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恶犬
第四回
那时,父母正在建立牧场,工作十分繁忙,我也是住在奶奶家里。附近有户人家养着一条个头不算大的白色杂种狗,样子很是丑陋。狗主人是个脚有些跛的瘦子,双颊干瘪,牙齿不齐,左目似有眼疾,总之是个样貌难看的男人,他每天傍晚都会带狗去散步。
一个秋天的黄昏,天色阴沉暗淡。我正走在回家的路上,那狗忽然从拐角冲出来,朝我狂吠乱叫。
当时我只有七岁,连忙吓得转身逃跑,放声大哭。坏狗见我无助奔逃,竟依依不舍地猛追上来。
狗主人不知是腿脚不好无法快步疾行呢?还是见到自己的宝贝狗追着个小女孩跑,心理变态地感到开心。反正,他就是不慌不忙地跟在后面漫步,也不阻止那坏狗。人——岂不是比狗还要坏?
我跑得气喘吁吁,快要奔不动了。坏狗不停吼叫,却是越追越来劲,越跑越积极,简直丧心病狂。
幸亏我爷爷及时赶来,把我抱了起来,保护了我,这才使我摆脱了坏狗的追击。
那狗真是坏透了,见到我爷爷则不敢乱叫,垂着尾巴,耷拉脑袋,调头跑回主人脚边去了。在主人那儿,坏狗故态复萌,向我爷爷这边吠叫,似乎想叫主人替它撑腰。
坏狗的跛脚主人知道我爷爷很受人尊敬,在当地的声望颇高。他不敢得罪我爷爷,脚也不跛了,急忙三步并作两步地上前赔礼道歉。
我爷爷见我哭得厉害,轻轻拍着我的背,柔声安抚。他比较担心年幼体弱的我受了惊吓,又要生病,于是也不和对方多啰嗦,扔下一句狠话:我孙女要有什么事,再来找你算账。然后,爷爷就呵护地抱着我回去了。
那坏狗还不知好歹,追着我爷爷的背影乱叫,却被它那跛脚的主人骂了声“死狗!”这才又一次垂头丧气不吭声了。
凯迪小姐对狗的成见很深,当即表示,像那条坏狗这样的恶形恶状就是典型的欺善怕恶、欺软怕硬的卑鄙小人行径。通常把卑鄙小人称作“狗奴才”或“狗腿子”,真是一点儿也没错,半点儿没有冤枉了他们。
犬类动物,凯迪还是认为没有被人类驯化成狗的狼更加可爱一些。虽然人们总是将邪恶狡猾的形象赋予给狼,但它们至少没有忘记尊严,孤傲地生活在荒野上,并敢于从人类那里掠夺食物。而不像狗,依靠出卖自尊,讨得人类赏赐一根肉骨头。
大草原里,那些凶悍威猛的氏族部落很多都以狼作为图腾,却极少崇拜狗的。这就是因为狼象征着狂野凶狠,令人畏惧。而狗则更多的只剩下了忠诚——甚至是讨好献媚的、愚蠢的忠诚。
我个人觉得,喜欢狗、喜欢狼,或者喜欢其它动物,这都属于个人喜好。只要不影响他人的生活,别把自己的爱好强加于人,那就不存在对错是非的问题,纯属个人自由。
奶奶则表示:那些狗也是挺可怜的。旺达是头伤人的恶犬,结果被人杀死了。弗莱是头忠诚的好狗,结果也被人杀死了。反正,无论是好是坏,出于什么目的,伤害人的狗,其下场也只有死路一条,这是理所当然的。
谈了那么多关于狗狗的话题,凯迪小姐也想起了一件和狗有关的事件,于是问道,“我也听过一个以狗为关键的奇异案件,不知应不应该说。”
“为什么不该说?”我感到好奇。
“和通灵师有关,你还想知道吗?”
我希望多知道一些有关于通灵师的事,于是拜托凯迪小姐告知详情。奶奶对此并不反对,也有兴趣。
凯迪·沃恩挪了挪椅子,坐到暖和的壁炉旁。她拿起茶杯,悠闲地喝了口新泡的绿茶。混合着茶香的热气从杯子里弥漫开来,而故事也就此展开,“后来被命名为‘名云道恶犬事件’的系列杀人案最初的开端是发生在一个冬日的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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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冬日的清晨,早起的人们普遍感到气候有些反常,特别潮湿闷热,半点没有冬季的寒冷。
大雾白茫茫地笼罩着田野与乡村的朴素风貌,使熟悉的金色显得扑朔迷离,仿佛迷雾中潜伏着阴邪可怕的怪物。
植物和农舍都好像刚从水里捞出来,却还未曾晒干似的,表面沾了一层水露雾珠。
原本应该干燥冰冷的空气,由于湿度过高,竟变得黏稠、湿热,还隐约飘来阵阵异味儿,令人联想起邋遢肮脏的莽汉许久不洗澡后身上散发出的汗臊体臭。
原野间,唯独只有一条石板路。那是附近众人皆知的名云道,笔直通往著名的红酒原产地之一——布利泰葡萄种植园。
因为气候异常,名云道的路面浸透了晨露,如同刚下过雨般湿滑。但相对于周围那些埋没于田野中的泥泞小径而言,宽敞结实的名云道行走起来显然要容易许多。
在酿出美酒的时节,众多酒商络绎不绝地前来批量购酒,将优质的红酒佳酿装满货运马车,经过名云道,从布利泰种植园输送到各地贩卖出售。
名云道见证着布利泰家族的兴盛,并且成为了这个酿酒世家所酿制的红酒品牌的商标图案——云朵映衬下的肥沃田园中,铺展出一条宽阔的大道,延伸到古色古香的典雅种植园。
年轻的邮差小伙子正牵着毛驴小心翼翼地前行,赶往布利泰种植园递送信件。
虽然,他并不居住在这里,但是这一年来每天清晨和下午往返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