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三人就已经醒了过来。
袁锵庄明是心中有事,睡不踏实,魏紫则是被两人叫醒的。
之前有修为在的时候,从不觉得睡觉有什么特别,只会浪费时间,现在成了凡人,才发现,睡懒觉,才是人生一大享受。
两人佩服她的心大,虽然对她身为尚书府大小姐的身份,还是有些忌惮,但是两人是王府家臣,连郡主都敢换了,再加上她如今已经落魄,两人也就没了那么多顾忌,好不留情的将人从床上吼了起来。
有了这一遭插曲,三人之间的气氛,却反而融洽了不少。
庄明出去从街上买了点包子馄饨当作早饭。
看魏紫吃的香,调侃道:“你也是堂堂李家大小姐,这种小摊上的东西,你竟然也吃得惯,我都做好了你准备怎么哄你了,还真是让我没了用武之地。”
“连馊饭都吃了,逃出来也娇气不到哪去,不过,等我真的办成郡主了,恐怕会故意挑剔一些,到时候,两位多担待。”
“好说,你要是成了郡主,还这么随意,估计所有人都得怀疑你是假的。”
“你们理解就好,免得到时候生出怨怼来,对了,你们可还有换洗的衣服,借一件给我换上,我现在这身衣服太扎眼了。”
“你这衣服确实不能再穿了,否则一出门,就得被李家的人发现。
不过,我们的衣服,与你身材相差甚远,一看就不合身,你又是细皮嫩肉的,不像是穿不起好衣服的人,同样惹人注目。
等再过一会,街上店铺都开门了,我去给你买身合适的衣裳回来,反正咱们现在有的是钱。
你扮成哪家的小公子,我们扮成护卫,装作出城游玩,正合适。”
“说的有理,那就按你说的来吧,对了,最好再给我买些胭脂水粉来,想扮男装,可不是一件衣服就行的。”
袁锵不明白,抹了胭脂水粉,不是更像女人了吗,但是,魏紫坚持,只说到时候他就明白了。
袁锵无奈,也只得应允。
真的给她买来了一堆的胭脂水粉。
那衣服更是华丽,穿上之后,妥妥的富家贵公子的模样。
魏紫将袁锵带回来的胭脂水粉放到桌子上,对着袁锵顺道买回来的镜子,开始打扮。
先是把头发高高束起,只这第一步,就让本来娇滴滴的小姑娘变得有些英气。
然后,拿了眉黛,将眉毛画粗,画浓。
之后,拿着眉黛,在脸上画来画去。
将脸型画的更有棱角。
一番折腾下来,就是明知道魏紫是个姑娘,两人仍是有些不敢相信。
这胭脂水粉上了脸,怎么就让一个姑娘,变成了一个偏偏少年郎了呢,不禁啧啧称奇。
此时,太阳已经高悬,他们也不便再耽搁,虽然对魏紫的这一手手艺惊奇不已,但是也只能将这份好奇按耐下去。
魏紫骑上袁锵特意给她买回来的马,三人便匆匆的向着城门赶去。
在城门边上,果然看到了几个鬼鬼祟祟之人,盯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因着魏紫穿着男装,骑着高头大马,身边还有两个同伴,所以,那些人对她就是匆匆一瞥,就移开了目光。
就是偶尔有觉得她面熟的,也只当是巧合。
毕竟,看着这三人那高高在上的气势,十分的不好惹。
三个人就这么顺利的离开了京城。
路上,魏紫还给两人科普了一下她易容的原理,可惜,这两人听的一头雾水,最后直接放弃。
魏紫虽然精神强大,奈何身体不太给力,这副身子实在没吃过什么苦,又一直养在深宅大院之中,实在太过娇嫩。
连续的骑马奔波,将她的大腿都磨烂了。
袁锵二人没想到她这么能忍,一开始还以为她之前骑过马,也每当回事,直到血都渗出来了,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
当即放慢了速度。
两人本来只需两天的路程,为了照顾魏紫,拖到三天才堪堪抵达。
不过,两人却没有一点怨言,反而对魏紫的这股韧劲很是佩服。
郡主的尸体,他们没敢放在客栈,怕时间长了发出味道,被人发现了。
所以,直接租了一个独门独院的小院。
虽然走的时候,两人将郡主的尸体,停在了整个院子最阴凉通风的地方,奈何现在天气炎热,他们到的时候,郡主的尸体还是已经腐烂发臭了。
至于那个丫鬟,因为害怕,连屋子都不敢住了,就在院子里打地铺。
要是他们再晚回来几天,估计不疯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丫鬟本来是郡主的大丫鬟,可是郡主骤然暴毙,她又是惶恐又是害怕,惶惶不可终日。
对三人提出的主意,她虽然觉得有些对不住郡主,可是郡主已经死了,不按他们三个说的做,最先死的就是她。
毕竟她才是郡主的贴身丫头,王府的奴婢。
袁锵庄明身为家臣,要是皇帝开恩,还有免除一死的可能。
好死不如赖活着,有一线生机,谁都不想死。
所以,并没有用他们多说,这丫鬟便已经投诚,成了偷龙装疯的一份子。
最后,就是对郡主进行搜身了。
丫鬟心智都快崩了,袁锵二人毕竟是男子,郡主也是他们的主子,做不出亵渎之事。
这件事,就只能落在魏紫的身上。
身为修士,从死人身上找东西,几乎是每个修士都做过的。
魏紫也没什么不习惯的。
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