炫耀?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爱炫耀了?”
七七走过去,用小手蹭地从她身上拽下来一颗大钻石:
“我知道你没收了我好多玻璃球儿,可是你也不用都带在身上气我吧?”
说着,她掂了掂手中的钻石,一使劲儿扔得好远,
“哼,以后我再也不玩玻璃球儿了,幼稚!”
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那颗钻石落到了何处,小祖宗啊,辣么大一颗钻石,能买到多少颗玻璃球儿你知道吗?
七七转身抱着双臂走开,林铃儿盯着她的小背影,女儿啊,连钻石跟玻璃球都分不清,到底是谁幼稚啊?
为了不让女儿再拿钻石当玻璃球到处乱扔,她赶紧披上了白色的大斗篷,将全身的“玻璃球”都保护起来,如果跟拓跋九霄谈崩了,她身上的这些钻石还能卖个好价钱呢,将来够她养女儿了。
与上一次送别时的沉重不同,苍鹰揽着阿依木的肩膀,笑着跟她说再见,真是“有情饮水饱”啊,眼睛里的幸福都快流成河了。
鹰爪负责带人护送他们,在苍鹰眼里,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了。
三个月,这支和亲队伍穿过了一望无际的沙漠,狭长蜿蜒的谷地,地势凶险的鬼城,水草肥沃的平原,最终到达了天盛国。
犹记得他们三年前从这里出发踏上丝绸之路时,这里仍是哲北,如今哲北却已不复存在,若大的疆土都成为了天盛王朝的地界,不得不说,拓跋九霄真的变了。
她有理由相信,他从一个外表冷酷、内心善良的年轻人,变成了一个嗜血的暴君。
直到帮助把和亲队伍里的骆驼都换成马和马车,鹰爪才长吁出一口气,他看着忙着安置这一切的林铃儿,苦涩地笑了。
又到了告别的时刻,林铃儿面对鹰爪,心中说不出的感激,虽然苍鹰说不管为她做什么都是应该的,但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应该。
“鹰……”
她站在鹰爪面前,想郑重地说声谢谢和珍重,谁料话未出口,他却一把将她揽进了怀里,紧紧地。
他就这样抱着她,沙哑的嗓音没有再响起,她想动,最后却选择当个木头人,任他抱着。
她闭上眼睛,在心里默默地数着数,当数到59的时候,他放开了她。
转身,没有留下一个字,他便带人踏上了回去的路。
缘起缘灭,来去匆匆。
鹰爪,珍重。
她在心里默念着,转身上了马车,目标,天盛王宫。
一路上,七七总会问她,妈咪,我们去哪里呀?
她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先不把这件事告诉女儿,等到一切尘埃落定再说不迟。
如果拓跋九霄真的不认她们母女了,那么七七也就没必要知道她的亲生父亲是谁,徒增烦恼。
万一拓跋九霄只要女儿不要她,这可是狗血总载剧里经常出现的桥段,她是不可能让他得逞的,所以她要把女儿藏起来,绝不能让他找到。
半月后,就快要到达都城金坦了,她却在距离金坦二十里外的另一座小城将穆耳等人留了下来。
“什么,你要一个人去见他?”
客栈的房间里,小郑子第一个反对,
“不行不行,万一他对你不利怎么办?”
穆耳不悦:
“王爷不是那种人!”
“啧啧啧,你瞧瞧你,人家现在是国主了好吗?你还王爷王爷的,真是枉为人臣!”
小郑子轻斥道。
“你……”
穆耳气得涨红了脸,每次一涉及到拓跋九霄的问题,他总是很不淡定。
“好了,讨论就是讨论,你们能别总把讨论变成吵架吗?”
林铃儿说,
“我已经决定了,这都是为了七七,不是征求你们的意见,也没得商量,接下来,你们的任务就是帮我照顾好七七,剩下的事,我会看着办的。都散了吧。”
大家见她态度坚决,也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