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掩饰自己的窘迫,忘夕清了清嗓子,“陆先生这是在等我醒来吗?来告诉我,我是你见不得光的女人?”
这句话她说的漫不经心,却花费了很大的力气,抓着被子的手心里,已是一层冷汗。
“乐欢。”
男人低沉醇厚的声音响起,在这样空旷的室内传开,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烦躁,传进她的耳朵。
“乐欢?呵!”忘夕冷哼了一声,淡淡的反问道,“陆先生是在叫我吗?乐欢是谁?谁是乐欢?”
“除了你,这里还有别人吗?”
“陆先生真是贵人多忘事。”她的声音清冷,透着一股讥讽。
“我叫林忘夕,你可以称呼我为‘林小姐’,或者也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
是啊,不久前,她才这样向他介绍过自己。
“好啊,林、忘、夕。”
不管是林忘夕也好,还是程乐欢也好,只要这个女人是她,就够了,至于她到底为什么改了名字,他现在已经没兴趣知道。
“既然你想我这样称呼你,可以,随你喜欢。”
男人吐出一个烟圈,冷漠低沉的开口,带着浓重的警告的意味,“那么也请你记好了,你可以叫我宇琛,或者阿琛,或者更亲切的称呼也可以,但是没事最好不要再让我听见你称呼我为‘陆先生’。”
冷漠、疏离的称呼,他不喜欢。
“好啊,陆、宇、琛。”
林忘夕学着他的语调叫了一声,冷冷一笑,目光却转向了窗户的位置。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这应该还是五年前他们准备结婚的时候布置的吧。
那个时候,她特别喜欢粉色,满满的少女气息,她从未对外人说过她喜欢这个颜色,可是他却知道,一向喜欢黑白色调的人,却为她布置了粉色的窗帘,粉色的双人床,粉色的沙发,粉色的水晶吊灯……几乎所有的东西上面,都能见到白色百合花的痕迹。
他为她做的这些她都知道,可是震惊之余,除了心痛还是心痛,唯独没有一丝一毫的感动。
当时看到这一切的时候,她做了什么?她发了疯似的将这里能砸的东西全砸了,就像是砸掉那些她憎恨的一切。
陆宇琛见她目不转睛的盯着窗户的位置看,以为她还在因为他没有拉开窗帘的事情生气,他将还剩半截的烟按熄在烟灰缸里,起身走到窗户的位置,大手一挥便拉开了窗帘,和煦的阳光瞬间照进房间里来,原本有些昏暗的屋子也在那一瞬间变得明亮,还带着清晨特有的清爽。
“别拉开。”声音急促。
忘夕连忙掀开被子翻身下床,顾不上穿鞋,光着脚丫就跑了过去,“刷”的一下将窗帘重新拉好,室内又恢复了昏暗。
陆宇琛俊眉轻蹙,不解的看着忘夕。
“我突然很喜欢这种见不得光的感觉。”她的表情淡淡的,语气也是淡淡的,“这样才有趣,不是吗?”
她那种无所谓的样子深深的刺激到了他,她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喜欢见不得光的感觉?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