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近傍晚,暮薄西山。
即使是初春的暖阳,同样让他感到不自在。
他,还是习惯了在夜间赶路。
渝州到酆都的路不过三百余里,寻常人要走个两三天,于他而言,也不过是半天的脚程。
可是他走得很慢,像是本就厌恶阳光似的,虽然天色已渐晚,但只要有一抹余光尚在,没走多会儿,他就找了一片树荫下半躺着起来。
他靠在树边的时候,一个人静静地想些事情。
想着,这两天发生的事情。
那个故事,那个人。
还有,他曾经义无反顾的信念。
他很多次怀疑过,自己固执己念的想法是不是永远都不可能实现,可是走到这一步,却也从未后悔过,不能后悔,一旦这样做了,那过去于他而言就真的什么都不是了。
没有一个落寞的人是不爱喝酒的,如果可以,他比任何人都想要放纵大醉一场,只是他不能,他必须要克制,要自律,要让自己每时每刻都必须保持在绝对清醒的状态,他不能误了那个人的事。
这么多年,他每天都是这么克制自己,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一种再也不足为外人道的习惯。
一个人,一把刀。
他坐着休息的时候,也很警惕,左手中,还是紧紧地攥着刀鞘。
刀不离手,命不离身。
虽然,那已是一把无法杀人的刀。
“我已经故意走这么慢了,你还不现身?”
顾影朝着不远处看起来空空荡荡的地方说了一声,再朝那看去,还是没有动静。
远处,是一片杂草丛生的枯林。
林子中,什么声音都没有,那人看起来隐藏的很好,因为连草木看起来都那么自然,只不过,他不知道他自己身上的气味已经足够暴露了行踪。
“你从渝州城一路尾随我至此,若不是看在你完全不会武功,现在你早已是个死人了,还不快滚。”
顾影见他还是没有出声,顺手从地上双指夹起一颗石子,只出了一分力,朝着一个方向投了过去。
飞石迅如闪电,直直弹入树林中。
“哎哟!”
林子里发出一声惨叫,继而,半滚半爬着跌出来一个人,捂着后腰。
仔细瞧去,这人看起来清秀俊雅,俨然一副书生打扮,看起来弱不禁风,比一个小姑娘还要娇柔三分。
却不知一路尾随了顾影几十里,究竟是何打算。
书生用手撑着地,慢吞吞地站起身来,先是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再是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最后又拍了拍鞋子上的灰尘。
然后,抬起头来,对着顾影作揖一笑。
“在下……”
“我没兴趣知道你是谁,滚。”他还没来得及做完自我介绍,就被顾影硬生生的打断了话。
书生气急闷哼了一声,许是很久没见过如此不懂礼数之人了,又上前走了两步,用手使劲扯了衣裙一下,再随风一挥,那书生意气清傲孤高的风骨一览无余,可更多的却是这股子穷酸劲儿。
顾影对他这一番作死行为不作理会,他还没有想过自己会沦落到去杀一个丝毫不会武功之人。
见对方不理会自己,书生又上前走了两步,笑嘻嘻地礼道,“在下,疯子七。”
话音刚落,顾影却侧目瞟了他两眼,沉声说道,“长林七俗之一的封子期?”
长林七俗,不是一方势力组织,也不是一个门派同辈之徒,而是因志趣相投而互相引为知己的七个人,既可同醉于山野,又可大隐于市井,如岁寒三友,又如竹林七贤一般。
之所以自称是七俗,倒不是因为人人都俗不可耐,而是因为人人都看得更开,更善于自黑。
于常人而言,阳春白雪为雅,下里巴人为俗。
像是舞文弄墨,琴棋书画之类的所谓雅事,他们七人中各有所专长,每一个都可堪称绝代风华举世无双。
只不过,第一个人吟梅叹竹,赏花弄月可称之为雅事,可若是一百个乃至一千人都照着去学,去做,这也早就成了烂俗之事。
于是,他们自嘲所擅长的东西实在是俗不可耐,便成了这长林七俗。
顾影知道有这么一群狂士,只是他却没想到这七个人之中有人是这般模样。
“是,名也为封子期,号也为疯子七。”封子期见他听过自己的名字,不觉更喜笑颜开,继续喋喋不休说道,“疯子的疯子,老七的七。阁下定然不知,这疯子七是何意,且容我慢慢道来。长林七子中,属在下年纪最小,本事也最小,所以只能排行老七。再加上世人庸碌,总是不解我的所作所为,只唤我做疯子,故名号也为这疯子七了。”
他说完,还自顾自地憨笑了两声,明明是骂人的话,不好的名声,他不但不以为耻,还反以为荣,那副得意的表情,任谁看到都会觉得这个人果不负名,疯疯癫癫。
“哦。”顾影面无表情等他把话啰嗦完,只是冷冷丢出一句,“说完了,滚。”
“太好了!我找的就是你。”封子期听完他说的这句话,显得更加兴奋了一些。
顾影没再理会他,甚至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这个人身上,没有杀气。
可是,他对这个人也没兴趣。
“我本是打算前往酆都城的,只不过,有人曾告诉我,如果遇到了你,务必要与你一同前去。”封子期无视掉顾影的冷漠,只是继续喋喋不休地说着,“开始我还不确定,现在听到你说的话,终于确定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