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网络游戏>招妖惹鬼之最佳搭档>第三十四章 丛林遇险

晚上,赵煜和陌琛躺在帐篷里,“怪不得你对她念念不忘,我要是认识这样的大美女,我肯定也会牢记一辈子。”

“她是我姐姐,我们一起在孤儿院长大。”

“又没有血缘关系,你少在那扯没用的,喜欢就是喜欢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懒得理你,睡觉!”说罢,翻身背对着赵煜闭上了眼睛。

次日,他们走了大约七个小时的山路,不但没有找到地图上显示的村庄,就连大路都没有一条。

车队停了下来,众人下车,血红衣道:“我们迷路了,导航全部失灵了,已经无法确定这里的具体位置了。”

“真特么倒霉,指南针好使吗?”

“没有用,附近磁场干扰很厉害,指南针一直都在一圈一圈的转,根本无法辨别方向。”她皱眉无奈的道。

“要不咱们按照原路反回吧!”

“我们是早上八点出发的,行进了七个多小时,现在距离天黑最多也就剩下四五个小时,根本不够我们回到原来的出发地。”血红衣说道。

“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不能前进,返回也被否定!”一名身高接近两米的壮汉,态度十分不友善的说。

“原地搭帐篷,我们明天一早再出发,到时候是前进是后退都有充足的时间。”

就在血红衣一声令下,大家开始行动,搭帐篷的搭帐篷,拾柴禾的拾柴禾,虽然心有怨气,却也没有当面表达出来。

“还真是出师不利,刚出发一天就遇到这种情况。”赵煜在陌琛身边小声嘀咕着,将背包放进他们的帐篷里。

“我觉得事情绝对没有这么简单。”

“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

“你……”赵煜气结,这什么人啊!专门吊人胃口,话说一半就不说了。

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太无聊了,不一会儿就有人不知道从哪弄到的扑克,一群人聚在一起开始赌钱。

赵煜没事儿过去凑热闹围观,陌琛则独自一人坐在帐篷前,看着不知何时爬到一处土包上的血红衣。

血红衣站在高处眺望着远方,又拿起地图作比对,她赫然发现他们竟然偏离路线好几百公里。也就是说他们才出发没多久,就进入了磁场范围。

这一区域明显就是无人区,在往前走就是一片繁茂的原始森林。如果他们不掉头继续往前走,穿过原始森林,就可以重新回到既定路线。而且路程远远要短于他们返回后重新出发的距离。

再者他们的补给并不多,想要在补给消耗完之前到达那里,就必须要穿越原始森林。那里虽然危险,但是却不缺水和食物,倒是可以节省很大一部分消耗。

当晚,众人聚在一起吃饭。血红衣就将她今日的发现对大家说了出来,也进一步的说明了进入原始森林的利弊。

“大家都有野外求生的经验吗?贸然进入原始森林是会死人的,可别还没等到达目的地,人先死光了。”又是那名身强体壮的大汉第一个站出来说话,他给人的感觉就是和血红衣不对付,总是跟她唱反调。

“刘杰的考虑也是我得顾虑,大家都说说自己的想法,不行我们就原路返回。”血红衣没有在意他的唱反调,反而很认可他说的话,一时间也让他不知道该怎么闹下去。

“我觉得原路返回比较靠谱。”

“我觉得也是!”

“我认为进入原始森林比较好,可以尽快完成任务!”

很明显这20人分成三波,一波主张进入原始森林,一波主张返回,最后一波就是陌琛和赵煜二人无所谓的心态。

最终大家举手表决,结果就是弃车徒步进入原始森林。

大家一夜好眠,当他们背着背包,武器进入原始森林,不由得有些后悔。

长时间的负重徒步,还要开路可不是一项轻松的任务。走了还不到一个小时后,赵煜就已经气喘吁吁了,陌琛接过他的ak47抗在自己肩上,一手拽着他继续前进,以防他掉队。

“哎呦,什么东西咬我。”张大力惊呼一声,用手捂着小腿位置。

在他裤腿里凸出一个还在到处爬的小包,大约有拇指甲大小。他一手捂着裤腿防止它继续爬,另一边挽起裤腿将那个东西弄出来。

“这是牛头犬蚁,是剧毒蚂蚁。”血红衣话音刚落,张大力就已经全身抽搐,呼吸困难的倒在了地上。

他被咬伤的小腿也,鼓起了一个婴儿拳头大小的黄褐色水泡。

就在众人要过去将人扶起来时,从不多话的陌琛突然拦住他们,“你们看!”他指向张大力的手以及大腿,上面赫然爬上去了十几只艳红的牛头犬蚁。

它们在不断的叮咬张大力,在他的身上快速的爬来爬去。原本被一只咬伤,人还有的救,这三五成群的撕咬就算大罗神仙也无可奈何。

“大家小心一些,避开那些大蚂蚁,把他的武器装备,食物用品都解下来。”血红衣皱眉,没想到这才刚进入原始森林就死了一人。

陌琛和赵煜没有动手,陌琛毕竟是僵尸吃不吃人类的东西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影响,只是这么多年来在人类中生活养成的习惯而已。

在别人眼中他们毕竟只是两个半大的孩子,还以为他们是不敢与他们挣抢。

就连血红衣也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们一眼,并没有认出戴墨镜的陌琛,在众人分配完物品后继续赶路。

在原始森林前进的速度严重受地理因素影响,他们一上午也只是走了几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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