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德尼罗家的人都是些沒有感情的怪物,那结果就简单了,那样,他们便不必为了杀戮亲族而感到负累,不必在每个夜晚念及逝者的容颜,不必为了家族荣耀而呕心沥血,不必为了国家抛头颅洒热血,更加不必被一个诅咒囚禁了两千年。
诺尔古如此、科林殿下如此,连从尸山血河中走來的帕西瓦王也是如此,他们都摆脱不了生而为人的天性,以及那份血浓于水的情怀,尽管,他们才是凶手,他们才是弑亲之人。
三亲王麦克斯同样不能摆脱这种矛盾,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真的还有情圣,那麦克斯便是当之无愧的人选,诺尔古依然清晰的记得,四年前,三亲王在回忆那段往事时的情景。
三亲王比骷髅还要狰狞的脸颊,泛起了一丝僵硬的笑意,灰暗的皮肤,也仿佛被重新注入了活力,竟然使得恐怖无比的形貌也变得柔和起來。
“铛”神恩堂悠扬浑厚的钟声回荡在开阔的城市广场,无数高原白鸽,随着钟声,展开洁白的羽翼飞向蓝天。
麦克斯王子并不相信神灵之说,但在这个清新的阿尔布莱特黎明,他却仿佛书到了感召,來到了神在世间的传道之地“神恩堂”。
他欣赏着精美绝伦的壁画,聆听着神圣安详的赞美诗,脸上,也写满了虔诚与向往,但他的欣赏,并非为了画家绘制的远古传说,他的专注聆听,也并非是想让圣音洗涤自己的心灵,这一切,只为那个在人海中偶尔回眸的女子,那个圣洁高雅恍如仙女的女修士。
正是那人海中的惊鸿一瞥,让麦克斯受到了感召,他一路尾随着來到这里,生平第一次接受了圣音的洗礼,而以后的日子,每个清晨,他便会來到这里,静静的,专注的,凝望那个曼妙的身影。
在他的心底,曾无数次幻想过与之相遇相识的情景,但他却不知道,他们的邂逅,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范围。
麦克斯的狂血病症,在帕西瓦的指导下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这并不是全无条件的,每一次用刀割开自己的皮肉,随着血液的大量流失,狂血的自毁威力便会得到缓解,但在同时,也大量消耗了他的生命力,而他的身体又太虚弱,强大的血之诅咒,几乎要将他撕成碎片,让他痛苦不堪,如果要想缓解这种痛苦,他就必须要为自己补充大量血液,根据他的血脉传承特性,能够让他汲取血液的生灵只有三种,暗黑魔族、光明天使族、还有人类。
他沒有帕西瓦一样强壮的体魄,更沒有他那种杀人饮血依旧谈笑自若的铁石心肠,但人总还是要活着,不是吗尽管,他可能从此再也不像个人了。
凯恩斯将军是个忠诚的将领,也是个值得托付的忠勇之人,可帕西瓦把为寻找血食的事情交给他,却并不只是因为他值得托付重任那么简单。
其实,即便是要用十万人的生命喂养麦克斯,帕西瓦也不会皱一下眉头,在他心里,这还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根本不必指派位高权重的凯恩斯将军來办,一名黑衣铁卫,甚至几个忠诚的士兵,便会做得非常圆满,可帕西瓦却并不那么认为。
他要在自己走下皇位之前,为科林和麦克斯铺平前途的道路,而皇室这种见不得光的勾当,本來就是专门留给心腹们去干的,只要你知道了这些,干了这些,那你便再也逃脱不了干系,或是为了维护主上而死,或是与皇室共存亡,而让凯恩斯参与到这件事情中,本身就已经向这位亲信释放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麦克斯德尼罗将会是日后的阿尔布莱特之王。
凯恩斯将军沒有选择的余地,但他还是可以找到从权的办法,从女囚犯中选择麦克斯的血食就是个不错的主意,帕西瓦见凯恩斯接受了命令,细节便也不再过问,只是嘱咐他;麦克斯从小便有洁癖,血食一定要清理干净,不然的话,他可能宁肯自己去死,也不会去碰那些肮脏的死囚。
凯恩斯既想表现忠诚,又想不违背良心,做起事來自然是战战兢兢,每次在女囚中甄选出來的血食,都会被清洗的不染纤尘,甚至还指派魔法大师为其消毒,并同步消除她们的记忆。
这种日子,一晃就是八年了,但麦克斯仍然不能习惯这种生活,他对那种腥咸的味道厌烦透了,每次想起,都会有忍不住的烦呕,可那种疼痛,却深入了骨髓,撕裂了心肺,即便在平时偶尔念及,他的身体都会因此发冷,而这也是他之所以能够坚持下來的原因。
麦克斯怀着对心中女神的憧憬,再次來到了密室,原本的好心情也快速黯淡下來,看着凸起的被子,想象被子下的如同牛羊一样的躯体,他就忍不住想呕吐,他从不去看那些女人的脸,因为,在这里,她们仅仅是他维持生命的食物。
麦克斯低着头走到床前,机械的拿起银刀,对准了那女人的手腕。
“你要杀了我吗”
突如其來的问话让麦克斯大吃一惊,他快速后退,并迅速在周围布下精神力结界,警惕的望向床上的女人。
她坐起身,轻薄的被子也随之缓缓滑落下來,露出她曼妙无比的身体,麦克斯王子的心,像被巨锤敲响的战鼓,剧烈的跳动着。
她的身体,像温润的奶油,柔和而甜美,但这并不足以的打动麦克斯王子的心,真正让麦克斯王子感到震惊的,是她那张绝美的脸。
这正是他魂牵梦绕的容颜啊可现在,却出现在了他的餐桌上,这怎么能不让麦克斯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