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后林寻并未走太远,外面的空气很好,他特意穿了双运动鞋,沿着小路跑步。住在高档区的好处是地方宽广,周围植被多,几乎看不到什么事,当然也有不好的地方,如果这时候忽然从哪里钻出一个人,叫声救命都没人能听见。
身体活跃有利于他思想的萌芽,林寻一边跑大脑便飞的运转,如何让自己富起来。
系统又在开始不遗余力给他做思想工作手,演员,只要林寻出的起价格,它就能包其红火。
但林寻铁了心要做流水的网红,劝说无用。
究其更深的原因,网红来钱比较快,若是做演员,少不了从基层做起,一部剧拍下来动辄便是数月半年,林寻自问没这个耐心,至于歌手和导演,便要完全依靠系统,从它手里购买产权,一个源源不尽的无底洞可不是林寻愿意看到的结果。
他需要尽快筹到钱,赶在索[进组前,利用财力捧他成为男一号。
跑完步回去,用凉水冲了个澡,横竖现在谢家人都不在家,家里雇的佣人除非谢家人的要求,是不会上楼的,林寻半裸着上身,手里拿着杯果汁,仰起头一饮而尽,顺便眼角的余光瞥着窗外。
天气晴朗,阳光也刚好,他肌肤上还未完全擦干的小水珠,暴露在日光下,象牙白的皮肤上仿佛凝结出一层细小的钻石。
等林寻转过身,将空杯子放在桌子上,目光被压在笔记本电脑下露出的半截红皮本吸引。
抽出红皮本,林寻看着房产证上一半自己的名字,琢磨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他站起身,套上个卫衣出门。
好歹也算是自己一半的资产,先过去看看究竟值多少钱。
出租车司机看到上面的地址,面色有些惊讶,“小伙子,你确定要去这个地方?”
林寻点头,觉得有必要炫耀一下自己为数不多的财产,“我在这里有一套房子。”
司机看他的眼神变了又变,最终扭过头,一脚油门,车子飞上路。
车子经过城市中心,又渐渐行至人烟稀少的地方,时间过去很久,出租车才缓缓停下,司机收了钱后,再度是一脚油门,离开的度比来时的更快。
四周只有乌鸦的叫声,原来大都市里也是有乌鸦这种东西的,而且还不少,只是聚集在偏僻的地方。
林寻看着四周,荒草丛生,远处有几根突兀的电线杆,面前是一幢十分大的宅子,如果忽略门前锈迹斑斑的铁环,还有已经被腐蚀差不多的锁具,宅子依稀能看出几十年前‘豪宅’的轮廓。
从他上方忽然穿来一声叫声,仔细听,有点像鸭子嘎嘎的叫,但又比野鸭多了份喑哑,林寻抬头,看见三四只乌鸦张开翅膀从他头顶掠过。
俗话说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林寻打量完周围的环境,确定除了打电话求救,今晚是回不去了,这里荒郊野岭的,估计一年到头也见不到有车会路过。
林寻掏出手机,搜了下自己这个地址。别看这里偏僻,信号却还不错,那竖着的几根电线杆倒也是有些用处的。
开头第一页就就蹦出‘凶宅’两个字,还是标红的。
点进去,文章里详细介绍了这栋凶宅的来历,建国初,宅子是属于一个大户人家的,后来那家人的男主人在外面养了个女人,女主人几番哭闹下也没有让他浪子回头,大概是心灰意冷,只说最后要吃一个团圆饭。
新年的时候,男主人最后一次坐在家里的桌子前,一家老小看上去其乐融融,饭吃到一半,众人迷迷糊糊,再之后便是女主人拎着斧子赶尽杀绝。
男主人和老人当场死亡,女的也吞药自杀,警方赶到的时候只有五岁的小儿子还残留着一口气,小男孩被自己的舅舅收养,长大后没有再回来这个地方,却不知是不是魔咒,之后男孩年纪大了成家,他的儿子又是被妻毒杀,故事到最后,老人回到故居将房子便宜卖出去,自己不知所踪。
林寻又往后翻了几页,不意外现当初这宅子正是被兰氏购买,最开始的时候,兰氏是想将房子拆掉重新盖成小区,谁知后来过来的工人接二连三的出意外,做房地产的人多少还是信些风水,这里的开采计划便被暂时搁置。
林寻摇了摇头,难怪方才司机会用那种见鬼的眼神看他。
大门的锁具已经坏了,推开走进去,顿时一阵阴凉的风袭来,在这大夏天里,生生让人体会到骨头凉的感觉。
林寻手指快动了几下,给兰辰了条短信:你分我的房子当真是‘用心良苦’。
‘嘀’的一声,很快就有短信给他回复,林寻打开一看,一条短信除了文字,只有逗号和句号,当下时兴的表情符号和一些惯用的亲昵语气都没有,光是读着都能从中看出规矩的味道。
——百年后,往日血案被淡化,兰氏会重新开采这个地方。
林寻对着手机屏幕冷笑一声,感情他要利用这个房子财致富,起码要保证自己活到一百二十多岁。
另外一边,兰辰想到林寻现在有可能气急败坏的模样,嘴角不有勾了勾,和林寻认识后,他从来没有现过的恶趣味渐渐被激,似乎看到对方不能得逞的样子,心情就会好很多。
其实他不知道,基本和林寻认识的人都会有这种想法,这不是某个人的恶趣味,而是所有人的共识。
好在林寻是个懂得苦中作乐的人,他在宅子里转了一圈,现许多不知名的物种,各式各样的蜘蛛虫子,这地方常年没有人气