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
晨风吹开了冷雾,大地一片银白。
晨光熹微,马儿长嘶。
新年将至,这本该是团圆喜庆的日子,可草场上的人们却在心头上掩上了一层阴霾。
马栏边,七八人围着一块雪地,雪还不是很厚,新生的嫩草偶露其间,可血腥味却异常的刺鼻。
一个死人,已被万马踏得面目全非,有个千娇百媚的女孩已经跑到一边呕吐去了。
“掌柜的,我今早一起来,就发现……”年轻马奴的脸已难受的铁青。
掌柜的的脸也铁青:“不必说了,我已知道了,一个重要客人死在了我们的马场。”
掌柜的年纪已不小了,即便他已振奋精神挺直了背脊,可还是有些疲惫的弯曲。
但他的眼睛还和鹰隼一样的锐利,他必定是一个久经风霜磨砺的人,他的手上有着很重很重的黑茧,他说出的话也同样有着很重很重的分量。
“你今早可听见有人呼喊?”
“不曾听见,一如既往。”
掌柜的微微点头,年轻马奴说的应该是实话,因为即便是有人呼喊,在奔腾的马群里也不会有人能听得见。
掌柜的不再问一言,只盯着那血肉模糊的死人瞧个不停。
四周的伙计和马奴均嫌恶的悄悄退了一步,若不是掌柜的在此,他们早已躲得远远的了。
掌柜的突然像是发现了什么,眉头一皱。
年轻的马奴立刻道:“掌柜的,您……有什么发现?”
“没有,不过你们不要怕,我是不会责怪你们的。”
年轻的马奴立刻舒了一口气,呼出的热气就像是一团云雾,他心头的阴霾也终于散了。可一个年长的伙计却暗自皱了一下眉头,既然出事了,就不会有这么简单解决的。
掌柜的继续道:“他不是被马踏死的。”
年轻的马奴一愣,道:“为什么?”
“因为他死的还不够烂。”
年轻的马奴胃里一阵抽搐,已不敢再去瞧一眼死尸。
“他至少死了三个时辰了,身体早已僵硬,否则万马踏过,他现在只能是一滩泥。”
“就算他真成了烂泥,我也能认的出他来!”突然,那个躲到一旁呕吐的女孩回来了,她的脸色苍白,却似乎更添了几分娇美。
一把琵笆,从不离手。
掌柜的目光一闪,道:“馨芳姑娘,我都说了,你可以不必来。”
姑娘咬着牙:“我必要来,我要看看他的死相。”
“哦?你认识他?”
这人死的面目全非,单从衣衫也不太好辨认,都被马踏烂了。
馨芳姑娘看向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怨毒和愤怒。
“哦,我想起来了,昨夜酒宴后有一个轻薄之徒。”
馨芳姑娘没有再说话,年轻的马奴却又忍不住看了一眼死尸,也渐渐的少了一丝怜悯,“呃……”可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胃,跑到一旁吐去了。
掌柜的沉吟了一下,道:“如果真是他,事情可能又要麻烦了。”
慧芳姑娘道:“死有余辜!”
掌柜的道:“不是死有余辜,而是死有余祸。他是凌风公子的门客。”
‘凌风公子’四字一出,立刻有人一怔,他们害怕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互相交流着恐惧的眼神。掌柜的的交易他们管不着也无从知道,只知常有贵客,能大批大批买马的人非富即贵。
能开马场的也绝对有些势力,平时有江湖来客争好马一掷千金或拔刀相向,他们也从不害怕。
可‘凌风公子’这四个字似乎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人一听就要止不住颤抖!
馨芳姑娘道:“凌风公子又能如何,大小姐岂会怕他,而且这人又不是我们杀的。”
掌柜的看了馨芳一眼,充满了不善的意味,道:“亏你从洛城来,还如此不了解情况?”
馨芳嗤笑,斜睨着掌柜,道:“大小姐何曾怕过任何人?就算凌风公子此刻就站在她的面前也得给她弯腰鞠躬。”
“对!因为她有那个不要命的先生做朋友!”掌柜的瞪着眼睛,突然发了怒,“那先生早已和凌风公子生死不两立了,对吧!”
“知道就好,就算这人真是我们杀的也没什么可说的。”
“蠢女人!”掌柜的握紧了拳头,道:“你就没有想过这是有人设的局?现在这情况我们还能择的清吗?”
馨芳一甩衣袖,道:“哼,如此胆小怕事,老主人真是看错你了,我看你这个掌柜的也趁早不要当了。”
“呵……”掌柜的摇头,叹了一声,道:“你以为呢?这个马场在下个月初七就要转手给凌风公子了,我还当什么掌柜的。”
“什么?!”馨芳惊呼,所有人都惊呼。
这个马场就是他们的家!
掌柜的望着茫茫一色的原野,骏马都在奔驰着,天地辽阔。
“自老主人辞世后,少主人顽劣不羁,大小姐一人扛起了家业,大小姐牢记老主人遗训:广散钱财,不累富贵。”
掌柜的收回目光,深深的看向了众人,道:“大小姐慷慨,每至年末,大批大批的金银施舍,就连你我亦可分得十数两白银为年资,可她家中常备却从不足百万两。”
掌柜的继续道:“可生意不是这么做的,这些年来广修水利赈济灾民就算是朝廷也拿不出这么多的银子,大小姐早已经将大部分产业转手。”
掌柜的轻叹:“今年一半的盈利都在那个‘不要命的先生’的教唆下捐给了丐帮,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